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全球人口正快速的老化,近年來已經成為各國所關注的議題,根據聯合國 2013 年「世界人口高齡化」報告指出全球 60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已從 1990 年 9.2%上升至 11.7%,預計至 2050 年將攀升至 21.1%,老年人口預計從 2013 年 8.41 億人增加至 20 億人之多(國發會人力處,2014)。再者,因科技的發展使得醫療技術 進步,世界衛生組織(WHO) 2013 年公布,從過去 1990 年人類平均壽命 64 歲增加至 2012 年 70 歲,相當於在過去 20 年中,人類壽命每天平均增加 8 小時,(生命時報,
2013) 由此可見未來人類壽命將會延長,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因此高齡人口的照 顧將會是一大問題。
在世界人口老化的過程中,台灣早在 1993 年正式進入聯合國界定之高齡化社會,
即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 7%。其老化指數成長 12 倍,為全球老化最快 的國家,在嚴重的高齡化與少子化衝擊下,台灣人口結構面臨嚴重衝擊(邵靄如,2013)。
台灣在 2025 年後,將躍升為超高齡社會,每五個台灣人中就有一個是老人(康健雜誌,
2011)。因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 2012 年「黃金十年,國家願景」計畫 中,將 人口老化納入並推動國人健康老化、推展活躍老化、設置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保障國 人老年經濟等相關措施,以減輕人口老化對於經濟社會的衝擊。
行政院衛生署之長期照護計畫推動時間自 2007 年至 2016 年,期間政府將建立長 期穩定的財務制度,建構一個多元化、社區化及兼顧性別、城鄉、種族、經濟等不同 條件差異之老人長期照護政策。其主要達成之目標為 1.以在地化方式、提供多元連續 服務並加強服務照顧之發展及普及 2.保障每位民眾都能獲得個人所需之長期照護需 求 3.支持家庭照顧功能,以分擔家庭照顧責任 4.建立照顧管理機制,整合各類服務與 資源 5.為提升長期照顧之可負擔性,其經費由政府與民眾共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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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面臨人口老化的危機,政府除了提出相關老化政策外,也積極鼓勵地方政 府及民間團體一同推行政策,為了能落實在地老化及節省財政支出下,提出社區照顧 計畫。行政院於 2005 年核定「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以社區營造及社區 自主參與為基本精神,提供在地的初級預防照護服務,再連結社區照顧、機構照顧及 居家服務等各項照顧措施。社區照顧能隨時應付突發狀況的發生及方便老人就近治療,
扮演著照顧老年人之重要角色。
教育部於 2006 年提出「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白皮書」,以終身學習、健康快樂、
自主尊嚴、社會參與等四大願景,為推動高齡者社會參與與邁向成功老化之指標,此 願景也是國際組織及先進國家重要的施政目標。為了使老年人能成功邁向老化,各國 政府積極以政策來推動高齡社會參與、高齡學習活動及志工參與服務(賴昭志,2010)。
聯合國於 1991 年通過「聯合國關懷老人原則」,針對老人關懷具體方案,提出十八項 原則,並將其歸納為:獨立、參與、照顧、尊嚴及自我實現。在參與中提出:組織老 人社團或活動、開創社區服務機會。日本文部省於 1984 年辦理「高齡者生命意義發 展綜合事業」,目的在辦理高齡教育、志工培訓、高齡人力資源運用以及生活諮商等 服務性工作。為了促進高齡者的社會參與、發展生命意義,便須重視高齡人力培訓與 運用。王秋絨(1997)指出高齡者社會參與,經由各項措施與方法協助老年人能再學習,
再社會化的過程,提供各種教育活動,能增進角色適應能力,如休閒娛樂教育、社會 服務教育等,讓老年人從以往參與者的角色,進而成為執行者,能進一步擴大社會接 觸,滿足社會情感需求,完成自我實現的目標。
從上述文獻中得知,各國對於老年人關懷政策,主要以鼓勵高齡者參與社會活動 為主。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2013)強調,政府無力來建置完善的長期照護,因此需 借助民間團體力量,一同參與福利政策,彌補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由此可見,志願 服務存在之必要性和當今台灣社會對於志工需求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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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將 2001 訂定為「國際志工年」,志工服務在各國為之盛行,其目的為宣導 高齡者正向思維,肯定高齡者參與社會的能力與價值。「國際志工年」目標有四:1.
增進對志願服務的認識 2.促進志願服務的實行 3.志願服務的廉潔與傳播 4.志願服務 的倡導與推廣。內政部也在 2001 年通過「志願服務法」提供多項獎勵政策鼓勵民眾 參與志願服務工作,鼓勵民眾擔任志工服務,以活化民間人力資源,使各項福利政策 能更加便民,提升服務品質。新北市長朱立倫(2014)提出高齡者存本專案,此專案目 的在於累積服務時數,等日後有需要時可換取相同時數的服務照顧,主要是鼓勵高齡 者來參與志工,協助需要幫忙之年長者。朱芬郁(2004)提及,社區為高齡者所熟悉和 建立長期人際關係的地方,因此社區為高齡者最佳投入服務工作的場所。
回顧有關老人照護的方式,不外乎分為機構照顧、社區照顧、居家照顧,當中以 社區照顧最被國際推崇。行政院 2005 年在社區關懷據點計畫中提及,每一社區關懷 據點至少需具備下列四種服務功能:1.關懷訪視 2.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餐飲 服務 4.健康促進活動。謝穎慧、邱亨嘉和毛莉雯(2002)指出老人在社區服務中餐飲服 務使用率在 1994 年至 1998 年間從 27%增加 36.9%,認為需要再增加比例為 38.4%,
其次為家事服務由 24.7%增加至 37.3%,認為需要再增加 28.5%,由此可知社區服務 人力需要再增加,以提供高齡者服務的需求。
余金燕等人(2009)指出社區關懷據點所需照顧人力資源面臨短缺現象,而高齡人 力資源則為最合適對象,主因是高齡者藉由社區服務活動,一方面扮演有意義的社會 角色,能滿足自己需求、建立人際關係、增進社會互動及提升高齡者自我價值與自尊;
另一方面,也能減少老人人力資源的浪費,同時展現出高齡者是社區不可或缺的夥伴 (朱芬郁,2004)。高齡者透過社會參與的行為,能適時調適自我狀況,以達成功老化 且由同一世代的高齡者來照顧,除能以同理心來照顧外,同一世代的高齡者也能較有 話題,因此高齡人力是很適合用來解決日後社區關懷人力不足問題。期望能開發高齡 人力資源,提升社區關懷之服務品質並落實健康老化、活力老化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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