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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傳記讀物的內容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命題義界

第三節 兒童傳記讀物的內容分析

在本章第一節當中,針對兒童傳記讀物的寫作原則所進行的探討提到林守為 所談及的兒童小說與傳記的分別(參見表1),而從研究者所歸納的要點亦可得知 兒童傳記讀物所撰寫的人物具完全的真實性,但由於讀者對象鎖定在兒童,因此 寫作上選擇兒童感興趣的角度敘述,要有生動的對話。而這樣的寫作模式除了必 須以「真實性」材料作為主要寫作前提條件之外,其希望引起兒童閱讀興趣以及 透過人物的真實感使兒童產生共鳴的作用,與兒童、少年小說的寫作手法存在許 多相似性。

黃武忠(1990)曾訪問鍾肇政先生談傳記小說,鍾肇政先生的說法,與許多 人對兒童傳記讀物的寫作原則看法(參見本章「兒童傳記讀物的寫作原則」探討)

相當接近:「傳記小說是以某一個人物為主,把他的生平事蹟當成主幹,另外可 以讓它生出支幹。這些支幹都靠虛構,那麼在虛構當中,當然作家可以自由發揮,

但是不能離開主題人物的生平太遠,更不能脫離那個時代。」他也提到傳記小說 在寫作技巧上最重要的是,作者要讓這個人物在筆下活起來,刻畫人物是傳記小 說最重要的一點。對於這個人物的思想、行為、事蹟,都要瞭若指掌,不只外表 事蹟行動的了解,也應注意其內心世界的認識,如此才能體會人物的精神,生動 的表現在作品裡,這是傳記小說最難的地方。從這一段的訪談中,可以發現傳記 小說雖與傳記不同,但與需透過兒童文學手法寫作的兒童傳記讀物的原則上,的 確有極類似之處。

兒童傳記讀物屬於非小說類型的讀物,而非小說的作者的主要目的是正確的 傳達知識,但是在過程中,作者必須選擇提供和刪去哪些事實;同時他們必須詮 釋那些事實才能對小朋友來說產生意義。不同的作者詮釋相同的資訊時會有所不 同。因此,非小說也具備很多小說敘事的特質。傳記具有類似小說的情節,意義 是來自於事件之間的情節所創造之不經意連結而產生。也因為情節是由於角色的 的行動所產生,所以免不了像虛構小說那樣,蘊含了對於相關動機的詮釋(劉鳳 芯譯,培利․諾德曼原著, 2000)。由此可見,傳記與小說的寫作上具有相當程 度的相似性,且由於寫作上對於材料的詮釋是值得探討的議題,所以,透過分析

小說的方法來分析傳記是可嘗試的研究方向。

傳記當然不等同於小說,在目前的文獻探討中顯而易見,寫作傳記受到一定 要件的限制,不若小說的創作全然掌握在作者手中,但是兒童傳記讀物在兒童文 學的範疇下,又不免需要具有小說般的藝術感染力,符合兒童讀者身心發展的文 學需求。再者,如同本章前節探討結果,目前專對兒童傳記讀物所做之研究與文 獻為數不多,但對兒童、少年小說作品的探討相對就豐富、深入許多,因此,研 究者欲憑藉小說的理論與研究基礎,轉化部分概念,結合兒童傳記讀物理論進行 本研究,在本節中,將探討並歸納研發兒童傳記讀物的欣賞與分析類目。

一、人物

就其教育功能與身心發展的文學需求方面來比較,少年小說的作品主要目的 在於反映人性,小說中的角色合乎人性的發展,都是青少年讀者可以觀摩和學習 的對象,青少年讀者閱讀少年小說確實可以得到樂趣,並且學習瞭解自己、他人 及世界。「樂趣」與「了解」是少年小說的兩大功能(張子樟,2007,頁 58-59)。

依此觀點而言,在書中人物對其兒童及少年讀者所能產生的模仿學習功能,兒童 傳記讀物與少年小說自有部分異曲同工之處。

張子樟(2007,頁 58-59)亦提到:想知道少年小說如何引導「樂趣」與「了 解」兩大功能,要從文學作品的元素來探討。文學作品的主要要素有六,即人物、

時間、空間、事物、原因、方法(也就是新聞學中的五w──h:who、when、where、

what、why、how)。這六項中,尤以人物最重要。文學作品的目的往往在塑造人 的形象、表達人性。兒童傳記讀物屬於兒童文學作品,自然也可藉此元素進行探 討,尤其人物在兒童傳記讀物中居於靈魂中心地位,與小說最大的差異在於兒童 傳記讀物中的傳主人物為真實人物,而非塑造出來的,人物的紀錄、刻畫是其作 品重心,在研究者分析項目中不僅是不可疏漏的部份,更是分析的重點。

