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以 一 個 布 農 族 的 原 住 民 家 庭 為 研 究 對 象 , 在 選 擇 個 案 時 考 量 學 者 Robert 所 提 出 的 適 用 單 一 個 案 的 三 個 原 則,欲 了 解 在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中 , 家 庭 與 智 能 障 礙 生 所 遭 遇 之 社 會 支 持 處 境 。Robert( 1994) 提 出 了 三 則 「 特 別 適 用 單 一 個 案 的 情 況 」 : 首 先 , 企 圖 對 於 現 存 的 理 論 提 出 批 判 性 的 驗 證 時 , 就 應 選 擇 具 有 爭 論 性 的 個 案 (critical case) 作 為 研 究 的 標 的 ; 其 次 , 在 臨 床 心 理 學 的 研 究 中 , 經 常 會 遇 到 某 個 值 得 深 入 記 錄 或 分 析 的 特 殊 疾 病 案 例 , 此 時 就 應 以 此 極 端 或 獨 特 的 個 案 (extreme or unique case)

作 為 研 究 的 對 象 ; 最 後 , 當 研 究 者 獲 得 一 個 極 為 特 殊 的 機 會 去 觀 察 或 分 析 某 一 個 個 案 , 而 是 一 般 人 難 以 接 觸 的 層 面 時 , 這 樣 具 有 啟 發 性 的 個 案(revelatory case)亦 是 研 究 者 應 予 重 視 的 研 究 焦 點

( 引 自 蔡 美 蓉 ,2000) 。

質 的 研 究 並 不 需 要 大 規 模 的 抽 樣 , 它 所 需 要 的 是 一 個 能 提 供 豐 富 資 料 的 個 案 。 如 Patton( 1990) 所 言 , 質 的 研 究 樣 本 抽 取 重 點 是 : 「 樣 本 一 般 都 是 很 少 , 甚 至 只 有 一 個 個 案 (n=1) 但 需 要

有 深 度(in depth)的 立 意 抽 樣 」( 吳 芝 儀 、 李 奉 儒 譯 , 1995)。

基 於 上 述 專 家 學 者 對 研 究 對 象 及 場 所 之 建 議, 考 量 研 究 者 工 作 時 間 、 地 點 及 人 脈 的 方 便 , 加 上 個 案 的 獨 特 性 及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良 好 配 合 ,選 擇 目 前 服 務 的 國 民 中 學 的 智 能 障 礙 生 家 庭 為 個 案 研 究 對 象 , 期 能 兼 顧 到 研 究 內 容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 以 便 對 相 關 議 題 作 深 入 探 討 與 分 析 。 故 以 此 作 為 研 究 的 對 象 , 並 徵 得 所 有 受 訪 者 同 意 後 ( 附 錄 一 ~ 四 ) , 開 始 進 行 研 究 工 作 。

一 、 研 究 對 象 描 述

為 顧 及 研 究 對 象 的 隱 私 , 確 保 研 究 倫 理 , 因 此 本 研 究 報 告 以 匿 名 的 方 式 處 理 。 該 家 庭 成 員 有 阿 嬤 、 爸 爸 ( 養 父 ) 、 媽 媽 ( 養 母 ) 、 智 能 障 礙 者 ( 小 源 ) 。 該 家 庭 位 於 花 蓮 南 區 的 某 布 農 族 部

落 中 , 小 源 為 國 中 二 年 級 特 教 班 學 生 , 平 時 由 九 十 三 歲 的 阿 嬤 隔 代 教 養 , 爸 媽 在 梨 山 工 作 顯 少 返 家 , 小 源 的 爸 媽 因 違 反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第 36 條 疏 於 照 顧 此 項 ( 內 政 部 , 2008) , 而 強 置 安 置 小 源 於 機 構 中 。 表 3-1 為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描 述 。

表 3-1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表

稱 謂 個 案 家 庭 描 述

阿 嬤 阿 嬤 現 年 九 十 三 歲 , 花 蓮 縣 布 農 族 人 , 目 前 為 小 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 僅 會 說 布 農 族 語 跟 日 語 , 身 體 狀 況 不 佳 , 常 進 出 醫 院 。

爸 爸 現 年 五 十 四 歲 , 花 蓮 縣 布 農 族 人 , 為 小 源 的 養 父 , 目 前 在 梨 山 租 農 地 種 植 水 果 , 因 平 時 需 在 梨 山 工 作 對 小 源 日 常 照 顧 有 限 。

