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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針對本研究之結論,嘗試做以下幾點建議:

一、臻時機成熟時再行立法

由於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化類型相當多元,其中所牽涉的機關部會也很多,

且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法規分散在各法規中,因此若未來要立相關法規,可以先就 目前有的法規進行整合,以避免重複立法的浪費。而以韓國為例,金載玖、趙顯 株(2013:147)提到幾乎所有西方國家對於社會企業都採取寬鬆的界定,韓國政府 只准許獲得認證者使用此名稱(即社會企業),韓國政府採取的狹義界定導致不只是 社會企業家數少,連帶其員工人數及就業率也較低。然而由於我國社會企業仍屬 發展的階段,若如前述韓國定一專法由政府來強勢主導整個社會企業,雖可解決 社會企業定義曖昧不明的問題,但有可能會因此抑制正在發展中社會企業的創新 性及多元性等特質。因此未來政府可能先站在輔助的立場,提供許多方案、計畫 等政策來促進社會企業發展,臻時機成熟時再決定是否進行立法。

二、非營利組織學習企業管理概念

並非所有非營利組織的社會企業化都能很順利,雖然非營利組織在社會價值 方面具有較多的經驗及資源,佔有一定程度的優勢,但要實踐其經濟價值,非營 利組織中的五個基本元素,即服務的對象(Clients)、經營模式(Operations)、資源來 源(Resources)、參與者(Participants)、提供的服務(Services)皆會產生諸多改變。因 此在社會企業化的過程中,非營利組織必須加強學習企業的經營方式、組織策略、

業務運作及人力資源管理,並建立組織願景,以及非營利組織各項活動與支援活 動(例如員工的招募與訓練)的規劃、績效、執行與控制等。

三、退場機制之建立

非營利組織透過商業手法來獲取資源,降低對政府補助及大眾捐款之依賴 性,但有商業行為就會有盈虧的問題,有投資就會有風險,並非所有的非營利組 織都能成功地經營社會企業。雖然目前許多非營利組織的做法大都是結束經營其 社會企業,但因非營利組織因本身具有公益性及社會使命,倘若因組織因商業行 為虧損而致無法再繼續經營時,將會影響服務對象的權益,使得原本想透過商業 化永續社會使命的美意不再。故為使非營利組織的服務對象不會因為社會企業經 營的優劣,而使其權益與保障受到影響,組織和政府也考量社會企業的經營風險,

建立相關退場機制。在組織方面,非營利組織可多元發展其社會事業體,持續加 強工作人員的能力,若某些事業體經營不善而結束時,組織仍有其他發展的多元 化事業體可依賴,確保受益者之權益。在政府方面,政府或許可以站在輔助立場,

