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進行實證研究,旨在探討台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法 律知識認知情形。研究者蒐集相關文獻,編製「國民小學教師法律知識現

況調查問卷」,以進行問卷調查。以下為問卷編製依據與內容、問卷填答 與計分方式、建立專家內容效度、確定正式問卷之說明。

壹、問卷初稿編製依據與內容

「國民小學教師法律知識現況調查問卷」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為「基 本資料」;第二部份為「問卷內容」。以下分別說明問卷編製依據與內容:

一、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是在探討國小教師的背景資料,根據文獻探討,教師的 個人基本資料包括教師性別、年齡、教育背景、服務年資、服務學校類型、

是否兼任行政職務、是否修過法律課程等七項。

二、問卷內容

問卷內容旨在了解國小教師法律知識的實際現況。問卷之編製,係先 以參酌相關文獻之後,根據研究目的與文獻整理歸納出研究所需的四個層 面,並與指導教師討論修正。問卷內容為「法律的基本規範」15 題、「基 本權利與義務」15 題、「權利救濟」15 題、「教師權益相關法律」15 題。

貮、問卷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研究之「國民小學教師法律知識現況調查問卷」共 52 題,採二選 一之單選填答形式,每答對一題得一分,答錯則不予計分,未填答題目則 視同答錯不予計分,本測驗最高得分為 52 分,最低為 0 分。因此平均答 對率如為 60~70%為中等程度,70~80%為中高程度,90%以上可稱為高程 度,而 40~60%為中低程度,40%以下則可稱為低程度。

參、專家內容效度

本研究問卷之編製,依據文獻探討,並綜合有關研究後,建立研究架

構,編製成研究工具,形成研究問卷的初稿。在問卷表初稿確定後,研究 者以附指導教授推薦函的方式,進行專家意見調查(如附錄一),委請 9 位 專家學者如表 3-5,協助鑑定問卷題目是否符合研究主題,以確定問卷內 容之適當性。

表 3-5 建立專家效度之專家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

姓名 現職 專家領域或任教學科 王志中 眾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行政法

江志正 台中教育大學教育系副教授 教師權利與義務研究、

教育行政溝通專題研究 吳淑芬 眾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訴願法

李郁芬 眾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謢法 周思傑 眾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民法概要、商事法

范熾文 花蓮教育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 學校行政、教育改革、教育 副教授 行政、教育哲學、教育概論 鄭崇煌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助理 民事訴訟法

謝百亮 南投縣爽文國中校長 教育法令、學校行政 顏國樑 新竹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教育政策、學校行政、教育

法令、教育評鑑

本階段的專家意見調查表採「適當」、「修改後適合」、「刪除」三點量 表,且在專家學者的意見調查表回收後,根據專家學者所勾選之資料進行 百分比統計。將「適合」選項與「修改後適合」選項的百分比相加,其值 未達 80﹪的題目,則該題即予以刪除,其他題目則加以保留或修正,經統 計後,其結果如表 3-6。其次,根據專家的修正意見,將各題項的文句以 及容加以修正,經統計處理後,將修正的意見以及修正的結果加以整理(如 附錄二)。

表 3-6「國民小教師法律知識」之專家意見統計表

表 3-6 (續)

肆、確定正式問卷

本研究問卷之初稿經上述專家內容效度分析後,刪除不適用的題目,

編製成「國民小學教師法律知識現況調查問卷」為正式問卷(如附錄三)。

正式問卷中問卷內容共 52 題,法律的基本規範 15 題、基本權利與義務 13 題、權利救濟 11 題、教師權益相關法律 13 題,如表 3-7 所示。

表 3-7 各分層面與新題號對照表

層面 題數 正式問卷題號

法律的基本規範 15 1、2、3、4、5、6、7、8、9、10、11、12、

13、14、15

基本權利與義務 13 16、17、18、19、20、21、22、23、24、25、

26、27、28

權利救濟 11 29、30、31、32、33、34、35、36、37、38、

39

教師權益相關法律 13 40、41、42、43、44、45、46、47、48、49、

50、51、52

伍、信度

本研究的信度是將整份測驗 52 題,依奇偶數題號的方式分成兩半,

進行信度分析,其整份測驗之信度為.83,分層面之信度分別是法律的基 本規範為.72;基本權利與義務為.64;權利救濟為.63;教師權益相關法 律為.78,如表 3-8 所示,本測驗分數是可信賴的,具有一致性。

表 3-8 國小教師法律知識測驗之折半信度

層面 題數 折半信度

法律的基本規範 15 .72

基本權利與義務 13 .64

權利救濟 11 .63

教師權益相關法律 13 .78

整體 52 .83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