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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採 用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之 半 結 構 式 的 深 度 訪 談 法 為 主 , 佐 以 參 與 觀 察 與 文 件 調 閱 等 方 法 來 蒐 集 資 料 , 本 研 究 工 具 包 為 : 研 究 者 本 身 及 其 他 研 究 工 具 兩 者 , 研 究 者 包 括 : ( 一 ) 研 究 者 與 研 究 對 象 的 關 係 ;( 二 ) 研 究 者 對 研 究 主 題 先 前 的 瞭 解 ;( 三 ) 研 究 者 如 何 進 入 研 究 現 場。其 它 研 究 工 具 包 括:( 一 )訪 談 大 網;( 二 ) 錄 音 筆 ;( 三 ) 參 與 觀 察 紀 錄 ;( 四 ) 反 省 手 札 等 來 說 明 。 在 質 性 研 究 歷 程 中 ,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研 究 工 具 , 透 過 研 究 者 的 眼 睛 所 見 、 耳 朵 所 聞 , 還 有 和 研 究 對 象 的 互 動 , 建 構 出 一 個 研 究 者 認 為 最 貼 近 他 們 生 活 世 界 的 圖 像 , 並 將 其 呈 現 出 來 。 在 此 歷 程 中 研 究 者 必 須 在 不 同 角 色 ( 研 究 者 、 觀 察 者 、 關 懷 者 ) 中 不 斷 檢 視 及 轉 換 , 以 做 出 近 乎 研 究 參 與 者 原 始 想 法 的 呈 現 。 所 以 研 究 者 的 知 識 及 學 習 背 景 的 說 明 有 助 於 明 白 研 究 的 脈 絡 及 拼 組 研 究 的 結 果( 施 惠 娟 ,2007) 。

一 、

研 究 者

依 據 Robert( 1994) 的 觀 點 , 從 事 個 案 研 究 者 基 本 上 應 具 備 如 下 的 技 能 , 方 能 勝 任 , 首 先 , 他 必 須 具 備 問 好 問 題 以 及 解 釋 答 案 的 技 能 ; 其 次 , 他 必 須 是 一 個 好 的 「 傾 聽 者 」, 使 不 被 自 己 的 意 識 形 態 即 先 入 為 主 所 束 縛 ; 再 則 , 他 必 須 是 具 有 適 應 性 與 靈 活 應 變 的 能 力 , 不 致 因 碰 到 新 情 境 視 為 威 脅 , 而 應 當 視 為 機 會 ; 同 時 , 他 確 能 掌 握 所 研 究 的 問 題 , 不 管 是 理 論 的 或 政 策 導 向 的 皆 如 此 ; 以 及 他 必 須 沒 有 偏 見 等 ( 引 自 王 文 科 ,1995)。 研 究 本 是 一 種 「 彼 此 凝 視 與 關 照 的 旅 程 , 我 參 與 了 她 們 , 她 們 也 參 與 了 我 」

( 蔡 敏 玲,2001)。對 於 研 究 者 的 角 色,學 者 們 提 出 下 述 的 看 法 : Stake( 1995)認 為 一 個 個 案 研 究 者,同 時 兼 具 某 些 角 色:作 為 一 位 教 師 以 傳 遞 經 驗 ; 作 為 一 位 評 鑑 者 以 瞭 解 研 究 個 案 的 品 質 ; 作 為 一 位 傳 記 纂 述 者 以 深 入 探 索 個 案 的 歷 史 淵 源 ;作 為 一 詮 釋 者 說

明 研 究 現 象 的 性 質 及 個 人 的 主 張 。 在 質 性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是 主 要

障 礙 教 育 的 理 論 基 礎 。

感 受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在 生 活 上 所 遭 遇 的 困 難 , 及 家 庭 訪 問 時 , 更 發 現 部 落 所 形 成 的 社 區 與 都 會 中 的 社 區 形 式 又 相 當 的 不 同,諸 如:教 會 所 扮 演 的 角 色,乃 形 成 一 個 特 殊 的 社 會 支 持 現 象 。 加 上 個 人 本 身 是 卑 南 族 原 住 民 以 及 學 習 背 景 , 因 此 對 於 智 能 障 礙 原 住 民 家 庭 能 有 所 掌 握 。

( 三 ) 研 究 者 如 何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研 究 者 需 先 蒐 集 資 料 取 得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訊 息 , 對 個 案 要 有 所 認 識 與 了 解 , 並 跟 個 案 建 立 好 關 係 , 再 來 徵 求 個 案 同 意 進 入 現 場 。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時 應 不 急 著 立 即 做 採 訪 , 而 是 要 先 觀 察 現 場 的 一 切 人 事 物 的 環 境 狀 態 。 所 以 , 在 做 深 度 訪 談 前 會 多 次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 先 做 觀 察 記 錄 後 , 也 取 得 個 案 的 信 任 , 才 開 始 進 行 訪 談 工 作 一 同 參 與 社 會 支 持 服 務 。

