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為瞭解目前國小教師與家長對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的資源方案滿意 程度及需求程度,係以南投縣就讀國小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之普通班級任 教師與家長為研究對象。茲將本研究母群體、正式施測對象及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分析等敘述如下:
壹、母群體
依據南投縣特殊教育通報系統所提供「南投縣九十三學年度國民小學」之不 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資料如表 3-1。
表 3-1 南投縣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設置概況
鄉鎮市 學校名稱 班級數 學生人數
南投國小 2 32
平和國小 2 30
光榮國小 1 19
光華國小 1 12
南投市
漳興國小 1 15
草屯國小 1 13
敦和國小 1 16
炎峰國小 1 17
草屯鎮
虎山國小 1 20
埔里國小 2 50
南光國小 1 37
埔里鎮
愛蘭國小 1 30
竹山國小 1 25
雲林國小 1 18
前山國小 1 24
竹山鎮
延平國小 1 23
名間鄉 名間國小 1 24
水里鄉 水里國小 1 26
信義鄉 同富國小 1 12
合計 19 所 22 班 443 人
(資料來源:http://www.set.edu.tw/spcs2003/statistic/sta_show.asp.94.4.27)
貳、正式施測的對象
本研究為考慮研究需要,選取對象為南投縣國民小學設有不分類身心障礙資 源班的學校為取樣對象。因為南投縣只有 19 所學校設有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 共 22 班,所以 19 所學校 22 班為全部研究對象,以求完整蒐集到有效研究對象為 原則。
正式施測的對象除根據南投縣特殊教育通報系統所提供「南投縣九十三學年 度國民小學」之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資料。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教師的部分是以 一位資源班學生只取其一位級任教師,尚不含科任教師;家長的部分同樣的一位 資源班學生也只取與學校較有密切接觸的家長一位,但是研究者因了解通報網上 的資料尚包括在家教育學生及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的學生,加上有時一班普通班 會有二至三個學生同時到資源班上課的情況,所以實際總發放問卷數勢必比通報 網上的少一些。
所以研究者先與接受問卷調查的學校電話聯繫確認後,再以郵寄方式將問卷 送達各校,並委請各校資源班教師轉交給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之普通班級任教師 與家長填答,總共寄給 19 所學校,含普通班級任教師問卷與家長問卷各 383 份,
經過一週後以電話催收後回收 19 所學校。其中教師問卷回收 280 份,回收率 73.11
%;經淘汰填答不全或明顯不符合者,有效問卷為 277 份,問卷有效率為 98.93
%;家長問卷回收 239 份,回收率 62.40%;淘汰無效問卷後,有效問卷為 233 份,問卷有效率為 97.49%。如表 3-2 所示。各校教師與家長問卷寄發與回收情 形如表 3-3 所示。
表 3-2 研究對象、發放問卷數、回收率、有效份數及有效率
套裝軟體(SPSS for Windows 10.0)進行資料處理,並以次數分配與百分比來
一、國小教師相關資料之分析
就回收之教師背景資料分佈情形,如表 4-1 所呈現,並將其歸納如下:
(一)性別:男性教師有 67 人(佔 24.2%);女性教師有210 人(佔 75.8%),
此顯示女性教師佔較高的比例,約為男性教師的三倍。
(二)年齡:以 31-40 歲者居冠,有 146 人(佔 52.7%);其次依序為 41 歲以上 者,有 77 人(佔 27.8%);20-30 歲者有 54 人(佔 19.5%),顯示受試之 國小普通班教師多為各校具教學經驗的中青代教師。
(三)任教年級:以中年級最多,有 106 人(佔 38.3%);其次依序為高年級,
有 98 人(佔 35.4%);低年級有 73 人(佔 26.4%)。
(四)學校班級數:以 37 班以上最多,有 118 人(佔 42.6%);其次為25-36 班 有 96 人(佔 34.7%);以 24 班以下有 63 人(佔 22.7%)為最少。
(五)普通班教學年資:1-5 年者有 79 人(佔 28.5%);6-10 年者有 76 人(佔 27.4 %);11-15 年者有 72 人(佔 26.0%);16 年以上者有 50 人(佔 18.1%),這顯示任教普通班年資以 1-5 年者稍多。
(六)教導過身障生年資:以 1 年者居冠,有 97 人(佔 35.0%);其次依序為 4 年以上有 88 人(佔 31.8%);2 年有 58 人(佔 20.9%);最後為 3 年有 34 人(12.3%)。
(七)曾教過身障生類別:最多為學障者有 173 人(佔 62.5%);其次為智障者 有 157 人(佔 56.7%);其他依序為肢障者有 43 人(佔 15.5%);語障者 有 39 人(佔 14.1%);身體病弱者有 22 人(佔 7.9%);視障者有 21 人 (佔 7.6%);聽障者有 21 人(佔 7.6%);嚴重情緒困擾者有 21 人(佔 7.6%);多障者有 20 人(佔 7.2%);自閉症者有 19 人(佔 6.9%);最 後為其他顯著障礙者有 4 人(佔 1.4%)。
(八)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以修過特教學分教師者最多有 145 人(佔 52.3%);
其次為未修過特教學分教師有 109 人(佔 39.4%);最後為具正式特教教師
二、資源班學生家長相關資料之分析
就回收之家長背景資料分佈情形,如表 4-2 所呈現,並將其歸納如下:
(一)子女性別:子女是男生者有 126 人(佔 54.1%);子女是女生者有 92 人(佔 39.5%);子女目前在資源班就讀有男又有女者有 15 人(佔 6.4%),這顯 示男生比例多於女生。
(二)子女數(男):0 位者有 92 人(佔 39.5%);1 位者有 125 人(佔 53.6%); 2 位者有 16 人(佔 6.9%),這顯示還是有少數家庭中同時有兩位男孩皆 在資源班上課。
(三)子女數(女):0 位者有 126 人(佔 54.1%);1 位者有 95 人(佔 40.8%);
2 位者有 12 人(佔 5.1%),這顯示還是有少數家庭中同時有兩位女孩皆 在資源班上課。
(四)子女就讀年級:低年級者有 68 人(佔 29.2%);中年級者有 87 人(佔 37.3 %);高年級者有 78 人(佔 33.5%),這顯示各年級層所佔的比例相差不 大,其中以中年級最多,以低年級所佔比例較少。
(五)子女障礙類別:最多為學障者有 158 人(佔 67.8%);其次為智障者有 42 人(佔 18.0%);其他依序為語障者有 27 人(佔 11.6%);自閉症者有 11 人(佔 4.7%);嚴重情緒困擾者有 9 人(佔 3.9%);其他顯著障礙者有 9 人(佔 3.9%);肢障者有 8 人(佔 3.4%);身體病弱者有 8 人(佔 3.4 %);視障者有 7 人(佔 3.0%);聽障者有 7 人(佔 3.0%);最後為多障 者有 6 人(佔 2.6%)。
(六)填寫人:以母親居多有 123 人(佔 52.8%);父親有 83 人(佔 35.6%); 其他填寫人有 27 人(佔 11.6%),這顯示母親常是子女的主要教養者,概 因父親常忙於工作,其他填寫人則大致為親戚或寄養家庭的教養者。
(七)家長年齡:以 31-40 歲者最多,有 108 人(佔 46.4%);其次為 41 歲以上
者,有 101 人(佔 43.3%);最少的為 30 歲以下者,有 24 人(佔 10.3%)。
(八)家長教育程度:以高中職者最多,有 104 人(佔 44.6%);其次為國中小 以下者,有 100 人(佔 42.9%);最少的為大專以上者,有 29 人(佔 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