媽 媽 現 年 四 十 九 歲 , 花 蓮 縣 布 農 族 人 , 為 小 源 的 養 母 , 目 前 與 父 親 一 同 在 梨 山 工 作 。

小 源

花 蓮 布 農 族 人 , 目 前 就 讀 花 蓮 縣 立 某 國 民 中 學 特 教 班 二 年 級 學 生 , 因 住 在 山 區 的 緣 故 , 上 下 學 皆 由 特 教 資 源 中 心 的 特 教 專 車 接 送 , 小 學 一 年 級 念 普 通 班 , 由 巡 迴 輔 導 老 師 服 務 , 小 二 轉 安 置 到 有 特 教 班 的 國 小 就 讀 ,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為 重 度 智 能 障 礙 。 在 學 習 能 力 方 面 : 小 源 有 口 語 能 力 , 四 肢 正 常 會 跑 會 跳 , 具 有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但 仍 需 加 強 , 常 常 衣 著 不 整 没 有 洗 澡 來 上 學 , 他 的 理 由 是 天 氣 太 冷 , 阿 嬤 沒 有 燒 柴 煮 洗 澡 水 。 個 性 活 潑 , 很 愛 唱 歌 跳 舞 , 會 仿 寫 簡 單 國 字 及 自 己 的 名 字 , 最 喜 歡 體 育 課 跟 音 樂 課 , 美 勞 課 的 能 力 表 現 亦 佳 。 人 際 互 動 方 面 : 口 語 能 力 不 錯 , 下 課 時 很 愛 找 同 學 或 老 師 聊 天 , 但 平 時 因 動 作 過 於 粗 魯 , 容 易 與 同 學 起 衝 突 , 人 際 關 係 仍 需 有 待 改 善 。 身 體 健 康 方 面 : 小 源 身 高147公 分、體 重 31公 斤,有 體 重 過 輕 的 情 形,其 它 並 無 特 殊 疾 病 。 目 前 由 阿 嬤 獨 自 照 顧 。 九 十 六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學 初 , 小 源 因 被 鄰 居 灌 酒 致 血 尿 , 經 導 師 通 報 校 安 中 心 及 社 會 局 , 小 源 被 緊 急 安 置 於 鎮 上 的 天 主 教 機 構 。

二 、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表

本 研 究 欲 瞭 解 該 智 能 障 礙 者 家 庭 接 受 社 會 支 持 的 現 況 , 訪 談 對 象 分 為 個 案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阿 嬤 , 個 案 的 爸 爸 媽 媽 , 以 及 提 供 社 會 支 持 的 三 個 單 位 : 社 會 局 ( 社 工 人 員 ) ; 親 友 一 名 , 平 時 會 讓 小 源 至 家 裏 吃 飯 , 如 果 小 源 在 家 裏 不 乖 時 也 會 幫 忙 管 教 ; 以 及 學 校 教 師 一 名 ( 特 教 班 老 師 ) 。 研 究 者 整 理 上 述 受 訪 者 的 資 料 表 如 表 3-2 來 說 明 , 表 列 為 : 代 號 、 名 稱 、 性 別 、 年 齡 、 服 務 單 位 、 與 工 作 年 資 來 說 明 。

表3-2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表

案 家 庭

代 號 名 稱 性 別 年 齡 服 務 單 位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年 資

GM 阿 嬤 93 家 管 沒 有 念 書

FA 爸 爸 54 小 學 9

MO 媽 媽 49 小 學 9

會 支 持 單 位

代 號 名 稱 性 別 年 齡 服 務 單 位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年 資

T1 老 師 50 國 中 碩 士 肆 業 17

W1 社 工 40 社 會 局 碩 士 13

F1 親 友 48 家 管 國 中 20

第三節 研究設計

本 研 究 係 以 質 性 研 究 來 探 討 智 能 障 礙 者 家 庭 社 會 支 持 之 現 況 , 並 佐 以 個 案 研 究 法 (case study method) 作 為 研 究 的 策 略 , 而 在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分 析 上 , 採 用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qualitative research approach)來 加 以 進 行。本 節 旨 在 探 討 何 謂 質 性 研 究 與 個 案 研 究 , 並 說 明 採 用 的 原 因 及 目 的 。