提供其暫時性的補助,找出組織經營問題點,甚至可成立專責機關來推動幫助非 營利組織經營發展社會企業。

參考文獻

一、專書

丘昌泰主編,2007,《非營利部門研究-治理、部門互動與社會創新》,台北:智 勝。

司徒達賢,1999,《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台北:天下。

朱浤源主編,1999,《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台北:正中。

江明修,2002,《非營利管理》,台北:智勝。

江明修,2003。《非營利產業》,台北:智勝。

江明修,2008,《第三部門與政府:跨部門治理》,台北:智勝。

官有垣、陳錦棠、陸宛蘋、王仕圖編著,2012,《社會企業:臺灣與香港的比較》,

台北:巨流。

林淑馨,2007,《日本非營利組織:現況、制度與政府之互動》,台北:巨流。

林淑馨,2008,《非營利組織管理》,台北:三民。

胡幼慧,1996,《質性研究:理論、方法及本土女性研究實例》,台北:巨流。

胡哲生、梁瓊丹、卓秀足、吳宗昇,2013,《我們的小幸福、小經濟:9 個社會企 業熱血.追夢實戰故事》,台北:新自然主義、幸福綠光

孫煒,2007,《第三部門的治理研究》,台北:翰蘆。

陳向明,2002,《社會科學質的研究》,台北:五南。

陳林,2004,《非營利組織法人治理》,台北:洪業。

陳金貴,1994,《美國非營利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台北:瑞興圖書公司。

劉麗雯,2004,《非營利組織:協調合作的社會福利服務》,台北:雙葉書廊。

鄭文義,1989,《公益團體的設立與經營》,台北:工商教育。

蘇國禎,2002,《喜憨兒 NPO 台灣經驗》,高雄:喜憨兒基金會。

蘇國禎,2008,《喜憨兒 NPO 核心能力》,高雄:喜憨兒基金會。

蘇國禎,2013,《NPO 策略優勢》,高雄:喜憨兒基金會。

Dees, J. G., Emerson, J., & Economy, P. ,2001, Enterprising Nonprofits: A Toolkit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 New York: John Wiley &Sons, Inc.

Salamon, L. M.,1995, Partners in Public Service: Government-Nonprofit Relations in the Modern Welfare State.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二、期刊論文

吳德華,2014,〈美國非營利組織課稅制度之探討—以內地稅法§501(C)(3)組織為 例〉,《高大法學論叢》,6(2):177-238。

李衍儒、江明修,2011,〈社會企業之發展經驗與政策建議:以美國、英國、香 港與臺灣為例〉,《中國非營利評論》,7(7):94-114。

沈慶盈、龔煒媛,2009,〈社會福利機構社會企業化之探討〉,《社區發展季刊》:

126:110-122。

官有垣,2000,〈非營利組織在台灣的發展:兼論政府對財團法人基金會的法令 規範〉,《中國行政評論》,10(1):75-110。

官有垣,2007,〈社會企業組織在台灣地區的發展〉,《中國非營利評論》,1:

146-181。

官有垣、王仕圖,2013,〈臺灣社會企業的能力建構與社會影響初探〉,《社區 發展季刊》,143:51-67。

金載久、趙顯株,2013,林怡君譯,〈當前韓國社會企業的重要議題與相關政策〉,

《社區發展季刊》,143:140-150。

施淑惠,2013,〈當前政府推動社會企業的規劃與做法〉,《社區發展季刊》,

143:7-17。

紀治興,2011,〈香港社會企業運動的實踐神學反省〉,《輔仁管理評論》,18(1):

1-26。

孫煒,2012,〈民主治理中準政府組織的公共性與課責性:對於我國政府捐助之 財團法人轉型的啟示〉,《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24(4),497-528。

張德永,2005,〈非營利組織的特性、功能與發展趨勢〉,《T&D 飛訊》,36:

6-24。

許淮之、高明瑞、趙平宜,2011,〈非營利組織企業化之困境與挑戰〉,《創業 管理研究》,6(1):55-80。

陳定銘,2007,〈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化之研究:以財團法人基金會為例〉,《第 三部門學刊〉,7:73-113。

陳金貴,2002,〈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化經營之探討〉,《新世紀智庫論壇》, 19:

39-51。

鄭勝分,2007,〈社會企業的概念分析〉,《政策研究學報》,7:65-107。

鄭勝分、劉育欣,2013,〈社會企業政策支持系統之初探〉,《社區發展季刊》,

143:28-38。

顧忠華,2000,〈台灣非營利組織的公共性與自主性〉,《台灣社會學研究》,4:

145-189。

Boris I. Bittker and George K. Rahdertff,1976,“The Exemption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from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Yale Law Journal, 85(3).

Defourny, Jacques, & Kim, Shin-Yang., 2011, “Emerging models of social enterprise in Eastern Asia: a cross-country analysis. ”Social enterprise journal, 7(1):86-111.

