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研究者自行編製之「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經驗調查問卷」

為工具,探討我國高中學生對公民與社會整體課程與各單元課程之詮釋。問卷 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整體課程詮釋與各單元課程詮釋,如附錄三。以下 分別對研究工具編製依據、填答與計分,以及內容效度進行說明。

壹 壹 壹

壹、 、 、 、編製依據 編製依據 編製依據 編製依據

本研究旨在瞭解高中學生對公民與社會科的課程詮釋及其相關因素,故研 究者根據研究目的並參酌相關文獻,自行編製之「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 經驗調查問卷」,用以得知高中學生對公民與社會科整體課程與各單元的課程詮 釋情形,並瞭解影響詮釋結果的相關因素。

在公民與社會科各主題的課程詮釋部分,係採 95 課程(暫行)綱要中必修 課程所列之 31 個主題為編製依據。由於 99 課程綱要甫於九十九學年度開始實 施,至今僅實施於九十九學年度入學之高中一年級學生,亦即必修課程之第一 冊與第二冊,在此情形下尚未有高中學生歷經 99 課程綱要中公民與社會科必修 課程的完整學習經驗,故本研究不以 99 課程綱要列主題為編製依據。再者,在 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2008a)所公佈之「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含必、選 修)課程綱要修訂重點與特色」一文中顯示,99 課程綱要以「銜接原則」作為 修訂的原則之一,係以 95 課程(暫行)綱要作為修訂基礎,保留相關知識範圍 與價值指引。在教材綱要修訂重點部分,則是將 95 課程(暫行)綱要單元順序 調整、單元內部整合,並增加課綱內容相關說明,故大部分調整在於「減重」

與「單元重組或調整」,並無新增社會科學科目。因此,雖 95 課程(暫行)綱 要已不再實施,但仍舊是 99 課程綱要修訂的基礎,且並無重大的結構性改變。

最後,考量九十九學年度在學之高中三年級學生已修畢 95 課程(暫行)綱要所 列之必修課程,對本科課程之基礎內涵亦有所瞭解,故本研究選擇以 95 課程(暫 行)綱要作為「高中學生對公民與社會課程詮釋調查問卷」的依據。

貳 貳

貳 貳、 、 、 、填答與計分 填答與計分 填答與計分 填答與計分

「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經驗調查問卷」之目的在於瞭解高中學生對 公民與社會科整體課程與 95 課綱中必修課程所列之 31 個主題的課程詮釋情 形。本問卷在整體課程詮釋與各單元課程詮釋部分,採取四點式量表,一方面 避免選項過多而顯得繁雜;另一方面則避免因趨向勾選中間選項而影響受試者 真實態度的呈現,而由受試者根據其個人看法勾選。

第一部分包含個人因素、家庭因素、教師因素、學校因素與社會因素等變 項的填答,分別詳述如下:

(一)性別:分別為男生、女生。

(二)組別:本研究所指稱之「組別」,係指學生選讀之類組,其中第一類組稱 為「社會組」;第二、三、四類組為「自然組」。

(三)學習信心:本研究所指稱之「學習信心」係參考黃月嬋(1999)之研究,

以學生在「公民與社會」學習上對自己是否具有信心作為分類。

(四)課程參與情形:本研究所指之「課程參與情形」亦參考自黃月嬋(1999)

之研究,係指學生在「公民與社會」課程的積極參與之情形,分為「積 極參與課程」與「不積極參與課程」。

(五) 家庭社經地位背景:本研究引用林生傳(2000)改編自 Hallingshead(1957)

所設計之「兩因素社會地位指數」,藉由父母親的「職業類別」及「教育 程度」各分為五級,再將兩者加權合併後(教育程度×4+職業程度指數×7)

7,得到「家庭社經地位指數」。進一步據之將得分為 11-29 分者列為低社 經地位、30-40 分為中社經地位,41-55 分則為高社經地位。

(六)家長重視情形:本研究將「家長重視情形」分為家長重視子女在公民與 社會的學習,以及家長不重視子女在公民與社會的學習。

(七)教師教學多元與否:本研究所謂「教師教學多元與否」係指教師在「公 民與社會」課堂中是否運用多元的教學方式,亦即分為「教師教學多元」

與「教師教學不多元」。

(八)師生互動情形:本研究之「師生互動情形」代表「公民與社會」教師與 學生是否具有良好的互動關係,分為「師生互動佳」與「師生互動差」。

(九)學習環境:本研究將「學習環境」係指學校的課務、設備等是否為「公 民與社會」科進行有利之安排,分為「學習環境有利」與「學習環境不 利」。問卷中第 10、11 題其中一題勾選「三節以上」或第 12 題勾選「是」

