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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

在文檔中 研究生 :陳佩珊 撰 (頁 60-6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103學年度新北市國小現任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為研究母群,以問卷調查法進行 資料蒐集,以瞭解其工作壓力與教師效能之現況。本研究主要分為預試問卷與正式問卷兩階

教師效能

1.內控型教師效能 2.抗衡型教師效能 教師個人背景變項

1.性別 2.年資

(1)資源班任教年資

(2)特教任教總年資 3.特教最高學歷

4.學校規模

(1)普通班班級數

(2)資源班班級數 5.學校地區

工作壓力

1.變革適應 2.工作負荷 3.教學輔導 4.人際關係 5.行政支持

段實施,預試問卷以桃園縣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為抽樣樣本,採立意取樣;正式問卷以 新北市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為抽樣樣本,採分層比例抽樣方式。本節將針對預試問卷與 正式問卷之研究對象、抽樣方法做概括說明。

壹、預試問卷研究對象

本研究預試對象選自桃園縣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採立意取樣方式,選取20所國小,

52名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作為問卷預試樣本,並以電話聯繫、徵求同意。

研究者共回收50份預試問卷,並將回收的問卷進行項目分析和信度分析,以考驗量表的 信、效度,作為編製正式問卷之依據,如表3-1。

表 3-1

預試問卷回收彙整表

學校名稱 發出問卷 回收問卷 回收率

陽光國中小 3 3 100%

海湖國小 2 2 100%

幸福國小 2 2 100%

林森國小 4 4 100%

西門國小 3 3 100%

東勢國小 2 2 100%

平興國小 2 1 100%

石門國小 2 2 100%

楊梅國小 2 2 100%

新明國小 4 4 100%

成功國小 4 4 100%

興國國小 4 4 100%

中原國小 2 2 100%

(續下頁)

表 3-1

預試問卷回收彙整表

學校名稱 發出問卷 回收問卷 回收率

龜山國小 2 2 100%

大崙國小 2 2 100%

僑愛國小 2 2 100%

錦興國小 2 1 50%

興仁國小 2 2 100%

大成國小 2 2 100%

中山國小 4 4 100%

合計 52 50 96%

貳、正式問卷研究對象

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母群人數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

所公佈之新北市 103 學年度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班設立情形資料得知,目前新北市國小階段 之身心障礙資源班共有 241 班,依照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標準(2014)之規定,每班教師員 額編制為二人,則可推估母群體教師為 482 位。

根據 Gay, Mills 與 Airasian 之建議,敘述性研究的母群體若屬於特殊群體,母群體總數 低於 500 人時,抽取的樣本數最少佔母群體的 20%(引自吳明隆,2014,p.159)。為符合上 述條件及確實反應母群的分配結構,提高教師樣本的代表性,本研究採用「分層比例抽樣」,

依照「新北市政府各視導區域人數(新北市政府教育局,2014)多寡」作為分層的依據。研 究者依據各區占全市的比例,以分層隨機抽樣,抽取了 54 所學校(如表 3-2),選取板橋區

(含板橋區、土城區)9 所學校,合計 38 人;雙和區(含永和區、中和區)5 所學校,合計 22 人;新莊區(含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林口區、八里區)11 所學校,合計 32 人;三 重區(含蘆洲區、三重區)7 所學校,合計 22 人;三鶯區(含樹林區、鶯歌區、三峽區)8 所學校,合計 20 人;淡水區(含石門區、三芝區、淡水區)4 所學校,合計 9 人;文山區(含

坪林區、石碇區、深坑區、烏來區、新店區)3 所學校,合計 12 人;七星區(含金山區、萬 里區、汐止區)4 所學校,合計 10 人;以及瑞芳區(含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

3 所學校,合計 5 人,總計 170 人進行正式問卷調查,如表 3-2 所示。

確定抽樣人數之後,研究者經電話聯繫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員,徵詢同意後再寄發問卷 至該校,函請各校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填寫問卷,以其瞭解新北市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 工作壓力與教師效能之現況。

表 3-2

新北市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分層組別及抽樣分配表

區域 板橋區 雙和區 新莊區 三重區 三鶯區 淡水區 文山區 七星區 瑞芳區

現有教

師人數

102 64 92 64 58 26 36 28 12

占全市教

師數比例

22% 13% 19% 13% 12% 5% 7% 6% 3%

抽樣教

師人數

38 22 32 22 20 9 12 10 5

根據上述抽樣方式,本研究共發出170份問卷(如附錄一),回收160份,回收率94%;

