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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所指之「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指任教於澎湖縣公立國中與公 立國小的特殊教育教師,包含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不分 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兼任巡迴輔導者,不包含資賦優異教育之特殊教育教師。依據 澎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10309051892號文,澎湖縣103學年度國中小特殊教育班 級與教師員額核定統計表,共49位。考量只有少數研究對象,本研究採取並查方 式,針對澎湖縣103學年度任教於公立國中小之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問卷調查。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一、 問卷編制過程與內容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根據研究目的及相關文獻探討,蒐集當前國內有關 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的實徵性研究,經過分類整理,以整合性科技接受模式為基礎 並參酌李曉伶(2003)、黃春滿(2011)、楊乃靜(2011)與李欣璋(2013)四人所發展 之研究量表。編製「澎湖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行 為意圖與使用行為調查問卷」為施測工具,進行普查。

二、 問卷內容說明

本研究之調查問卷分為「教師個人基本資料」、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 行為意圖與使用行為」兩大部份,而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行為意圖與使用 行為」又分為「使用行為」、「績效期望」、「努力期望」、「社會影響」、「促成條件」、

「行為意圖」、「自願性」

(一)個人基本資料

2.年齡: 分為「30 歲以下」、「31~40 歲」、「41~50 歲」、「50 歲以上」四組。

3.任教階段: 分為「國中」、「國小」兩組。

4.任教班別: 分為「集中式特教班」、「不分類資源班」、「不分類資源兼任巡 迴輔導」三組。

5.特殊教育任教年資: 分為「5 年以下」、「6~10 年」、「11~15 年」、「15 年以 上」四組。

6.教育程度: 分為「師專」、「師範學院」、「大學」、「碩士」四組。

7.特殊教育背景: 分為「未修習特教學分」、「曾修特教學分,但學分未達 20 學分」、「曾修 20 個(含)以上特教育學分」、「特殊教育學系(所/組)

畢」四組。

8.參加過資訊科技研習(訓練)時數或修習相關課程學分數(含遠距教學,一 學分以 18 小時計):分為「從未參加」、「1~20 小時」、「21~40 小時」、「41 小時以上」四組。

9.每天使用資訊設備工作的平均時數: :分為「從未使用」、「未達 2 小時」、

「2~4 小時」、「超過 4 小時」四組。

(二)使用行為:題號為 B1~B4,共四題。

(三)自願性:題號為 B4,共 1 題。

(四)績效期望:題號為 C1~C5,共五題。

(五)努力期望:題號為 D1~D5,共五題。

(六)社會影響:題號為 E1~E9,共九題。

(七)促成條件:題號為 F1~F10,共十題。

(八)行為意圖:題號為 G1~G5,共五題。

三、 問卷計分方式

本研究問卷編製是採用李克特式五點量表(Liket-Type scales),計分等級 從「非常不同意給一分到「非常同意」給五分,五個等級,答題時依受試者的自 由意志,從每一個問題後的五個數字,圈選一個符合本身意見的答案。

四、 專家效度

研究者參照相關文獻與研究。問卷初稿送請指導教授修訂潤飾後,為建立內

容效度,擬定專家效度問卷(附錄二)以郵寄問卷方式,邀請三位與本研究主題相 關專長之學者專家與三位具有豐富實務教學經驗之國小現職教師協助審查本研 究問卷,針對本研究問卷初稿進行審查,提出建議,作為問卷修訂之依據(附錄 三),最後再請指導教授進行最後的審查增修,完成正式問卷(附錄四)。

五、項目分析、因素分析及效度分析

本研究以「澎湖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行為意 圖與使用行為研究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並以普查方式對澎湖縣一百零三學年 度公立國中小實際擔任特殊教育教師者進行調查。共發出49份問卷,回收48份,

回收率約97.95%, 剔除填答不完整或無效之問卷共2份,有效問卷共計46份,可 用率約為93.87%。

本研究將有效問卷之問卷內容運用SPSS統計套裝軟體進行分析,依序進行項 目分析、因素分析和計算Cronbach α係數,以建立問卷之鑑別度、效度和信度。

依據分析結果,評估各題項的適切性,茲將過程分述如下:

(一) 項目分析

本研究以問卷個別題項之決斷值(critical ratio;簡稱CR值)與相關係數作 為題項保留與否的依據。將每位受訪者在問卷裡的得分總和,按分數高低排列 ; 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者各27%, 分為高分組和低分組兩組,求得高低份兩組之受 試者在每題得分平均數差異的顯著性考驗。依照獨立樣本t檢定之結果,若CR值 (此處為t檢定值)大於3且差異達顯著水準(α<.01)表示該題項具鑑別度,題項保 留,反之則刪除(邱皓政,2010)。此外,本研究也進行「同質性考驗」,以相關 數考驗各題項與總分之間的相關性,相關係數若在.30以上,即達統計顯著水準 (邱皓政,2010)。項目分析結果如表3-1:

