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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瞭解屏東縣國小教師管教壓力與管教行為關係之研究。本章共分 為五節,分別就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進行陳述,並解釋重要名詞 定義,最後就研究範圍與限制詳加說明。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討論到學生的問題時,老師們都有共同的感嘆:那就是學生愈來愈難教,學 習態度散漫,生活常規差,行為趨向偏差、難以管教,所以多數的教師都有一種 說不出的無奈。在零體罰管教政策的實施與人權思想高漲的時代,老師管教學 生,如學生不高興、家長不滿意,很可能馬上到學校申訴或訴諸媒體;學生行為 不當,老師若不加以管教,社會輿論、媒體、家長又覺得教師不盡責。常常在媒 體上看到教師體罰學生的新聞,報導一面倒的譴責教師。反之,學生打老師的情 形發生時,通常媒體的報導、社會輿論都會傾向教師該原諒學生,包容學生。社 會上給予教師的責任是如此的重,教師心理沉重的負擔與壓力可想而知。

零體罰管教政策在2006年12月12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8條---「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 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及第15條—「教師專業自主權 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 濟之管道。」台灣因而成為全球第一百零九個立法通過禁止體罰的國家。明文規 定學校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若學生遭受教師不當的管教或是違法的傷害時,教 師將被處分。社會環境中,媒體資訊發達,有關校園管教及體罰事件頻傳,教師 管教學生體罰成傷,或家長不滿教師管教而對簿公堂,也有教師因觸法而吃上官 司、賠償的案例時有所聞,這都容易使教師備感壓力,外界人士對教師的觀感有 所變化,也影響到教師對學生的管教行為。學校當局面臨如此壓力,在校內也會 給予教師壓力,明示教師管教學生應合法,切誤觸法。

在校園現場,有些學生從新聞媒體得知零體罰立法的訊息,面對教師管教時

的態度轉變成一副有恃無恐的模樣,甚至誤以為自己即使有偏差行為,教師也無 法施以體罰時,在校園中更無畏教師的指正與教導(陳慧琳,2009)。更甚者,

有學生使用言語辱罵老師,打老師,也有學生攜帶科技產物,干擾教師教學,師 生衝突的情形日益嚴重,師生間的關係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當今社會與校 園情境脈絡下,教師在管教學生時所面臨的困擾、無力感與壓力,是值得重視與 省思的問題。

教育職場上因為零體罰管教政策的實施,家長態度的改變,學生行為的多 元,讓管教學生的教師深感無力與無奈,面臨到無形的管教壓力。就管教及零體 罰之相關文獻而言,大多將探究焦點集中於對於零體罰政策的態度及認知(李孟 倩,2007;吳嘉中,2009;洪依如,2008;侯政彰,2011;劉怡君,2008)。或 對於零體罰實施的成效及意見調查(林美伶,2010;劉秀美,2010)。也有以教 師的管教認知、態度及管教行為為研究主題者之相關研究(江明子,2012;黃姬 芬,2002;楊雅卉,2009)。還有以教學實務及班級經營上的因應及改變的研究

(陳宏祐,2008;陳慧琳,2009)。另外零體罰政策下,從教師的心理層面探究,

有情緒管理、工作滿足感為相關研究主題者(陳玉錦,2009;鄺宜玲,2009)。

然而,教師的管教壓力則較缺少相關研究。因此了解教師平常管教壓力的現況,

為研究者欲探究的研究動機一。

教師在面對管教情境時,可採用的管教行為也多有爭議與質疑。曾有檢察官 認為,學校公佈受懲學生姓名涉及妨礙名譽、罰站學生有妨礙自由之嫌、拆學生 信件則侵犯學生隱私、搜查書包需持搜索票等,均使教師聞之嘩然(黃姬芬,

2002)。根據教師法第17 條規定:「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輔 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教師具有輔導與 管教學生的義務與責任,然而零體罰管教政策實施後,讓國中小教師十分難為,

深怕自己在管教學生的同時,卻誤觸零體罰界線而遭懲處,校園新聞報導多,如 霸凌、校園鬥毆、不當體罰、學生辱罵或毆打老師等等,不禁令人心驚感嘆。學 生管教問題的重要性也日益彰顯,在社會環境之快速變遷與重視民主人權之環境 中,講究的是人身自由、家長的選擇權、學生的受教權、以及以「學生為中心」

的教育理念,面對管教問題,習慣施行體罰的教師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陳玉 錦,2009)。尤其在迎接多元複雜且變化急劇的新世紀,隨著時代的脈動、急速 變遷及複雜化價值觀的影響,致使整個教育體系亦都受到頗大的衝擊。因此究竟 目前國小教師的管教行為現況及差異為何,為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二。

現代人的壓力多元,每天所要面對的壓力無數,過度的壓力除了對身心健康 有不良影響外,也容易產生不適當的行為表現。陳怡如(2006)研究發現:教師 若長期處於壓力情境中,易出現易怒,想處罰學生的情緒反應。郭玉生(1994)

研究指出,教師若無法適應工作壓力,易產生暴躁、沮喪、焦慮等負面情緒反應,

且可能表現出對工作缺乏熱誠,對學生失去關心,並且有消極的自我觀念、缺乏 信心與價值感,對自己或他人常容易生氣。以國小教師工作為例,平日需處理學 生各式各樣的行為、學習、人際、成績等問題;面對各式各樣的家長,每位家長 都有自己的教育觀、教養態度,有時若遇到質疑教師的家長時,所要花費的時間、

精力及壓力可想而知;上級交辦下來的工作、活動複雜多元;校園中的師生關係 也因而面臨著緊張、衝突,陳玉錦(2009)研究指出有些教師為避免遭受學生、

家長提告,所幸採取放任態度、放牛吃草,師生關係冷漠。部分教師面對管教問 題與壓力時,會以自我保護為優先考量,當管教行為可能觸犯法律時,會選擇其 他方式甚至退讓,降低對學生要求的標準,不再堅持教師要求的原則。陳慧琳

(2009)的研究發現:有些教師見聞同事因體罰事件受到嚴重的處罰,而提早退 休。這些是研究者想去探究的問題,教師平日在如此多的工作負荷下,當面對管 教壓力時,管教行為是否有所差異及影響?此為研究動機三。

綜上所述,教師負有輔導或管教學生的責任與義務,導引學生適性發展,並 培養其健全人格,教師是教育環境中的靈魂人物,在一個無壓力、無後顧之憂的 環境下工作,才能本著教育愛,以「學生為中心」,運用專業合理的管教行為,

導引學生步入康莊大道。是故本研究欲以管教壓力和管教行為做為研究主題,在 蒐集相關文獻後,設計研究問卷進行調查,以瞭解目前屏東縣國小教師管教壓力 與管教行為的現況、相關與差異情形,最後歸納、整理研究的結果,提出具體建 議,提供國小教師及相關人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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