一 、 質 性 研 究

研 究 者 選 擇 以 質 性 研 究 的 方 法 來 探 究 一 個 布 農 族 的 家 庭 , 在 面 對 家 庭 有 個 重 度 智 能 障 礙 孩 子 時 , 家 庭 的 處 境 、 家 長 的 感 受 、 這 位 孩 子 的 感 受 , 以 及 他 們 從 週 遭 所 得 到 的 社 會 支 持 力 量 為 何 , 這 不 是 用 量 的 研 究 中 數 據 能 呈 現 出 來 的 。

質 化 研 究 適 合 運 用 探 索 鮮 為 人 知 的 主 題 , 觀 念 概 念 化 及 學 說 建 構 仍 在 初 期 階 段 , 或 尚 未 充 分 發 展 的 背 景 下 , 以 及 研 究 的 主 要 變 項 與 定 義 尚 模 糊 不 清 時 , 可 從 質 性 取 向 先 進 行 探 索 性 研 究 , 以 提 供 未 來 發 展 量 化 研 究 假 設 主 要 變 項 之 參 考 。 再 者 , 質 性 研 究 亦 適 用 於 探 討 敏 感 與 深 度 情 緒 的 主 題 , 由 受 訪 者 的 觀 點 出 發 , 捕 捉 受 訪 者 「 活 生 生 的 經 驗 」 (Padgett, 1998) 。

所 以 , 研 究 者 進 入 一 個 布 農 族 家 庭 的 生 活 世 界 , 做 深 入 的 訪 談 , 進 而 瞭 解 並 觀 察 其 生 活 型 態 , 以 此 做 為 出 發 點 。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之 特 質 與 類 型 為 :

( 一 ) 探 索 性 的 實 地 研 究

從 第 二 章 的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可 知 ,雖 然 社 會 支 持 的 研 究 近 幾 年 來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 研 究 對 象 亦 很 廣 泛 , 並 漸 擴 展 到 其 他 學 術 領 域 , 然 而 目 前 國 內 的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僅 查 詢 到 以 老 人 、 青 少 年 、 受 虐 婦 女 、 外 籍 新 娘 、 憂 鬱 症 患 者 等 族 群 為 主 的 研 究 對 象 ; 在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議 題 , 以 及 以 原 住 民 智 能 障 礙 者 家 庭 的 社 會 支 持 方 面 , 尚 未 有 相 關 研 究 出 現 , 因 此 本 研 究 屬 於 探 索 性 研 究 , 適 用 於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 二 ) 研 究 設 計 具 彈 性 、 注 重 過 程 與 發 展

在 蒐 集 資 料 與 分 析 過 程 中 , 可 能 會 有 不 可 預 期 之 狀 況 , 研 究 設 計 將 會 視 需 要 進 行 調 整 , 所 以 是 具 備 彈 性 的 , 這 也 剛 好 符 合 質 性 研 究 的 特 性 。

( 三 ) 內 部 人 的 觀 點

本 研 究 是 探 索 性 研 究 ,由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本 身 的 觀 點 進 行 陳 述, 關 心 的 是 身 心 障 礙 的 原 住 民 家 庭 在 接 受 社 會 支 持 的 陳 述 和 定 義 , 以 及 對 提 供 社 會 支 持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進 行 訪 談 , 研 究 者 再 輔 以 澄 清 與 討 論 , 以 期 了 解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對 於 社 會 支 持 的 需 求 , 及 接 受 社 會 支 持 後 的 影 響 , 這 是 以 內 部 人 的 觀 點 進 行 研 究 的 方 式 。

( 四 ) 獨 特 的 個 案 導 向

本 研 究 試 圖 從 被 研 究 者 的 觀 點 來 探 討 面 對 社 會 支 持 的 因 應 , 而 非 進 行 因 果 關 係 的 推 論 。 再 者 , 由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的 個 別 性 和 多 面 向 特 色 , 來 探 討 社 會 支 持 的 現 況 , 因 此 獲 取 的 資 料 具 有 獨 特 個 案 導 向 的 性 質 。

