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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學習障礙是一種內在障礙,異於其他容易辨識的身心障礙,如視障、

聽障、肢障、智障等,因此學習障礙常被認為是一種隱性障礙(洪儷瑜,

1995,P3)。根據文獻估計大約有八成的學習障礙因閱讀困難而造成嚴重 的學業低落(Lyon,1995,引自 Fuchs,Fuchs,&Compton,2004),因此如 何有效找出隱性特質且佔學習障礙之大宗的閱讀障礙學生,避免學齡兒 童的閱讀問題造成長大成人後引發一連串的嚴重後果(Fuchs,2009),對 普通或特殊教育工作者皆是很重要的教育性議題。

廣為大眾所知道的閱讀障礙成人蕭敬騰,在智育掛帥的教育體系 裡,永遠被規劃為不及格的壞學生,他無法透過文字理解這個世界,也 不能理解這個缺陷幾乎抵消他所有才華的困境,因此在青春叛逆期,他 蹺課逃家,打架尋釁,幸好少年輔導組的志工即時拉他一把,鼓勵他用 最愛的音樂,救贖了這個徬徨的靈魂(李翠卿,2013)。因此,閱讀困難 的缺陷除了會影響學業成就外,更帶給閱讀障礙者陷入在自我認同不足 與社會適應不良的困境裡。

蕭敬騰是個成功特殊的案例,他擁有特殊的音樂才能、及在對的時 間適時接受心理輔導,而脫離閱讀困難所帶來的困境。然而,國民教育 對閱讀障礙者的幫助,不能僅消極的建立在個人必須擁有特殊優越的技 能與學校情緒行為輔導工作上,更應積極協助改善其障礙情形,並及早 介入與發現,以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因此,本研究企圖在國小中年級階段裡,運用近年倡導的

RTI(Responsiveness to intervention)提早預防之補救教學措施與其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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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預測指標(無教學反應,non-responsiveness),協助及早發現閱讀障 礙學生。

本研究動機主要為─突破學習障礙鑑定之爭議、整合校內補救教學 資源以開啟 RTI 運用在鑑定之可行性、國內缺乏運用 RTI 在中高年級閱 讀障礙鑑定之可行性分組指標,因而產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茲以下分 述之。

一、突破學習障礙鑑定之爭議

國內外針對學習障礙鑑定之爭議的相關探討非常多,例如(1)能力與 成就的差距並非學障獨有(Fletcher, Francis, Shaywitz, Lyon, Foorman, Stuebing, & Shaywitz ,1998,引自王瓊珠,2004)、(2)過度 依賴差距標準,而等待學生能力與成就差距日漸顯著時才提供鑑定與特 教服務,違反「及時補教或預防惡化」的教學倫理(胡永崇,2005)。

因此,許多的爭議討論促成了 2004 年的 IDEA(the Individual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法案突破舊的 94-142 公法,不再堅持使 用差距標準作為學障鑑定之依據(Section 614,b.6.A),並建議以科學、

研究基礎的教學計畫之反應(Response to Intervention)作為特殊兒童 之評量(Section 614,b.6.B)。

RTI 應用在學習障礙鑑定的基本概念在於,以科學、研究基礎為根據 的普通教育為前提,若有學生的學業不能從中受益,那麼這個學生應該 與一般學生不同(Fuchs,2009)。RTI 提供了多層次的預防與介入措施,

如階層一對全面的普通學生進行有效的普通教育方案;階層二對階層一 所篩選的高危險群學生進行密集的補救教學,並依據學生教學反應決定 是否該進入下一階段的服務;階層三對階層二介入無效的「無教學反應」

學生(non-responsiveness,NR)提供更密集或個別化的教育計畫,有些 文獻歸納階層三即特殊教育服務(Learner & Johns,2009)。

RTI 運用在學習障礙鑑定的重要假設為─階層二的高危險群學生接 受有效的補救教學後仍然無法改善學習問題的無教學反應者(NR),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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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學習障礙學生。RTI 雖然有許多優點,例如多層次的預防與介入 措施、實施全面有效的普通教育方案等,然而 RTI 主要的爭議在於不能 單獨存在於學習障礙之鑑定模式(Fletcher, Denton,&

Francis,2005),亦即不能單因學生在補救教學時的無效教學反應(NR) 定義其為學習障礙。,但可善用 NR 的操作指標預測學習障礙學生,減少 鑑定程序中初審的篩檢工作。

