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及問卷設計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問卷調查乃針對全國區域級以上醫院(24 家醫學中心、
72 家區域醫院)參與癌症診療之醫師為研究對象。對區域級以上醫 院治療癌症之相關科別(如癌症防治中心、腫瘤治療中心、血液腫 瘤科、放射腫瘤科等)進行普查。
二、研究工具
(一)問卷設計
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收集資料,測量工具採結構式問卷 的方式設計問卷。問卷發展過程首先透過相關文獻及研究報告(健 保局,2003;American Cancer Society, 2005 ;Davison, 2004;蔡文 正,2005;蔡正隆,2003;吳瑞真,2004 等)資料,並邀集具癌症
診療經驗之醫師 8 位,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 3 位進行焦點團體
(Focus Group)討論,以瞭解規劃費實施對癌症診療方式之影響、
其促進癌症診療團隊合作機制之成效、實施癌症諮詢規劃費是否有 助提升癌症診療品質,請領癌症諮詢規劃費之困難及對癌症諮詢規 劃費支付制度之建議等,並依據醫師及專家之意見修改問卷(詳見 附錄一)。
本研究問卷內容包括:1.醫師基本特性(例如:性別、年齡、
科別、執業年資等);2.對癌症諮詢規劃費之經驗(例如:是否曾 申報過規劃費、規劃費由哪個科別申報、醫院目前是否申報規劃 費、醫師獲得規劃費之比例等);3.實施癌症諮詢規劃費後對癌症 診療之影響(例如:促進各科別間於癌症診療溝通與協調、提升癌 症診斷之迅速與正確性、提供病患治療規劃適切性、改善病患治療 連續性、醫院是否安排個案管理師介入等);4.對於規劃費之看法
(例如:對規劃費給付點數之滿意度、劃費對促進多專科團隊診療 之幫助性、是否同意領取規劃費之醫師為主責醫師、主責醫師應負 擔之責任、認為合理規劃費用為何、是否願意擔任主責醫師),藉 以瞭解規劃費施行的現況以及醫師對癌症諮詢規劃費實施之看法與 建議(詳見附錄二)。
(二)問卷信、效度
本研究將設計完成之醫師問卷進行效度與信度的測量,在效度 測量方面,以專家效度進行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之測量,依 照研究變項的適用性來衡量題目,題目分為「適合」、「不適合」
及「修正後適合」三類,並依專家提出之建議修改,將問卷內容中 定義模糊之題目予以釐清,以確定問卷完整性,經專家審查後,綜
算問卷之 CVI 值。本研究 CVI 值為 0.90,顯示本研究之問卷效度極 好(Bryman & Cramer, 1997)。
在信度測量方面,為避免再次打擾醫師及癌症病患,無法利用
「再測法」重複訪談同一人,故本研究採取計算 Cronbach α 係數,
確認問卷內容的一致性。Cronbach α 係數表示各受訪者回答問卷內 容一致性程度,係數越大表示問卷內容一致性越高,一般而言係數 大於 0.7 則表示問卷內容信度佳(Nunnally, 1978)。本研究針對問 卷內醫師對癌症諮詢規劃費之看法與評價檢定其 Cronbach α 係數值 為0.74,可知問卷內容具有一致性。
三、資料收集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透過全民健康保險局公佈之醫事特約機構名 冊取得區域級以上之醫院名單(24 家醫學中心,72 家區域醫院),
採用郵寄結構式問卷的方式進行資料收集,問卷醫師填寫完畢後經 由相關人員(如:相關科別之祕書或助理等)收集後一併寄回。本 研究於 2006 年 9 月郵寄問卷後,回收至 10 月,共寄出 520 份問 卷,有效樣本數為300 份,有效回收率為 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