( 五 ) 描 述 性 的 資 料 及 歸 納 性 分 析

藉 由 被 研 究 者 本 身 的 經 驗 和 觀 點 進 行 陳 述 ,詳 細 地 描 述 和 引 述 接 受 社 會 支 持 的 主 觀 意 見 或 陳 述 , 因 此 所 得 資 料 為 描 述 性 質 。 以 歸 納 分 析 的 方 式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使 資 料 的 呈 現 不 僅 多 元 且 具 有 條 理 。

二 、 個 案 研 究

個 案 研 究 即 是 對 特 定 現 象 的 檢 視(examination),例 如 一 個 計 畫 、 一 個 事 件 、 一 個 人 、 一 個 機 構 、 或 者 一 個 社 會 團 體

(Merriam,1988)。 個 案 研 究 所 指 的 「 個 案 」, 可 以 是 一 個 人 、 一 個 事 件 或 一 個 機 構 或 單 位 。 所 以 , 我 們 可 以 說 個 案 研 究 就 是 一 種 研 究 策 略 , 選 擇 單 一 個 案 , 採 用 各 種 方 法 如 觀 察 、 訪 談 、 調 查 、 實 驗 等 , 以 此 蒐 集 完 整 的 資 料 , 掌 握 整 體 的 情 境 脈 絡 與 意 義 、 深 入 分 析 真 相、解 釋 導 因、解 決 或 改 善 其 中 的 方 法( 邱 憶 惠,1999)。

本 研 究 進 行 中 , 除 了 蒐 集 個 案 家 庭 的 靜 態 資 料 , 如 : 學 生 學 習 檔 案 、 輔 導 記 錄 、 個 案 基 本 檔 案 、I.E.P.(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

專 業 團 隊 開 會 記 錄 、 社 福 團 體 的 相 關 服 務 記 錄 等 , 深 入 瞭 解 家 長 實 際 接 受 社 會 支 持 的 現 況 、 接 受 支 持 的 意 見 , 以 及 學 校 、 社 福 單 位 對 個 案 支 持 的 問 題 , 此 為 動 態 歷 程 與 轉 折 , 須 藉 由 深 度 訪 談 、 參 與 觀 察 , 來 取 得 研 究 目 的 所 需 要 的 資 料 。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採 用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之 半 結 構 式 的 深 度 訪 談 法 為 主 , 佐 以 參 與 觀 察 與 文 件 調 閱 等 方 法 來 蒐 集 資 料 , 本 研 究 工 具 包 為 : 研 究 者 本 身 及 其 他 研 究 工 具 兩 者 , 研 究 者 包 括 : ( 一 ) 研 究 者 與 研 究 對 象 的 關 係 ;( 二 ) 研 究 者 對 研 究 主 題 先 前 的 瞭 解 ;( 三 ) 研 究 者 如 何 進 入 研 究 現 場。其 它 研 究 工 具 包 括:( 一 )訪 談 大 網;( 二 ) 錄 音 筆 ;( 三 ) 參 與 觀 察 紀 錄 ;( 四 ) 反 省 手 札 等 來 說 明 。 在 質 性 研 究 歷 程 中 ,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研 究 工 具 , 透 過 研 究 者 的 眼 睛 所 見 、 耳 朵 所 聞 , 還 有 和 研 究 對 象 的 互 動 , 建 構 出 一 個 研 究 者 認 為 最 貼 近 他 們 生 活 世 界 的 圖 像 , 並 將 其 呈 現 出 來 。 在 此 歷 程 中 研 究 者 必 須 在 不 同 角 色 ( 研 究 者 、 觀 察 者 、 關 懷 者 ) 中 不 斷 檢 視 及 轉 換 , 以 做 出 近 乎 研 究 參 與 者 原 始 想 法 的 呈 現 。 所 以 研 究 者 的 知 識 及 學 習 背 景 的 說 明 有 助 於 明 白 研 究 的 脈 絡 及 拼 組 研 究 的 結 果( 施 惠 娟 ,2007) 。

一 、

研 究 者

依 據 Robert( 1994) 的 觀 點 , 從 事 個 案 研 究 者 基 本 上 應 具 備 如 下 的 技 能 , 方 能 勝 任 , 首 先 , 他 必 須 具 備 問 好 問 題 以 及 解 釋 答

依 據 Robert( 1994) 的 觀 點 , 從 事 個 案 研 究 者 基 本 上 應 具 備 如 下 的 技 能 , 方 能 勝 任 , 首 先 , 他 必 須 具 備 問 好 問 題 以 及 解 釋 答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