三、專書論文

江明修、梅高文,2002,〈非營利管理之法制議題〉。江明修(編),《非營利管理》,

台北:智勝,頁 19-44。

江明修、陳定銘,2000,〈我國基金會之問題與健全之道〉。江明修(編),《第三部 門—經營策略與社會參與》。台北:智勝,頁 215-270。

江明修、鄭勝分,2002,〈非營利管理之協力關係〉。江明修(編),《非營利管理》,

台北:智勝,頁 81-124。

官有垣,2008,〈台灣社會企業組織的經營管理:以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為例〉,

行政院勞工委員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民間團體發展成為社會企業論述精選集》,台中:勞委會職訓局中彰投區就 業服務中心,頁 1-12。

官有垣,2012,〈社會企業在台灣的發展-概念、特質與類型〉,官有垣等(編)

《社會企業:台灣與香港的比較》,台北:巨流,頁 61-94。

林吉郎,2008,〈公益創投與社會企業:價值創造途徑的分析〉,行政院勞工委員 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民間團體發展 成為社會企業論述精選集》,台中:勞委會職訓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頁 93-108。

柯義龍、王光旭,2009,〈非營利的監督與課責:廣電基金的運作經驗與其意涵〉,

《治理的憲政意含及其理論基礎》,台北:麗文。

馮燕,2000,〈非營利組織的法律規範與架構〉,蕭新煌(編),《非營利部門組織 與運作》,台北:巨流,頁:76-107。

馮燕,2000,〈導論:非營利組織之定義、功能與發展〉,蕭新煌(編),《非營利 部門組織與運作》,台北:巨流,頁:2-42。

蕭新煌,2003,〈基金會在台灣的發展歷史、現況與未來展望〉,官有垣(編),《社 會變遷下台灣基金會的發展》。台北:洪健全教育基金會。

四、研討會論文

王仕圖、黃鈺婷,2008,〈社會企業營運之歷史分析-屏東基督教勝利之家膳工坊 之個案研究〉,台灣社會福利學會 2008 年年會暨「新世紀社會保障制度的 興建與創新:跨時變遷與跨國比較」國際學術研討會。

張瓊玲,2008,〈探討非營利組織與政府互動的課責機制-以托育服務為例〉,台 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夥伴關係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

論文,台中: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

陳淑蘭,2006,〈社會事業-公益創投與組織扶植〉,「社會公義創新論壇」論文(1 月 12 日),台北:政大社會與文化事業育成中心。

五、碩博士論文

黃毓婷,2005,《非營利組織社會事業化之探討:以社會福利類型組織為例》,

台中:私立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葉大慧,1984,〈財團法人管理與監督之研究〉,台中: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 碩士論文。

鄭勝分,2005,《歐美社會企業發展及其在台灣應用之研究》,台北:國立政治 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博士論文。

六、翻譯作品

王仕圖、官有垣譯,2012,〈歐洲與美國的社會企業和社會創業精神的概念內涵:

趨同與分歧〉,官有垣等(編)《社會企業:台灣與香港的比較》,台北:巨流,

頁 27-60。譯自 J. Defourny and M. Nyssens. Conceptions of Social Enterprise and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 Convergences and Divergences. 2010.

余佩珊譯,1984,《非營利機構的經營之道》,台北:遠流。譯自 Peter F. Drucker.

Managing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 1990.

李政賢譯,2009,《訪談研究法》,臺北:五南。譯自 Irving Seidman. Interviewing as

qualitative research: A guide for researchers in education and social sciences.

2006.

汪芸譯,2006,《志工企業家》,台北:天下。譯自 D. Bornstein. How to change the

world: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2004.

洪鑫譯,2007,《尤努斯與鄉村銀行:創造免於貧窮的世界》,台北:寶鼎。譯自 Asif Dowla、Dipal Barua. The poor always pay back: the grameen Ⅱ story. 2006.

張在山譯,1991,《非營利組織事業的策略行銷》,台北:授學。譯自 Philip Kotler and Alan R. Anderasen. Strategic marketing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1991.

陳義彥等譯,2007,《政治學方法論與途徑》,臺北:韋伯文化。譯自 David Marsh and Gerry Stoker . Theory and methods in political science. 2002.

曾宥慧譯,2007,《窮人的銀行家》,台北:聯經。譯自 Muhammad Yunus. Vers un

monde sans pauvreté. 1997.

齊若蘭譯,2007,《從 A 到 A+的社會》,台北:遠流。譯自 Jim Collins. Good to great

and the social sectors. 2005.

七、研究計畫

王秉鈞、鄭勝分、吳佳霖、劉育欣,2013,《我國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化之研究》,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研究報告編號:NDC-DSD-102-017),台北: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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