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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自行編製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家庭支援服務 現況與意見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做為蒐集資料的主要工具。以了解彰化縣國 民小學階段的行政人員、特教班教師、普通班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於學 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認知、實施現況與意見。

一、問卷編製過程

為了解彰化縣國民小學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家庭支援服務現況與意見,研 究者於本問卷編製之初,即實際訪談多位特教班教師以及特教班學生家長,將其 意見彙整後,根據研究架構、有關文獻及參考王天苗(民82)、呂婌華(民 93)、

張世慧(民85)、郭芳嫻(民 88)、陳美丰(民93)、張素玉(民93)、張淑燕(民 86)、羅富美(民 91)等人之編製的量表問卷,自編問卷。再請三位特教班家長 及三位特教班教師實際作答,將問卷中「語意不詳」、「不符合實際」或「看不懂」

的部分加以修改,歷經多次修訂形成問卷初稿。

二、問卷內容

本研究以自編之「彰化縣國民小學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家庭支援服務現況 與意見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本問卷分「教師用問卷」及「家長用問卷」兩類,

教師用問卷分為四部份,家長用問卷分為三部分。問卷內容包括填答者基本資料 等四個部分,說明如下。

(一)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用以了解填答者的背景及學校現況,並根 據其中部分資料作差異性分析,以了解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家庭支援服務之服務差 異。

(二)第二部分為「學校目前提供家庭支援服務之內容與方式」,依據文獻探

討結果將服務項目分為資訊提供、經濟支援、專業服務、教養技巧、心理支 持、社區資源和社會支持等六類。

(三)第三部分為「學校執行家庭支援服務之概況」,用以瞭解填答者對身 心障礙學生家庭服務內容需求性之認知,與對目前服務執行概況之看法。

(四)第四部分為「學校執行家庭支援服務所面臨之問題與未來之期望」,

用以瞭解填答教師在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家庭支援服務所面臨到的問題與對 於未來的期望。

三、問卷填答及計分說明

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其中「教師用問卷」之背景變項包括:教師性別、

教師年齡、教師學歷、教師服務年資、教師特教專業背景、學校有無設置特教班、

教師是否曾擔任特教教師、教師目前擔任職務等八項。另「家長用問卷」之背景 變項包括:子女性別、子女就讀年級、子女障礙程度、子女障礙類別、家長年齡、

家長教育程度、家庭經濟、家庭收入、家庭型態、參加家長團體等十項。

第二部分為「學校目前提供家庭支援服務之內容與方式」,為複選題,作答 時分為兩階段,填答者依據個人的實際經驗,先就服務之「提供內容」勾選適合 的選項,再對服務「提供方式」勾選適合的選項。

第三部分,其中「教師用問卷」的內容,填答者就其認知與經驗,列出優先 順序(1、2、3)表示其對家庭支援服務的看法。另「家長用問卷」的內容亦就 填答者之認知與經驗,列出優先順序(1、2、3)表示其對家庭支援服務項目需 求的看法,並根據個人獲得服務的真實經驗或感受,在「獲得現況」與「需求符 合」欄位下之適當的□打9,此題項採三點量尺計分,計分原則為:「完全充足」

(三分)、「有些充足」(二分)、「完全沒有」(一分);「完全符合」(三分)、「稍 有符合」(二分)、「沒有符合」(一分),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認為該服務項目之

提供愈充分,且愈符合其需求。

第四部分為「學校執行家庭支援服務所面臨之問題與未來之期望」,僅「教 師用問卷」有此部分。填答教師根據個人的實際經驗,在適當的□中列出優先順 序(1、2、3),以表示其對所面臨之問題的感受強烈。

四、建立專家效度

研究者將題目依問卷架構順序排列,之後再依「適合」、「修改後適合」、「不 適合」三點量表方式,委請校內外五位特殊教育專家,針對問卷題意表達、內容 架構等提供意見。參與評鑑的五位學者專家如表3-6 所示。

表3-6 學者專家意見調查名冊表(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姓 名 現職

巫淙滋 台中縣僑忠國民小學校長

周天賜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洪清一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侯禎塘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黃俊勳 彰化縣新民國民小學校長

葉靖雲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回收專家評鑑內容效度問卷之後,根據專家評定結果整理成專家評鑑問卷之 意見彙整(見附錄一、附錄二),做為專家內容效度與修正問卷之重要參考。

五、編製正式問卷

問卷經過專家效度考驗後,參酌專家意見並與指導教授討論結果,對問卷內 容稍作修正,旨在更契合論文之研究目的,確立正式問卷之形式與內容,依據評 定結果編擬成正式問卷(教師用問卷於附錄三、家長用問卷於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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