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一、事件研究法
事件研究法主要是探討當某一事件或資訊宣告時,是否會引起股價的異常變 化的一種研究方法,亦即當某公司對外宣告某項資訊時,公司的股價是否會偏離 常軌而產生所謂的「異常報酬率」(Abnormal Return)。以下針對事件種類、事件 日、異常報酬率的定義、檢定方法做說明。
(一)事件種類:
本研究主要是在探討策略聯盟的宣告是否會對於股價產生異常的報酬。
(二)事件日之確定:
本研究之事件日定義為市場上接收到策略聯盟此訊息的時點,而非策略聯盟 實際發生之時點。故本研究以策略聯盟此項訊息公開之見報日做為事件日,若策 略聯盟宣告之消息在各大報之見報時間皆不相同,則以經濟日報為主。
(三)異常報酬率之定義:
異常報酬率指的是假設市場上並沒有任何事件宣告,此時會有一個預期的證 券報酬率,而當市場上有了接收到了事件的宣告後會產生一個實際的證券報酬 率,此時將因為接收到了事件宣告所產生的實際報酬率減去沒有任何事件宣告時 的預期報酬率,所得出的結果即為異常報酬率( Abnormal Return) 或殘差
(Residual)。
1.事件相關期間之設定:
在計算異常報酬率之前,須先界定出假設市場上沒有任何事件宣告時的期 間,稱為估計期(Estimation Period),以及受到事件影響的期間,稱為事件期(Event Period)或事件窗口(Event Window)。
(1)估計期間之設定:
由於策略聯盟的宣告並不會造成預測模式結構上的改變,所以本研究將 估計期定義在事件期之前。(Peterson, 1989)
就目前學術界上使用事件研究法的文獻上顯示,一般如果是以日報酬率 來建立估計模式時,通常都將估計期設定在 100 至 300 天,而為了避免估計 期設定的太短可能會降低預測模式的預測效果以及為了避免估計期設定的 太長恐怕會造成結構性的變化而使模式產生不穩定的現象,因此本研究將取 平均值 200 個交易日作為估計期的長度,為事件日前 210 個交易日至事件日 前 11 個交易日(即-210~-11,共計 200 天)。
(2)事件期間之設定:
事件期越長,越能掌握到事件對股價的影響;但是,另一方面亦由於期 間的拉長,也越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干擾。當事件日的確認越不確定時,研究 者通常會拉長事件期,以提高掌握到事件對股價影響的機率(沈中華&李建 然,2000)。本研究之事件日為策略聯盟宣告事件見報日,該見報日可明確定 義與確定,故為免事件期過長而影響宣告的效果,本研究將事件期訂為事件 日前後三個交易日(即-3 ~ +3,共計 7 天)。
(3)事件研究法之時間線:
本研究之各種期間的定義,以下圖之時間線來表示之:
圖 3-1 事件研究法時間線
事件日
t1=-210 t2=-11
t3=-3 t4=+3 事件期
估計期
觀察期間
2.報酬率的計算:
本研究採取連續複利報酬率(Continuously compounded rate of return)來衡 量個別證券的報酬率。以下所列之公式為個別證券之日報酬率衡量:
其中,
R
jt為第 j 個證券在第 t 期的預期報酬率;二、異常報酬率、累積異常報酬率之統計檢定:
[ ]
1 2 2^
^
, 2 ,
t t t S T
i it i
i
∈
−
−
=
∑ ε ε
,為估計期中第 i 個公司殘差項的變異 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