二 、 其 他 研 究 工 具

( 一 ) 訪 談 大 綱

研 究 者 根 據 研 究 問 題 與 相 關 文 獻 , 並 自 行 研 擬 一 份 訪 談 大 綱 供 訪 談 時 使 用 , 在 訪 談 大 綱 的 內 容 方 面 , 隨 著 訪 談 次 數 的 增 加 而 做 逐 步 地 修 正 , 每 場 訪 談 進 行 完 畢 之 後 , 研 究 者 隨 即 投 入 訪 談 稿 之 謄 寫 與 初 步 分 析 的 工 作 , 藉 以 找 出 額 外 重 要 的 議 題 、 受 訪 者 無 法 回 答 、 或 題 意 不 甚 清 晰 的 題 目 , 並 隨 時 調 整 大 綱 內 容 。 經 過 數 次 來 回 地 調 整 以 後 ,大 綱 內 容 則 趨 於 穩 定 而 成 為 後 續 數 次 訪 談 時 的 綱 要( 見 附 錄 五 ~ 九 )。其 問 卷 內 容 效 度(content validity)採 專 家 鑑 別 法,延 請 四 位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教 授:國 立 台 東 大 學 魏 俊 華 教 授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劉 明 松 教 授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程 鈺 雄 教 授 、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洪 清 一 教 授 等 專 家 加 以 評 定 。 評 估 其 訪 談 內 容 能 否 涵 蓋 欲 研 究 之 各 層 面 , 以 及 內 容 之 適 用 性 及 重 要 性 等 問 題 , 以 增 加 工 具 的 內 容 效 度 。

( 二 ) 錄 音 筆

在 捕 捉 整 個 訪 談 過 程 中 , 錄 音 筆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研 究 工 具 , 能 夠 將 訪 談 的 內 容 完 整 的 紀 錄 下 來 , 為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記 錄 工 具 。 研

究 者 與 受 訪 者 個 案 建 立 關 係 之 後 ,在 事 先 詢 問 他 們 意 見 並 告 知 他 們 會 使 用 錄 音 筆 , 並 將 談 話 過 程 中 的 內 容 記 錄 下 來 。 當 然 有 時 個 案 會 針 對 某 些 部 分 帶 有 保 留 , 而 影 響 了 內 容 的 真 實 性 而 無 法 呈 現 原 始 面 貌 , 因 此 , 研 究 者 也 會 將 訪 談 時 訪 談 者 的 肢 體 表 情 、 動 作 加 以 記 錄 , 並 配 合 上 反 省 手 札 做 最 周 延 的 記 錄 。

( 三 ) 參 與 觀 察 紀 錄

就 廣 泛 的 來 說 , 參 與 觀 察 是 一 種 特 殊 的 觀 察 型 式 ,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 參 與 觀 察 是 深 入 現 場 情 境 以 經 歷 真 實 現 象 的 有 效 策 略 。 參 與 觀 察 法 的 重 點 , 它 要 求 研 究 者 要 進 入 所 研 究 的 場 景 、 觀 看 、 細 聽 、 感 覺 , 並 經 驗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所 做 所 為 、 日 常 互 動 以 及 情 境 脈 絡 ( 林 明 地 ,2000)。 所 以 ,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紀 錄 受 訪 者 肢 體 與 行 為 、 語 氣 上 之 變 化 其 非 語 言 部 分 , 藉 由 觀 察 受 訪 者 的 肢 體 語 言 , 推 敲 受 訪 者 言 外 之 音 以 增 加 對 個 案 資 料 的 深 入 , 作 為 更 詳 細 的 記 錄 。

( 四 ) 反 省 手 札

研 究 者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 記 錄 訪 談 觀 察 到 的 非 語 言 線 索 , 訪 談 後 研 究 者 個 人 感 受 。 對 整 個 研 究 的 提 問 、 評 估 、 反 省 , 作 為 整 體 性 的 回 饋 想 法 。 在 聽 取 訪 談 錄 音 內 容 、 整 理 逐 字 稿 及 編 碼 資 料 分 析 過 程 中 之 重 要 的 發 現 、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心 得 皆 記 錄 於 省 思 日 誌 中 , 做 為 資 料 分 析 , 撰 寫 研 究 告 參 考 依 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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