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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壹、研究動機

任何研究的開展,必定有其動機,研究者選定此研究主題其動機如下:

一、高中職校園內學生欠缺參與校務的機會

新聞媒體曾報導1中和市某國中以維護校園安全為由,在部分男廁裝設監視器 監視學生,引起學生家長的抗議以及台北縣教育局(按:已於 2010 年 12 月 25 日 改制升格為新北市)的關切,但該校校長解釋說男廁裡的監視器其實是壞掉的,

目的是發揮嚇阻作用,避免學生抽菸。然而諷刺的是,該國中還曾獲選為「友善 校園」,卻用如此不友善的行為侵犯學生隱私權。在傳統的教育觀念裡,「教不嚴,

師之惰」,甚至以前很多父母親也認為管教嚴格就是好老師,於是學校老師常被 強調要有「管教行為」來處罰做錯的學生,卻忽略了「管教目的」是必須對學生 有強化或導正的作用;加上中華文化傳統「天地君親師」的尊師重道傳統美德被 曲解,形成了學生被要求聽話順從,不得反抗老師權威的情況。雖然自 1990 年 起,隨著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掀起一波波的教育改革浪潮,

教育部從 1998 年的「教訓輔三合一」2,到 2005 年教育部台訓(一)字第 0940037564C 號令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友善校園人權教育示範學校計畫作業要點」,來推動

1 如此友善校園,國中男廁舉頭見電眼,2008-01-16/聯合報/A7 版/生活。

2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有「學校應行訓輔整合,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之建議,而行政 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更進一步將「整合社區資源,建立教學、訓導與輔導三合一學生輔導新體制」列為 十二項教改行動方案之一(1998 年 5 月 14 日核定)

「友善校園」3,協助各級學校推動人權校園及公民教育實踐,希望學校教育活動 此一理念體制化的重要一步。(http://b3m.netfirms.com/chinese/chinese.htm,2010/05/26)。

4 教育部宣布解除「髮禁」,但花蓮四維高中傳出,校方為歡迎縣長參訪,不到兩周要學生剪兩次頭髮,

有學生為通過檢查,在班上以理髮刀互剪頭髮。有學生剪得參差不齊,心理很受傷;校長陳建琮說,班 導師為幫學生省錢,才讓學生互剪頭髮。2010-04-30/蘋果日報。

權力的重新分配,如分權化、權力下放、共享決定等概念皆已逐漸浮現在最近修 正或公布的教育法令當中(如教育基本法、教師法及國民教育法等)。就如同李希 揚(1999:13)所提出的,在政治觀點下的校園民主,應該是:

(一)以學校成員的意見為學校一切事務推行的指標與依據。

(二)學校內任何大小案件或爭議,都可用溝通的方式,求得妥協,避免不必要的 衝突。

(三)學校成員皆擁有基本的自由權利,但也同時擔負相對的責任。

(四)校園內所有成員,不分種族、黨派、宗教信仰、貧富、聰愚等,一律擁有平 等的待遇與地位。

(五)在校園內講民主的同時,亦必須兼顧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

再者,我國的學校管理模式,長久以來受限於傳統的科層體制,學校的教育 目標單純而一致,強調的是標準與統一。所以在我國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教 育現代化的方向」一節中就指出:主體性的追求成為現代社會的明顯趨勢,這種 趨勢使指導式的教育越來越不能充分符合需求。教育行政部門的諸多決定少了基 層民眾、家長、教師、學生等相關當事人的聲音及參與,和一般大眾的期待存在 著極大的隔閡與落差。

近年來我國教育改革亦有強調去集中化(decentralization)與分享式作決 定(shared decision-making)趨向,同時重視由下而上的改革模式。以目前正 推動的學校本位管理5而言,教育行政機關已授權學校許多自主項目,諸如教科書 之選用與採購、教師之選聘、以及九年一貫課程之安排運作等,學校均可因應地 區特性自行決定,未來學校行政領導如何有效溝通、協調,整合組織成員不同意 見,發揮學校行政自主決定功能,實為今後努力之重要方向。學校本位管理的優 點及功能如下(范熾文,2005:11;侯凉烝,2009:21):

(一)學校績效責任的提升

學校本位管理是政策制定者為了使教育更有效率與效能所做的學校管理改

5學校本位管理是美國 1980 年代學校改革運動中普遍的策略之一,主要是強調學校為教育決策最基本的單 位。

革方式。藉由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除了可讓學校自行決定學校教育目標、政策 及校務運作,使得學校成員對於學校產生責任感,並藉以提升學校行政效率。

(二)增加學校運作的彈性

實施學校本位管理,必須增加學校自我管理的能力,才能解除傳統科層化的 教育行政運作模式,如此使得學校更能以民主化與彈性化的原則來處理學校事 務。

(三)提供學校成員參與校務的管道

正式認可學校教育人員從事有關教學改進之決定,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給予 學校成員、家長和社區人士參與校務的重要管道,此種創造共同參與做決定的機 會是符合民主社會重視多元參與的精神。

(四)提升學校成員的素質

學校本位管理可以培養較多優秀的校務領導與管理人才,亦可藉由自行規劃 進修方案以提升學校教育人員的專業水準。

(五)改善校務溝通的品質

學校本位管理在凝聚學校共識,以配合學生學需求,引發學生更多的創意,

因此,溝通成為重要行政作為。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可以縮短校內上下層級的溝 通路線,藉由提供家長及社區意見抒發的管道,而增進對外溝通的品質。

(六)達到教育品質提升的目的

藉由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學校自行發展合適的教育方案,以回應學生的需 求,有助於學生學習表現的提升。針對學校、社區特性及特殊需要提供彈性、創 新之措施,改善學生的學習環境,提高學業表現。

既然學校本位管理有上述的優點,於是行政院教育改革諮議審議委員會借鑑 全球已實施或試辦學校本位管理國家的教改政策和經驗,引進學校本位管理

(Scool based management;SBM)的觀念,成為新紀元教育改革的基調,許多 教育法令與政策都與這個軸心議題相呼應,諸如賦予地方政府遴選校長的權力、

授予學校自行選擇人事、教材的權責,設置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及賦

予家長參與校務之機會等,其目的都在解除傳統中央集權的束縛,賦予地方與學

涵為何?希冀理出適切合理的參與校務原理原則,才能真正促進學生權利,落實 民主法治教育。

緣於上述三個動機,激起研究者對於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的可行性欲有 進一步的了解。

貳、研究目的

就組成高中職校園的群體而言,教師固然為必要成員,然而學生是否僅為「受 教者」的地位,而對學校事務無有置喙餘地,或是和教師同為學校成員,進而取 得校務的參與權?仍有討論空間。學校教育為一個社會化的機構,幫助學生學習 社會規範與期待,而學校的民主與參與就是最好的社會化學習過程,因此站在教 育的立場,對於校園的民主、學生的校務參與應該積極加以維護與協助。

關於本研究所要探討的核心問題,即是高中職學生是否有參與校務會議的權 利?若假設高中職學生可以參與校務會議,那其參與校務會議的方式為何?只是 列席而已,又或者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假設可以參與決策,是所有的議案皆可以 表達意見且參與決定?還是有其適當的範圍?基於以上的問題意識,具體而言,

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分析高中職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之法理基礎:從教育基本權的面向來看,

教育基本權保障的功能為何?是否可以從中推導出高中職學生有參與校務 會議的權利呢?

二、探討高中職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之教育意涵:從教育的角度來看,透過讓 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是否有助於人權法治教育的教學與落實?

三、根據研究結果提出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之建議。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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