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計畫之創造力類型:依據 Unsworth 創造力類型的分類方式,可將工研院之 研究計畫由驅力(主動提出、被動提出)及問題的類型(開放、封閉)區分為下列四 種創造力類型:
1.主動型:驅力的類型為主動,研究計畫的問題是主持人自己主動提出的;同時 計畫中處理的是國內、外尚未開始探討及尚無相關解答的問題。
2.參加型:驅力的類型為主動,研究計畫的問題由主持人自己主動提出;計畫中 處理的問題屬於國內、外已有相關探討及解答或是國內、外已有相關探討,但尚 無相關解答。
3.期待型:驅力的類型為被動,研究計畫的問題是由組織、主管要求提出或是由 廠商提出,而不是由主持人自己提出;計畫的內容則為國內、外尚未開始主動探 討及尚無相關解答的問題。
4.反應型:驅力的類型為被動,研究計畫的問題是在組織、主管要求下提出或是 由廠商提出;而且計畫的內容為國內、外已有相關探討及解答,或是國內、外已 有相關探討但尚無相關解答的封閉式問題。
一項計畫是主動或被動提出,問題類型是封閉或開放係根據研發人員在問卷 第一部分的 2、3 題的填答進行分類。由回收的有效樣本計畫的分佈統計情況來 看,有效的樣本與抽樣的樣本在工研院四種計畫類型的分佈差異不大,自發類計 畫有效樣本及抽樣樣本的比率同樣維持在 22.3%,前瞻類計畫抽樣樣本比率 27.8%,有效樣本為 28.9%,科專計畫抽樣樣本比率 23.2%,有效樣本為 22.3%,
同質性相當高。將有效問卷中的受測者三年內所從事的 318 項計畫按 Unsworth 的創造力類型來分類後結果如表 3.3,318 項工研院計畫的創造力類型,以反應 型為最多(50%),其次為參加型(30%)、主動型(14%)、期待型(6%),此分佈與 Unsworth 在歸類創造力類型中提到反應型是最普遍的一種創造力類型看法一 致。進一步就工研院計畫中各創造力類型分佈比率分析,自發類研究計畫由研發 人員主動提出的比率為 55%(主動型、參加型),面對開放性問題的比率為 35%(主 動型、期待型);前瞻類研究計畫由研發人員主動提出的比率為 57%(主動型、參 加型),面對開放性問題的比率為 30%;科專類研究計畫由研發人員主動提出的
表 3.3 受測者三年內所從事的計畫按 Unsworth 創造力類型分類統計
自發類 前瞻類 科專類 技服類 總計 百分比 創造力類型
參加型 19 32 25 19 95 29.8
期待型 5 7 4 2 18 5.7
主動型 20 20 2 3 45 14.2
反應型 27 33 40 60 160 50.3
總計 71 92 71 84 318
百分比 22.3 28.9 22.3 26.4
比率為 38%(主動型、參加型),面對開放性問題的比率為 9%;技服類研究計畫由 研發人員主動提出的比率為 27%(主動型、參加型),面對開放性問題的比率為 6%,顯示工研院前瞻及自發類型計畫,超過一半的比率是由研發人員主動提出,
從主動到被動依序為前瞻、自發、科專及技服。而在面對的問題類型上,由開放 到封閉依序為自發、前瞻、科專及技服,此一現象與計畫研發性質呈現合理的分 布。
創造-順應人格特質:研發人員之創造性人格特質以 Kirton 之創造性人格特質量 表上的得分為依據,Kirton (1976)量表在衡量個體是創造或順應現狀的人格傾 向,此量表為32 題 5 點量表,將創造性人格分成原創力、「效率性」及「服從 性」等三個向度:
1.原創力:指個人喜歡追求新奇想法的程度,共計 13 題,最高 65 分,最低 13 分。
2.效率性:指個人處理問題時以追求精確、快速、立即的成效為目標的程度,共 計 7 題,最高 35 分,最低 7 分。
3.服從性:個人接受、權威或是群體規範的程度,共計 12 題,最高 60 分,最低 12 分。
Kirton 認為一個人的原創性與個人順應環境要求時所表現出來的效率性與 服從性是呈負相關的,因此三個向度分數計算上,原創性分數愈高表示此人的原 創性愈高,效率性與服從性則採反向計分,此兩項分數愈高表示效率性或服從性 愈低,三項分數加起來的 KAI 總分即代表一個人在環境適應採取創造或順應的程 度。Kirton (1976)以 532 位英國一般群眾施測結果平均值 95.33 分,標準差為 17.54,原創性、效率性及服從性的簡單相關也如他所預測均呈正相關(表 3.4)。
Bobic(1999)以美國大學生及管理者所做的研究亦有相同的發現(表 3.4),因此 Kirton 以得分高於 96 分者稱為創造傾向人格,低於 96 分者稱為順應傾向人格。
工研院的 205 位計畫主持人在 KAI 的三個向度上的分數間的簡單相關(表 3.4) 顯示,原創性與效率性有顯著負相關(p = -.23),表示原創性較高的研發 人員效率性也同時較高;而原創性與服從性間的顯著正相關(p = .31),顯示個 人接受群體規範的程度愈高者其原創性則愈低;服從性與效率性間則為顯著正相 關(p = .41)。此發現和 Kirton (1976)以 532 位英國一般群眾的研究結果不同,
表 3.4 KAI 各構面皮爾遜相關係數
KAI 構面 效率性 服從性 KAI 原創性 - 0.23** 0.31*** .65***
效率性 0.41*** .46***
順從性 .86**
Bobic (1999)
原創性 0.13 0.49 效率性 - 0.44 Kirton (1976)