問卷回收後,研究者逐一檢視問卷填答情形,剔除填答不完全及同一題項者,總計獲得有效 問卷156份,可用率為92%。

有效樣本之受試者基本資料變項的分配狀況,分別加以敘述分析,包括性別、資源班任 教年資、特教任教總年資、特教最高學歷、普通班班級數、資源班班級數及學校地區等七項,

如表 3-3 所示。

一、性別:在全部156位有效樣本中,男性教師29名,佔18.6%,女性教師127名,佔81.4%。

整體而言,以女性教師人數為大宗,男女教師比率約1:5。

二、資源班任教年資:依據資源班任教年資多寡分別為:服務1年以下者23名,佔14.7%;服

務1-3年者40名,佔25.6﹪;服務4-6年者45名,佔28.8%;服務7-10年者32名,佔20.5%;

服務10年以上者16名,佔10.4%。

三、特教任教總年資:依據特教任教年資多寡分別為:服務1年以下者20名,佔12.9%;服 務1-3年者28名,佔17.9%;服務4-6年者36名,佔23.1%;服務7-10年者37名,佔23.7%;

服務10年以上者35名,佔22.4%。

四、特教最高學歷:特教40學分班有16名,佔10.3%;特殊教育學系(組)有90名,佔 57.6%;特殊教育學程有11名,佔7.1%;特殊教育相關研究所有35名,佔22.4%;未具 備特殊教育相關背景教師有4位,佔2.6%。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由特殊教育系(組)畢 業之學歷教師為最多,其次為特殊教育相關研究所,且普遍特教教師都具備特殊教育專 業背景。由於非特殊教育相關背景的教師僅4人,考量其樣本代表性,故不予以討論。

五、普通班班級數:12班以下者1名,佔0.6%;13-24班者24名,佔15.4%;25班以上者131名,

佔84.0%。由於12班以下的樣本教師僅1位,因此將之與13-24班類別合併,共計25人。

六、資源班班級數:0.5-1班者36名,佔23.1%;1.5-2班者68名,佔43.6%;2.5班以上者52名,

佔 33.3%。

七、學校地區:板橋分區有 38 名,佔 24.4%;雙和分區有 22 名,佔 14.1%;三重分區有 18 名,佔 11.5%;三鶯分區有 19 名,佔 12.2%;七星分區有 9 名,佔 5.8%;淡水分區有 8 名,佔 5.1%;新莊分區有 25 名,佔 16.0%;文山分區有 12 名,佔 7.7%;瑞芳分區 有 5 名,佔 3.2%。由於七星分區的樣本教師僅 9 位、淡水分區的樣本教師僅 8 位,因此 將七星分區與淡水分區兩類別合併,共計 17 人;瑞芳分區的樣本教師僅 5 位,因此將之 與文山分區類別合併,共計 17 人。

表 3-3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表

項目 組別 數量 百分比

性別 男 29 18.6%

女 127 81.4%

(續下頁)

表 3-3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表

項目 組別 數量 百分比

資源班 任教年資

1年以下 23 14.7%

1~3年 40 25.6%

4~6年 45 28.8%

7~9年 32 20.5%

10年以上 16 10.4%

特教 任教總年資

1年以下 20 12.9%

1~3年 28 17.9%

4~6年 36 23.1%

7~9年 37 23.7%

10年以上 35 22.4%

特教 最高學歷

特教40學分班 16 10.3%

特殊教育學系(組) 90 57.6%

特殊教育學程 11 7.1%

特殊教育相關研究所 35 22.4%

無 4 2.6%

普通班 班級數

12班以下 1 0.6%

13~24班 24 15.4%

25班以上 131 84.0%

資源班 班級數

0.5~1班 36 23.1%

1.5~2班 68 43.6%

2.5班以上 52 33.3%

表 3-3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表

項目 組別 數量 百分比

學校地區 板橋分區(含板橋區、土城區) 38 24.4%

雙和分區(含永和區、中和區) 22 14.1%

三重分區(含三重區、蘆洲區) 18 11.5%

三鶯分區(含樹林區、三峽區、鶯歌區) 19 12.2%

七星分區(含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 9 5.8%

淡水分區(含石門區、三芝區、淡水區) 8 5.1%

新莊分區(含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林口區、八里區) 25 16.0%

文山分區(含坪林區、石碇區、深坑區、烏來區、新店區) 12 7.7%

瑞芳分區(含瑞芳區、平溪區、雙溪區、貢寮區) 5 3.2%

在文檔中 研究生 :陳佩珊 撰 (頁 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