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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架構(圖 3-1),創造性人格特質採用 Kirton 所發展的創造型人格特質

量表,分成「原創力」、「效率性」、「服從性」三個構面衡量。其中認知類型 採用梅-布二氏的類型指標,分成「內向-外向」、「感官-直覺」、「思考-感情」、

「裁判-知覺」四個構面衡量。研發計畫的創造力類型採用 Unsworth 以驅力來源

及面對問題的情境狀態所分類的「反應型」、「期待型」、「參加型」、「主動 型」四個構面衡量。計畫績效則以主觀自評計畫績效進行衡量。

研究問題與假說

依據前述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提出下列研究問題:

問題 1:研發人員的創造或順應的人格特質與研究計畫創造力類型的適配程度是 否會對計畫的績效產生差異。

順應者比較關心解決問題而非發現問題;相對的,創新者比較容易挑戰現況 進而發現問題或發現解決問題的新方法(Kirton, 1976), 因此我們推論具有高 創造性格的研發人員在執行主動提出且屬於開放式問題的計畫時,績效會較高。

相對的,屬於順應性人格的研發人員則在執行被交代的而且問題為封閉性質的研 發計畫時,績效會較高。由於 Kirton 以原創性與效率性及服從性是相對的人格 特質,針對此問題有三個假設:

認知類型 1.內向-外向 2.感官-直覺 3.思考-感情 4.裁判-知覺

創造-順應性人格特質 1.原創力

2.效率性 3.服從性

計畫績效 適配度

適配度 研發計畫的創造力類型

1.反應型 2.期待型 3.參加型 4.主動型

圖 3.1 研究架構

假說 1:原創性高者在執行主動提出的計畫(主動型與參加型的創造力類型 計畫)時會有較高的績效表現。

假說 2:效率性高者在執行被交代的計畫而且計畫屬於封閉性質的問題(反 應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會有較高的績效表現。

假說 3:服從性高者在執行被交代而且屬封閉性問題的計畫(反應型創造力 類型計畫)時會有較高的績效表現。

問題 2:認知類型與研究計畫的創造力類型間的適配程度是否會影響計畫的績效。

認知活動在本質上可以說是問題解決的過程,因為人們的認知是有目的性 的,為了達成目標會從事各種活動以移除障礙達到目標 (Anderson, 1983)。而 創造即是從很多潛在方案中架構及實行一連串的行動,以達到某一目標的認知活 動;Scandura (1977)將問題解決定義為產出及選擇一連串行動以達到目標,

Mumford, Reiter-Palmon & Redmond (1994)認為創造力可視為問題解決的一種 形式,而人類的認知類型受到經驗的影響而有所偏好(Jung, 1923)。由此我們推 論屬不同認知類型的研發人員在不同的創造類型計畫中之績效會有差異。根據 Myers-Briggs 對認知型態的分類,我們提出下列四個假設:

假說 4:外向(extraversion)與內向(introversion)認知類型不同者在從事 不同創造力類型研究計畫時績效會有差異。

外向認知類型人的特徵在於喜歡將注意力集中在外在世界的人、物及活 動,從與他人互動及採取行動中獲得能量,他們傾向外延、廣度,藉由與人

談話互動去發現問題,但由於深度不足,不擅於解決問題;相對的,內向型 的人喜歡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構想及經驗,從思考、記憶、感覺的反射中 獲得能量,傾向內涵、深度,因此相較於外向傾向者,較不易發現問題。我 們預測外向者在主持由其主動提出但問題為封閉性質的計畫(參加型創造力 類型計畫)時績效會較高;相反的,內向者在主持由主管交待,但屬開放性 問題的計畫(期待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績效會較高。

假說 5:感官(sensing)與直覺(intuition)認知類型不同者,在從事不同創 造力類型研究計畫時績效會有差異。

直覺型的人偏好看大處、隱喻及想像,以及事實之間的關聯性,希望理 解現象的類型,特別是知覺新的可能性。他們重視未來,容易有靈感而不滿 足於現狀,比較會主動解決問題,因此我們預測這類型的研發人員在主持自 己主動提出的計畫(主動型與參加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會有較高的績效;相 反的,感官型的人偏好獲取真實及可觸及的資訊-真實發生的事,容易接受 現況比較被動,因此我們預測此類型的研發人員在從事被指派的計畫(反應 型與期待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會有較高的績效。

假說 6:思考(thinking)與感情(feeling)認知類型不同者在從事不同創造 力類型研究計畫時績效不會有差異。

思考型的人決策時偏好邏輯思考,重視選擇或行動的邏輯順序,客觀 的檢視優缺點。他們的目標是找出一個可適用於所有相似情境的標準或原

則;相反的,感情型的人偏好以甚麼是對他人重要的角度來考量,心態上將 自己融入情境,使自己能在尊敬人們的價值基礎下做出決定,目標在獲得他 人的欣賞及支持,同時尋求令人讚美的品德,創造和諧以及視每個人為獨特 的個體。此二者認知的差異主要反應在所選擇的類型領域不同,思考型者偏 好客觀的、與人或社會無關的領域;感情型者偏好投入與人或社會相關的領 域,因此與工研院研發計畫類型的績效無相關。

假說 7:裁判(judging)與知覺開放(perceiving)認知類型不同者,在從事 不同創造力類型研究計畫時,績效會有差異。

裁判型的人偏好以有計畫、有秩序的方式來規範及管理生活,他們的生 活傾向於有組織及結構,按部就班對他們而言是非常重要。我們預測裁判認 知類型者較善於處理封閉式問題,因此在從事此類型的計畫(反應型與參加 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績效會較高。相反的,知覺開放型的人偏好有彈性、

自在的生活,追求體驗及瞭解環境勝過控制環境,對他們而言,細節計畫及 最後決定是一種限制,他們喜歡對資訊保持開放,不到最後一刻不做決定。

我們預測知覺開放型者較善於處理開放式問題,因此在從事問題為開放類型 的計畫(主動型與期待型創造力類型計畫)時會有較高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