表3-1

項目分析摘要表

構面 題號 決斷值 相關係數 備註

績效期望 C1 4.183*** .634 保留 C2 5.183*** .603 保留 C3 4.544*** .789 保留 C4 4.437*** .683 保留 C5 4.859*** .746 保留 努力期望 D1 3.982*** .624 保留 D2 5.162*** .601 保留 D3 4.871*** .488 保留 D4 7.657*** .706 保留 D5 3.798*** .579 保留 社會影響 E1 2.183* .533 保留 E2 1.930 .571 刪除 E3 3.309** .626 保留 E4 2.600* .548 保留 E5 2.721* .367 保留 E6 2.989* .371 保留 E7 2.978* .583 保留 E8 2.882* .668 保留 E9 3.236** .579 保留 促成條件 F1 3.123** .596 保留 F2 4.347*** .495 保留 F3 4.444*** .388 保留 F4 2.973** .453 保留 F5 3.321** .277 刪除 F6 3.222** .447 保留

F7 3.215** .723 保留 F8 4.166*** .697 保留 F9 5.959*** .733 保留 F10 6.531*** .770 保留 行為意圖 G1 4.783*** .738 保留 G2 3.797*** .681 保留 G3 6.453*** .740 保留 G4 7.434*** .559 保留 G5 6.139*** .751 保留

* p < .05、** p < .01、*** p < .001

由表3-1可知,「澎湖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 行為意圖與使用行為研究調查問卷」之項目分析結果,僅「社會影響」的E2和「促 成條件」的F5未達著水準,予以刪除。其他皆達顯著水準且相關係數均大於.30 , 均予以保留。

(二) 因素分析

將進行項目分析,未達顯著水準的題項刪除後,接著為了解問卷的建構效度,

進行因素分析。本研究以主成分分析法進行分析。將特徵值大於1及因素負荷量 大於.50者列入因素參考標準(邱皓政,2010)。因素分析結果如表3-2;結果顯示 經刪除後之問卷題項特徵值均大於1,且因素負荷量亦均大於.50,因此將全部題 項予以保留。

表3-2

因素分析摘要表

構面 題號 因素負荷量 共同性 特徵值 解釋變異量(%)

績效期望 C1 .687 .472 2.882 57.647 C2 .647 .418

C3 .871 .758 C4 .743 .553 C5 .825 .681

努力期望 D1 .729 .532 2.370 47.406 D2 .711 .505

D3 .536 .288 D4 .785 .617 D5 .655 .428

社會影響 E1 .614 .603 4.679 58.493 E3 .711 .606

E4 .567 .341 E5 .745 .782 E6 .704 .752 E7 .615 .415 E8 .787 .844 E9 .706 .796

促成條件 F1 .692 .559 5.985 66.495 F2 .554 .524

F3 .587 .538 F4 .542 .501 F6 .609 .620 F7 .796 .657 F8 .831 .773 F9 .856 .831 F10 .889 .863

行為意圖 G1 .813 .660 2.875 57.498 G2 .733 .537

G3 .803 .644 G4 .603 .364 G5 .818 .669 (三) 信度分析

本研究經過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後,依各構面題目進行信度分析,以進一步瞭解 問卷的可靠性與有效性。本問卷運用Cronbach α係數進行信度分析,若Cronbach α係數值達.80以上,則表示該量表具有高信度(吳明隆,2000)。信度分析結果 如下表3-3:

表3-3

信度分析摘要表

構面 題號 刪除該題後α值 α值

績效期望 C1 .850

.868 C2 .860

C3 .810 C4 .838 C5 .823

努力期望 D1 .763 .813

D2 .767 D3 .808 D4 .729 D5 .772

社會影響 E1 .815 .831

E3 .804

E4 .815 E5 .832 E6 .831 E7 .809 E8 .798 E9 .810

促成條件 F1 .829 .854

F2 .835 F3 .851 F4 .839 F6 .839 F7 .818 F8 .817 F9 .811 F10 .808

行為意圖 G1 .827 .867

G2 .844 G3 .825 G4 .868 G5 .823

由表3-3得知,各構面之Cronbach α係數均大於.80,屬於高信度,說明本 研究量表信度可信,可支持研究所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