原創性 0.36 0.47
效率性 0.42
**p < .01, ***p < .001.
也與 Bobic (1999)以 587 位美國大學生及中階經理所作的研究不同,在這兩個 研究中原創性愈高則效率性愈低(表 3.4),若以原創性、轉換後之效率性、及服 從性計算 KAI 總分時,KAI 總分與其三個組成向度的相關如表 3.5,由於計算 KAI 總分的方式有疑慮,因此本研究在探討創造-順應人格特質與不同計畫類型的績 效關係時,將只採各向度分數而不分析 KAI 的總分。
我們以205 位研發人員在 KAI 上的反應進行因素分析以檢定 KAI 的建構效 度。直交轉軸後的三個因素解共解釋了40%的總變異量(附錄一),其中因素一為
表 3.5 KAI 效率性轉換後皮爾遜相關係數 構面 效率性
(轉換後)
服從性 KAI 總分
原創性 .23** .31*** .88***
效率性 (轉換後)
- -.41*** .30***
服從性 - .60***
**p < .01, ***p < .001.
原創性,解釋了14.80%的總變異量,落此因素的題目與原量表此構面的題目重 疊76.92%;因素二為效率性,解釋了 12.99%的總變異量,因素中的題目與原量 表此構面的題目重疊率100%;因素三為服從性,解釋了 12.13%的總變異量,因 素中題目與原KAI 此構面的題目重疊率 66.67%。此結果與 Bobic (1999)以 587 位美國大學生及中階經理所作的研究結果(重疊率 78%,解釋總變異量 33%) 相 似。此三構面的內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s α)分別為 .82、 .79 及 .78,整體 內部一致信度為 .79。
認知類型:研發人員認知類型的衡量係以梅-布二氏認知類型量表 (Myers, 1962) 為衡量工具,此量表自 1942 年開始使用,11 種的修訂版本,本研究使用於 1977 年出版的 G 版本,總計 126 題,其中 94 題用於計算類型分數,而其餘 32 題則不 列入計算類型分數。此量表可測量的四組相對的認知偏好為:
1.外向(E)-內向(I):衡量個體注意力以及獲取能量來源是偏好自己內在的觀念 世界或外在的現象世界。外向者喜歡將注意力集中在外在世界的人物及活動,將 能量及注意力指向外界,從與他人互動及採取行動中獲得能量。相反的,內向者 喜歡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構想及經驗,將能量及注意力指向內心世界,從思 考、記憶、感覺的反射中獲得能量。
2.感官(S)-直覺(N):衡量個體處理訊息的深度是偏好止於感官層次的印象,或 深度處理後的抽象意義。感官類型者由事物所獲得的意義僅止於透過五官所獲得 的資訊,此類人善於觀察發生在週遭的明確事物,特別是知覺實際真實的事物。
相反的,直覺類型的人由經驗中所獲得的意義為事物之間的關聯性,由這些關聯 性中試圖去掌握事件間的型態、模式及事件的意義。
3.思考(T)-感情(F):衡量個體下決定時是偏好透過理性的邏輯分析或是情感的 考量。思考類型者決策時重視選擇或行動的邏輯順序,心態上可從情境脫離,
以客觀檢視不同方案的優缺點;他們藉由評論及分析錯誤來解決問題,目標在 找出一個可適用於所有相似情境的標準或是原則。相反的,感情類型者在決策 時偏好以甚麼是對他們或是他人重要的角度來考量,將自己融入情境,使自己 能在尊敬人們的價值的基礎下做出決定。這類人藉由他人的欣賞及支持獲得能 量,同時尋求令人讚美的品德,目標是在創造和諧以及視每個人為獨特的個體。
4.裁判(J)-知覺(P):衡量個體如何保留或過濾由外部世界得到的訊息。裁判類 型者偏好以有計畫、有秩序的方式來規範及管理生活,他們的生活傾向於維持已
知的標準、組織及結構,信守計畫及時程。相反的,知覺類型者喜歡有彈性、自 然的生活,追求體驗及知覺生命中的所有可能性勝過掌握及控制生命中的既有規 律,對他們而言,細節計畫及最後決定是種限制,他們喜歡對資訊保持開放,不 到最後一刻不做選擇,他們藉由豐富自己的資源以對當下的需求做出新的、前所 未有的回應。
由 205 份研發人員在 MBTI 上的反應進行因素分析,直交轉軸後八個因素解 的結果(附錄二),共解釋了 31.95%的全部變異量。因素一對應至外向-內向向度,
解釋了 5.27%的總變異量,因素題目與原量表此構面重疊 90.48%;因素三、五、
七對應至裁判-知覺向度,解釋了 11.25%的總變異量。此三因素的題目與原量表 此構面的題目重疊 95.83%;因素二、六、八對應至感官-直覺向度,解釋了 11.26%
的總變異量。此三因素題目與原量表此構面的題目重疊 88.64%;因素四對應至 思考-感情向度,解釋了 4.18%的總變異量。此因素的題目與原量表此構面的題 目重疊 52.17%。此四組構面的題目之內部一致信度(Cronbach's α) 分別 為 .76、 .79、 .69、 .79,整體內部一致信度為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