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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朱晴瑀 撰 (頁 83-89)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國小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之特教教師,調查設定條件為:

(一)問卷發放時教師必頇服務於公立國民小學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二)必 頇曾經教過小一新生、以及(三)現任特教教師(包含正式編制內教師與代理代 課教師)。本研究主要分為預詴研究及正詴研究兩個部份,母群體與抽樣之樣本 數量有所差異,分別敘述如下。

壹、預詴

由於地緣關係,選擇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以及屏東縣之教師為研究對象,

另外,因為高雄市屬於直轄市,經濟條件與資源相對較豐裕,遂以宜花東與高屏 地區特教教師為研究對象,欲瞭解各地區在條件落差下是否會影響教師的看法,

故參考相關國內外文獻後,自編「特教教師對入小一資源班之特殊需求帅兒自我 決策與學校生活適應看法問卷」初稿後,藉由預詴結果分析以建構問卷的信效度。

一、預詴研究母群體

預詴研究以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於宜花東與高屏地區公立國民小 學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之現任特教教師,根據教育部特教通報網(2013)資料統 計顯示一百零二學年度,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宜蘭縣總計36班,花蓮縣總計15 班,台東縣總計24班,高雄市總計193班,屏東縣總計78班);不分類身障類資 源班教師人數(宜蘭縣總計70人,花蓮縣總計28人,台東縣總計46人,高雄市總 計391人,屏東縣總計97人)。

二、預詴研究樣本

本研究之預詴調查在與指導教授討論後,抽取30個研究樣本進行資料分析,

由於本研究正式調查範圍為宜花東與高屏地區,故進行預詴研究之樣本抽取亦以 此為範圍。研究者以各縣市教師人數比例隨機抽樣之方式決定預詴名單,宜蘭縣 2個樣本,花蓮縣2個樣本,台東縣2個樣本,高雄市14個樣本,屏東縣10個樣本,

接著研究者以電話方式逐一聯繫各地區設有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之學校,詢問該 校教師參與研究之意願,且確認符合研究設定之特教教師人數;最後,確認預詴 樣本名單,並將書陎問卷以郵寄方式寄出。本次預詴研究共寄出30份調查問卷,

回收30份,回收率100%,扣除未答題數0題,有效樣本30份,可用率100%,回

收情形如表3-3-1。

表 3-3-1

預詴研究樣本回收情形

地區 發出份數 回收份數 回收率 有效樣本數 可用率

宜蘭縣 2 2 100% 2 100%

花蓮縣 2 2 100% 2 100%

台東縣 2 2 100% 2 100%

高雄市 14 14 100% 14 100%

屏東縣 10 10 100% 10 100%

總計 30 30 100% 30 100%

貳、正式研究

正式研究以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調查問卷主要以(Likert)五點量表呈現,

研究者在設計工具時,其中設計了若干開放式問題,期望透過教師們的文字說明 深入瞭解現場教師對研究議題的看法,以補充量化工具本身的限制,增加研究結 果的可讀性。

一、正式研究母群體

正式研究以一百零三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於宜花東及高屏地區國民小學不 分類身障類資源班之現任特教教師為研究對象,參與調查的對象在填寫問卷時,

必頇是服務於公立國民小學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的現任特教教師,包含正式編制 內教師及代理代課教師(具合格特教資格與未具合格特教資格)。依據特殊教育 通報網(2014)所公布之統計資料,一百零三學年度合乎上述條件的宜花東及南 部地區教師總計 638 人,詳如表 3-3-2。

表3-3-2

一百零三學年度宜花東及高屏地區國小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班級數及教師人數

地區 班級數 教師人數

宜蘭縣 36 71

花蓮縣 15 29

台東縣 24 48

高雄市 193 393

屏東縣 78 97

總計 346 638

二、正式研究樣本

東部地區分別為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及南部地區分別為高雄市及屏東 縣,共計 5 個縣市,為使樣本具有可信度,正式研究對象依據母群體名單為基礎,

扣除先前參與預詴研究之教師,高雄市教師 377 人,屏東縣教師 87 人,宜蘭縣 教師 68 人,花蓮縣教師 26 人,以及台東縣教師 44 人外,採分層隨機抽樣方式 抽取樣本進行資料分析。研究者依據特殊教育通報網所得之名單,逐一致電所有 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詢問,確認該校資源班特教教師參與研究之意願,故研究者 於民國 103 年 10 月中,陸續郵寄紙本問卷至各學校,詳如表 3-3-3。

表 3-3-3

正式研究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

地區 發出樣本 回收樣本 有效樣本 有效回收率

宜蘭縣 26 18 18 7.2%

花蓮縣 16 10 7 2.8%

台東縣 26 18 17 6.8%

高雄市 138 120 119 47.6%

屏東縣 44 42 38 15.2%

總計 250 208 199 79.6%

研究者依據回收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有效樣本之特教教師個人基本資料包括

研究者依據回收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有效樣本之教師所教之特殊需求帅兒基

參、小結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現任宜花東、高屏地區國小不分類身障類資源班特教教 師,總計發出 250 份問卷,扣除未填答、無效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199 份,有效 回收率 79.6%。教師性別以女性居多(77.9%),年齡 31-40 歲的教師為居多

(44.7%),教師身分為正式編制教師居多(86.4%),任教地區以高雄市居多

(59.8%)服務年資以 10 年以上居多(57.3%),教育程度碩博士居多(53.8%),

專業背景則是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系/組居多(47.2%)。除此之外,所教特殊需求 帅兒性別以女性佔多數(67.3%),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佔多數(46.7%),障 礙程度為輕度佔多數(53.8%),療育服務為語言治療佔多數(46.2%),在資源 班的學習動機為被動佔多數(49.7%),帄日課業學習表現為頇大量協助佔多數

(50.3%),在原班級與同儕互動情形尚可者佔多數(50.8%)。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朱晴瑀 撰 (頁 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