者即歸為「學習環境有利」。

(十)同儕:同儕對「公民與社會」課程的評價及學習態度積極或消極,分為

「同儕對公民與社會科課程抱持正面評價」與「同儕對公民與社會科課 程抱持負面評價」。

(十一)社會:社會普遍不重視公民與社會的「學科刻板印象」,以及女生較擅 長公民與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瞭解學生是否抱持上述之觀點,以

「同意」或「不同意」進行分類。

第二部分則為整體課程詮釋之填答,係瞭解受試者對公民與社會科整體課 程詮釋的情形。針對第二章相關研究的因素,經研究者依其類型整理並重新歸 類,分別將之定名為「重要性」、「實用性」、「趣味性」及「難易度」並加以定 義,再加入研究者本身所欲探討之「升學價值」,而得以下整體及各單元的課程

7 以父母親等級較高者為代表。

詮釋內容。第一題及第五題在於瞭解受試者認為公民與社會科的重要性以及是 否贊成列入指考。第二、三、四題則分別呈現受試者對整體課程「實用性」、「趣 味性」及「難易度」的看法。根據勾選之選項依序給予 1 分、2 分、3 分或 4 分。

得分越高者,則代表受試者認為該科越具有實用性、趣味性及易於學習。詳細 意義說明如下:

(一)重要性:即學生認為「公民與社會」為「主科」或「非主科」。

(二)實用性:本研究之「實用性」係指學生能從中習得日常生活之技能與日 後學習之基礎。

(三)趣味性:指「公民與社會」科或各單元課程內容符合個人喜好,或具有 挑戰性等。

(四)難易度:學生根據個人在「公民與社會」科的學業成績、課堂參與等的 表現情形,評價「公民與社會」科或各單元課程內容就其個人感受係屬 於困難或容易。

(五)升學價值:藉由學生勾選應列入指考之科目為何,據以瞭解學生是否贊 成將公民與社會科列入指考。

第三部分又分為三個部分,首先,對各主題課程「實用性」之看法,由受 試者根據自己的看法選擇「非常不實用」、「不實用」、「實用」或「非常實用」, 並分別給予 1 分、2 分、3 分或 4 分。受試者在「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經 驗調查問卷」中各主題課程「實用性」得分愈高,表示學生越認同該主題具有 實用性。其次,對各主題課程「趣味性」之看法,受試者得從「非常無趣」、「無 趣」、「有趣」或「非常有趣」選項中勾選自己的看法,並分別給予 1 分、2 分、

3 分或 4 分。受試者在「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經驗調查問卷」中各主題 課程「趣味性」得分愈高,表示學生越認為該主題內容具有趣味性。而受試者 就自己對各主題學習上的情況,從「難易度」部分勾選「非常困難」、「困難」、

「容易」,或「非常容易」,並分別給予 1 分、2 分、3 分或 4 分。受試者在「高 中學生公民與社會課程詮釋調查問卷」中,各主題難易度分數越高,代表學生 學習該主題時越覺得容易。

參 參 參

參、 、 、 、內容效度 內容效度 內容效度 內容效度

根據本研究之需求,「高中學生公民與社會科學習經驗調查問卷」邀請二位 於大學校院任教公民教育領域之學者專家進行評鑑。由於研究對象為臺北市公 立高中之學生,因此亦邀請三名臺北市公立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專家學歷 與專長如表 3-2),針對問卷內容提供修正與建議,以檢核問卷的內容效度。再 者,參酌論文計畫審查時口試委員之建議,與指導教授進行逐題討論與修正,

以確保正式問卷之適切性與有效性。

表表

表 3-4-1 專家學歷與專長專家學歷與專長專家學歷與專長 專家學歷與專長 專家學者

專家學者專家學者

專家學者 現職現職 現職現職 學歷學歷學歷學歷 專長專長專長專長

A 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 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 系兼任副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民 主義研究所法學博士

文化研究、公民教 育、性別教育、多 元文化教育

B 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 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 系退休教授

美國密蘇里大學博士

公民教育、教育社 會學、研究方法、

幼兒品格教育 C 教師 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

學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

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公民教育 D 教師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

學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

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公民教育

E 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 屬高級中學公民與社 會科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

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公民教育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研究者自行整理研究者自行整理研究者自行整理。。。。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