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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使用之研究者工具包括研究者本人、訪談同意書、半結構式訪談大綱、錄音 器材、照相機、筆、紙、手機或話機、電腦及網路、相關文件及研究者省思札記,茲將 重要項目加以說明如下。

一、研究者本人

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工具(李奉儒、吳芝儀譯,1995),因此研究 者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開放與真誠的態度、同理且積極的聆聽、敏銳的觀察、有意義的 詮釋與有效能的溝通。

根據學者的觀點,研究者本身從事特殊教育工作達十二年,常與特殊需求兒童家長 接觸,在各種家長晤談及會議中,研究者總是真誠的聆聽家長的難處、不妄下定論,並 且積極為家庭尋求解決方法或支持的資源。在各種行政作業中,如鑑定安置、轉銜服務 工作,研究者更是學得從細處觀察,並嘗試用科學的方法詮釋所蒐集的資料。在研究進 行中,研究者要求自己嚴謹地控制過程,並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使受訪者的意見、觀感 及經驗等能夠完整而真實的被呈現。因此,研究者具備了進行質性研究的條件。

二、訪談同意書

家長團體成員訪談同意書(見附錄一)的用意是在與受訪者的正式訪談之前,再次 藉此同意書,詳實地說明本研究的目的,並再次確認其受訪意願,同時對下列之項目徵 求其同意並簽名。(1) 引用雙方問答內容於本論文內。(2) 所有訪談及分析資料將只做

為學術研究參考之用。(3) 同意對訪談內容錄音。(4) 以匿名方式引用受訪者及其所屬 機構的訪問內容及相關資料。

三、半結構式訪談大綱

鄭瑞隆(2002)指出訪談的設計與目標不見得能回答全部的問題,也未必能涵蓋研 究問題的全部,一個結構鬆散的訪談綱要或許可以提供一些架構讓研究雙方做接觸。在 擬定訪談大綱時,依據第一章之研究目的發展為訪談問題,再對訪談問題之字句及順序 做好規畫而形成訪談大綱。

本研究的家長團體成員訪談大綱(見附錄二)是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並參酌文獻探 討的結果而形成,其中所列之問題均為半結構式設計,於實際進行訪談時,研究者會依 據當時情境來決定問題順序,並針對受訪者回答的內容作進一步的提問。採用半結構式 訪談之原因乃為保留應有的提示性與彈性,可避免欲蒐集的目標資料有遺漏的可能性。

同時給予研究者及受訪者一定程度的自由,讓研究者可以隨受訪者回答所提供的資訊,

判斷是否應該予以追問,以鼓勵受訪者表達更多的想法。

本研究之訪談大綱內容包括三大部份:受訪者的背景資料(助人的動機)、參與家 長團體的歷程(助人的內涵)、參與家長團體之結果(助人的獲得)。設計之訪談大綱嘗 試多面向提問,藉由不同面向的詢問及回答,以期蒐集到受訪者真切的想法及感受。

研究者於訪談進行前至少一週前將訪談大綱以電子郵件方式寄予邀請之受訪者,使其於 瀏覽訪問題目後,預做回想及構思,以利訪談當天獲得更精準、更豐富的資料。

四、錄音器材

以面對面之方式進行訪談,透過言語對話及溝通來獲得資料,在此過程中必須據實 記錄,以做為後續之分析、對照及應證的重要參考。為了能詳實地記錄研究者與受訪者 的對話,必須透過錄音器材將訪談現場聲音據實記錄下來。本研究使用的錄音工具為錄 音筆(含收音麥克風)。

錄音進行過程中,必須完全尊重受訪者,在與之充份說明本研究之目的及資料蒐集 的方式後,邀請其在訪談同意書上簽名。徵求其同意後始得開始錄音,訪談過程可隨時 暫停,包括錄音亦可隨時暫停,以完全配合受訪者為前提。

五、相關文件

本研究中研究者除了參考家長團體團訊內容、報章雜誌的報導及網路部落格上提供 的相關資訊等,也蒐集研究對象的私人檔,例如:心得、感想、著書等,藉以增加資料 的豐富性,並用來檢核觀察與訪談所得的資料。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