本研究運用 RTI 在閱讀障礙鑑定程序之一,不以其為單一的鑑定程 序,並排除能力與成就差距模式的使用,運用 RTI 在學生未被特殊標籤 前即進行補救或預防措施,以突破學習障礙鑑定爭議之困境。

二、整合學校補救教學資源,開啟 RTI 運用在鑑定之可行性 運用 RTI 在閱讀障礙之鑑定,首要必須提供有效的補救教學措施。

然而大部分轉介前介入措施(補救教學),在資源較豐富的縣市大多由特 殊教育教師提供,很多縣市甚至無法提供任何介入(洪儷瑜、何淑玫,

2010)。然而,特殊教育教師主要服務對象為經鑑安置確認的正式特殊 生,對於轉介前介入的疑似生服務量有限,造成既使資源豐富的學校也 大多不願積極篩選疑似生,因為並無法提供符合補救教學學生需求數量 的師資人力。

本研究整合研究樣本所處學校之補救教學資源─校內的特教補救教 學系統與外部的永齡希望小學系統,以提供符合補救教學需求學生所需 的師資與人力。

三、國內缺乏 RTI 運用在中高年級閱讀障礙鑑定之可行性分組 指標

國內運用 RTI 在各階段閱讀障礙鑑定之相關研究,有國小二、三年 級為研究對象的國內學者陳淑麗(2004)的研究、四年級研究對象的吳美 燕(2007)研究、及國中階段的陳秀芬(2014)的研究。三份研究中,陳淑 麗的研究結果顯示,低年級效度佳的 RTI 指標為成長方式之識字(流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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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位數切截指標;陳秀芬的研究結果顯示,適合國中階段的 RTI 分組指 標為雙重差距方式─詞彙成長常模參照-1SD 或閱讀理解成長-0.5SD 之 組合指標;而吳美燕研究目的主要為分析 RTI 模式與傳統學障鑑定結果 所得出閱讀障礙學生之差異,且其 RTI 分組指標偵測是閱讀障礙學生之 效果並不佳─RTI 指標偵測一人是閱障,但三人送縣市學障鑑定結果卻 皆為閱讀障礙。

因此,國內缺乏國小中高年級 RTI 分組指標之參考,由於低年級與 國中階段在閱讀發展之差異性大,因此也凸顯對中高年級學生進行 RTI 運用在閱讀障礙鑑定之重要。

貳、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針對參與有效語文補救教學一年之 27 位新北市某國小 五年級學生,依據其在四年級補救教學時之前、後測驗表現,區分為「有 教學反應」(NR)組與「無教學反應」(R)組,並參考 RTI 應用在學習障礙 鑑定之假設─「無教學反應」學生比「有教學反應」學生具有較高機會 是閱讀障礙。本研究以閱讀障礙類型之診斷作為 RTI 應用在閱讀障礙鑑 定之模擬效標。

研究目的為以下二個重點:

1.以閱讀障礙類型的診斷作為 RTI 應用在閱讀障礙鑑定之模擬效標,最 佳 RTI 分組指標為何?

2.本研究最佳 RTI 分組指標所區分之「無教學反應」(NR)與「有教學反 應」(R)兩組學生,在智力、語文能力、需求特徵之差異比較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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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問題

本研究依據上述研究目的延伸下列研究問題:

1-1 本研究以閱讀障礙類型的診斷為 RTI 分組指標之模擬效標,其診斷 結果為何?

1-1-1 本研究樣本在排他階段之結果為何?

1-1-2 排他後的樣本,進一步的閱讀障礙類型的診斷結果與適切的 切截標準為何?

1-2 本研究以閱讀障礙類型診斷作為模擬效標,最佳 RTI 分組指標及其 研判分析為何?

1-2-1 三種 RTI 分組候選指標之模擬檢驗效果為何?

1-2-2 本研究最佳 RTI 分組指標對「是否為閱讀障礙學生」之偵測 分析各為何?

2. 本研究最佳 RTI 分組指標所區分之「無教學反應」(NR)與「有教學 反應」(R)兩組學生,在智力、語文能力、需求特徵之差異比較為何?

2-1 兩組學生在智力方面是否有差異?

2-2 兩組學生在語文能力方面是否有差異?

2-3 兩組學生在特殊需求特徵之差異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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