愛德華․摩根․佛斯特(Edwerd Morgan Forster)認為小說人物和真實人物──

如小說人物和維多利亞女王不同在於,倘若小說人物和維多利亞女王一模一樣,

不是有點像,而是完全一樣的話,那麼這個人必定就是維多利亞女王研究者,而

這本小說本質就只是一部傳記或回憶錄。回憶錄是歷史,必須本於事實,有幾分 證據說幾分話。歷史學家處理的是行為,而且只能從行為去推論出行為者的性格。

和小說家一樣,歷史學家同樣關心人物性格,但是他僅能從人的外在表現去瞭解

(蘇西亞譯,佛斯特, 2009)。

由此可推及兒童傳記讀物作者在寫作傳主人物時,必須掌握其生理外在行為 的事實,推論出心理狀態性格,使讀者可以感受傳主人物的真實生活。

二、事件

人物是小說的靈魂;對兒童傳記讀物而言,更是以真實人物為中心主幹。而 情節──事件的敘述7,則是小說的另一個重要元素。在兒童傳記讀物中也有事件的 敘述,但並不適合以「情節」稱之,原因是在小說中情節(plot)指的是作者有意 識地挑選和安排的相互有關的行動的結構(陳碧月,2005,頁 101)。然而,兒童 傳記讀物的傳主為真實存在的人物,其生平所發生一切遭遇自然是實際存在過的 事實,寫作兒童傳記讀物,作者無法安排傳主的人生情節。作者在兒童傳記讀物 的寫作手法上,固然可以運用倒敘、順敘方式寫作,在材料的選擇上也可有所增 刪與角度偏重,但基本上,寫作出的事件,必須符合傳主真實發生的事件,前因 後果的關係與時間、空間的背景上不能如小說般杜撰,必須符合事實。研究者在 小說元素的架構上,將兒童傳記讀物中,類似小說情節的分析項目,直接回歸為 真實事件的安排與寫作手法,因此,將「事件」列為分析項目之一。

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一書中,作者提到有六種方法是能力好的讀者在 閱讀文學文本時,習慣由他們所匯集的訊息中去建立一致性的方法:具象化

(concretization)、角色(character)、情節(plot)、主題(theme)、結構(structure),

以及透角(focalization)。雖然有時這六種方法被認為是文學文本的要素。孩子往 往具備具象化的技巧,盡可能據實完整地想像文本所描述的世界與人物,是許多 孩子知道從他們閱讀的文本當中去建立一致性的唯一方法。這也是當孩子發現文 本在描述地點、或人物描述出現不一致的細節,或在事件的順序上出現混亂時,

往往容易火大的原因。書中亦表示情節是組成故事的事件順序,情節與角色彼此

7 情節是一種事件敘述,重點在於因果關係。(蘇西亞譯,佛斯特, 2009)

關係密切:情節是顯現角色的一連串行動;而角色則顯現引發情節事件的動機(劉 鳳芯譯,培利․諾德曼原著, 2000)。

從以上兒童閱讀的角度來看,作者在人物、事件敘述順序、觀點及細節上,

必須有前後一致的邏輯性。兒童傳記讀物作者在書寫傳主生平事蹟時,往往是透 過許多資料的收集或訪談之後,加以整理敘述,並由於考慮到符合兒童閱讀的需 求而必須透過文學手法的呈現,在撰寫時,對於事件的取捨與安排,就得顧及前 後的因果關係邏輯性,以利兒童據實完整的閱讀想像與理解。

三、主題

主題是文學作品的中心思想;文章有主題,才能把寫作材料貫串起來。主題 的表達,要自然呈現,最好是透過感人的情節,或是生動的人物形象自然呈現出 來。不要讓作者跳出來直接告訴讀者這寫的是什麼主題、什麼思想;也不必透過 文中的人物對白揭示出來(陳正治,收於林文寶等,1996,頁 364-366)。讀者藉 著了解其主要想法或主題,從一文學文本當中建立一致性。主題就是意義,而尋 找意義是一種可以應用在文學作品當中,具有建設性的策略。大多數的兒童非小 說雖然常常堅持科學的客觀性,但其中所描寫的人、事、物,都不光只代表科學 的事實;他們還代表道德與倫理的價值觀(培利․諾德曼,劉鳳芯譯,2000)。

安德烈․莫洛亞認為不管我們喜不喜歡,傳記是一種類型的文學,這種類型 的文學比其他類型的文學,更緊密地觸及道德。小說也會激起有力的感情;每種 藝術作品,只要它激起感情,因而激起行動的慾望,那麼它就觸及道德。但傳記 更接近道德,因為敘述具有確實性,同時讀者相信敘述中的人物是真正存在的,

所以其影響強大多了。然而,為了充分表達這種高尚的品德,傳記作家就不能有 意識地想到道德教誨。道德的判斷可以在書中暗示出來;一旦是明白地表示出來,

那麼讀者就被叫喚到道德的領域,並且他就看不到美學的領域了。一件藝術作品

(無論是小說或傳記)中的一切道德偏見都會斷送了藝術作品的生命。並不是說 偉大的道德主題不可能成為作品的要素,而是偉大的主題貫穿其中(陳蒼多譯,

安德烈․莫洛亞原著, 1986)。

在少年小說中,「主題」直接關聯作者的人生觀、人性觀、社會觀、世界觀,

在少年小說中,「主題」直接關聯作者的人生觀、人性觀、社會觀、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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