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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調查研究法,研究工具包括調查表及半結構式之訪談大綱,茲 說明選擇調查研究法之原因及研究工具之設計。

壹、選擇調查研究法之原因

調查研究法的目的在瞭解整體性的一般事實或整體現象,而不在特殊個案

的深入瞭解與特別的詮釋與闡述。因此,調查研究法係指根據母群體選擇出來 的樣本,從事社會變項(個人在其所屬的社會團體中所獲得的各種特徵,如性別、

年齡、種族、收入、宗教、教育程度等)與心理變項(包括個人的態度、意見、

信念、動機與其他各種行為等)的發生、分配及其彼此相互關係的一種研究法(郭 生玉,1991)。本研究欲探求地方政府對學校預定地開發與維護管理之現況與問 題,希望藉由調查表針對地方政府一般性事實,而非特殊個案的特性,瞭解地方 政府對學校預定地之開發與維護管理之情形。是以,採用調查研究法之精神,探 求學校預定地開發與維護管理之普遍現象,透過調查表普遍調查地方政府對學校 預定地之開發與維護管理現況。

其次,訪談是一種探查研究對象經歷與瞭解自身世界方法的主要場所,讓 人接近研究對象的生活世界,研究對象用自己的話與來描述他們的活動、經歷和 觀點。由於開發與維護管理之問題具個別性,且只有經歷者才能具體呈現問題,

因此在初步瞭解地方政府開發與維護管理學校預定地之現況與問題後,進一步採 用訪談方式深入且具體地瞭解學校預定地開發與維護管理之問題。

貳、調查表

研究者根據文獻探討及實務經驗編擬調查表,據以瞭解學校預定地開發與 維護管理現況,共分成五個部分:基本資料、取得土地方式、開發情形與維護管 理型態(詳見附錄一)。

第一部分基本資料:目前地方政府維護管理之國民中小學學校預定之數 量,以統計我國學校預定地之現況。

第二部分取得土地方式:從時間及取得方式蒐集資料,以瞭解各種取得方 式與時間之關係,同時瞭解我國取得國民中小學校預定地之主要方式。在時間方 面區分為1988 年以前、1988 年至 1991 年、1991 年至 2001 年及 2001 年以後,

共四個時期。在取得方式方面,以十年為一個區間,惟根據文獻探討,學校預定 地受到都市計畫法限期取得影響,於1988 年至 1991 年大量徵收取得,因此區分

為1988 年以前、1988 年至 1991 年等兩個時期。

第三部分開發情形:依學校設施之種類調查目前地方政府對學校預定地之 開發狀況,分為未來五年規劃設立學校、設置簡易體育設施及綠美化、設置多功 能體育館及綠美化、設置與學科教學有關之設施、僅實施綠美化、僅設置圍籬、

規劃發還原土地所有權者及其他。在設置簡易體育設施及與學科教學有關之設施 方面,依學校體育設施種類及學校多元教學設施進行調查。

第四部分維護管理型態:調查學校預定地在學校代管、自行管理、認養和 委外辦理等四種維護管理型態之現況與數量。在學校代管方面,進一步瞭解辦理 學校預定地維護管理之人員、清潔維護之人員及社區協助維護管理之情形。在自 行管理方面,瞭解進行環境清潔之人員。在認養方面,申請認養之單位、是否訂 定認養要點、與認養單位訂約之對象與每次認養時間。在委外辦理方面,瞭解委 外辦理之方式、單位與項目。

參、訪談大綱

採半結構式訪談大綱,對於學校預定地的維護管理問題進行訪談,以更具 體地瞭解問題。

本研究訪談大綱分為地方政府和代管學校兩種版本,在地方政府版本方面

(詳見附錄二),首先依地方政府在調查表所勾選之維護管理型態詢問選擇之理 由與未選擇其他類型之理由,並在此問題下,進一步訪談認為地方政府在在學校 預定地維護管理扮演的角色為何。第二部分依地方政府在調查表所呈現之開發與 維護管理類型,訪談學校預定地維護管理之問題。第三部分詢問本研究所列之開 發與維護管理型態外,認為還有哪些類型。第四部分則說明對學校預定地除了開 發與維護管理問題外之看法。在代管學校版本方面(詳見附錄三),第一部分詢 問代管之學校預定地現況以進一步瞭解第二部分代管學校在維護管理學校預定 地之工作內容,第三部分詢問在維護管理學校預定地遭遇之問題,第四部分為其 他團體及地方政府協助之情形,第五步分則對學校代管之維護管理型態提出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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