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研究參與者 研究參與者 研究參與者
本節旨在說明邀請研究參與者參與研究的相關事宜,包含:壹、研究 參與者的條件;貳、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分別說明如下。
壹 壹 壹
壹、 、 、 、研究參與者的條件 研究參與者的條件 研究參與者的條件 研究參與者的條件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曾有過中輟經驗的復學生,影響其輟學的相關因 素、輟學時期的生活經驗與復學動力來源,因此研究參與者為曾中輟過的 復學生。考量有些中輟生參與研究的意願不高,造成取樣不易,本研究擬 採立意取樣(purposeful sampling)的方式,選取符合本研究條件之研究參 與者。
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方式,邀請了符合下列條件的研究參與者進行半 結構的深度訪談:
一、 研究參與者需符合教育部頒訂「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 學輔導辦法」,在其國中求學階段,曾有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 日以上,經學校單位通報教育部輟通報系統,符合中輟條件的學生。
二、 研究參與者的輟學原因為除外型因素,意即除去死亡、休學、退學、
轉學、生理限制而無法就學的情況,如懷孕、智能不足、重大疾病 與意外傷害,以及因家庭經濟狀況不佳,需在外打工賺錢養家,無 法就學等狀況,以主動離開校園、非被迫離開的中輟生為主。
三、 經警方、學校協尋或自行返校,而在中輟通報系統註記已復學(原 班原校、中介教育措施學校)的國中學生;以及國中階段曾中輟過,
現已就讀高中職,穩定就讀的學生。
四、 本研究受訪對象不限性別,有清楚的口語表達能力,且同意訪談過 程進行錄音。
五、 受訪者屬未成年青少年,若受訪者願意參與研究並分享個人經驗,
需獲取監護人的同意,以維護其隱私權。
貳 貳 貳
貳、 、 、 、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 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 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 研究參與者的來源與邀請
本研究以立意取樣(purposeful),透過下列兩種方式邀請受訪者:一、
以研究者現有的人際關係脈絡為基礎,尋找熟識的國中學生或國中老師,
請他們協助介紹與推薦;二、以電話聯繫一般國中負責中輟業務的處室,
以及其他的中介教育機構,如合作式中途班、資源式中途班,透過電話向 學校單位說明研究目的與歷程,由該單位協助找尋、推薦有意願參與研究 的學生。研究者獲得學校單位同意後才進入校園進行訪談,並明確表達絕 對遵守研究倫理原則,保護研究參與者的隱私與權益。
在進行正式的訪談前,研究者先與受訪者聯繫和接觸,說明研究目 的、流程與相關保密資訊後,並觀察受訪者的口語表達清晰程度。受訪者 願意接受訪談後,研究者進一步瞭解影響受訪者輟學的相關因素,符合本 研究目的的研究參與者,之後再請受訪者與家長分別簽署訪談同意書以及 家長同意書,並協定後續訪談時間或直接進行訪談。本研究的受訪者相關 背景資料如下表 3-2-1 所列。
表 3-2-1
不適合接受訪談,因其表達和思考能力較弱,即使 D 願意接受訪談,其訪 談內容可能難以應用和分析。研究者與指導教授討論後,認為受訪者 D 的 部分初次訪談內容仍可分析,但不繼續進行二次訪談,因此仍納入受訪者 D 成為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而受訪者 F 則因初次訪談後,欲進行二次訪 談時,F 已再次輟學,故無法進行後續訪談。研究者認為初次訪談時獲取 的資料可予以分析,受訪者 F 亦成為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