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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大高雄地區房仲業全國性品牌及區域性品牌連鎖業業主、店長等從 業人員為研究對象,探討奢侈稅政策實施後對於房仲業在銷售上的影響,以及業 者所採取的因應措施,並比較其在銷售策略與因應策略上的差異。依據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建構本研究架構,見圖 3-1。本研究並以 SWOT 分析評估房仲 業全國性品牌及區域性品牌連鎖業在組織策略、內部能力(優勢和劣勢)和外部 可能情況(機會和威脅)之間的配適程度,並且採用五力分析方法,利用房仲業 產業內外的五種競爭動力:供應者、購買者、潛在進入者、替代者及同業競爭者,

來描述個別的產業情況,並分析每一競爭動力的根本來源後,發掘研究對象公司 的強弱點,有助於公司在產業內重新定位,察覺產業變動趨勢下,所將帶來的機 會與威脅。

圖 3-1 研究架構

在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中,質性研究半結構式訪談法所具有的優點有:(一)訪談 較適用於複雜的情境;(二)有助於蒐集較深度的資訊;(三)資訊可予以補充;(四) 可解釋並釐清問題;(五)訪談可被較廣泛的應用;(六)可確認受訪者身分;(七)反 應率相對較高。採用質性研究對於本研究能深入了解研究對象對奢侈稅實施後對 房仲業銷售影響的真實內涵,而質性研究訪談法又劃分為結構式訪談;半結構式 訪談與非結構式訪談。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訪談法進行研究,具有以下五項特色:(一)有目的的談 話;(二)雙向交流的過程;(三)平等互動的關係;(四)彈性的原則;(五)積極的傾聽。

吳芝儀、李奉儒(1995)表示質性研究不同於量化研究在於產生數據的因果檢定、

奢侈稅政策

實施內容 規範條件

房仲業

奢侈稅在銷 售上的影響

因應措施

房仲業者 業務經營

預測或類推,質性研究重點是在於闡述、理解、推知的過程,適用質化研究的主 題,強調主體的主觀想法、感受、意義等。因此,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可 歸納為下列四項(胡幼慧,1996):

一、適合於探討一個新的社會現象

奢侈稅政策自 2011 年開始實施以來,其政策目的雖然在於抑制過度投機的不 動產交易市場。但,房仲業者在這政策下也間接成為影響的受害者,對於業者所 受到的影響是關乎其經營方式或營運策略上的因應或調整,對於本研究主題,所 要探討的是政策對於房仲業者的影響,其內容觀乎於業者不欲為人知或觸及的內 心世界,對於要了解當事者對於政策因應的心路歷程為研究主要項目時,質化研 究可做完整的表達。

二、適用在一個不具控制和非正式權威的情境中

本研究主要在於了解奢侈稅政策對房仲業經營者在面對經營上所形成的策略 因應與其內部營運上的調整,在未具體形成營運策略過程中,業者是如何構成策 略與應變思惟,質化的研究就有助於了解當事人對人、事、物的看法及心理歷程,

此種性質的資料必須得到當事者的信任,才能了解當事者對其過去生活經驗的感 受,不是在可控制及權威的情境下,完成資料的蒐集。

三、適用在低度觀念概念化和學說建構的背景

自從奢侈稅在 2011 年通過立法後,學術上也有針對此政策進行影響性的研 究,但對於奢侈稅對房仲業影響的相關研究尚屬啟蒙階段,因而採取質化研究有 助於探索性的研究,因此想以質化的方式蒐集主觀性的資料。

四、適用於描述複雜的現象

房仲業者在經營上或銷售上是屬於一個極為動態性的商業活動,而奢侈稅政 策的實施對於業者來說,無疑是在經營上增添一個常態的影響變數,而質性研究 是有助於描述房仲業者經營上複雜的現象,這研究的其中需要主體的主觀理念,

以及實際參與者客觀印象的表現。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又稱為半標準化的訪談法)的訪談方式進行,係由於 此訪談方法係一種介於結構式與非結構式訪談之間的方法,必須根據研究目的與 文獻設計訪談大綱,從實際訪談的過程中以各種詮釋的技巧使受訪者釋出重要的

事實更易於深入的探究;(三)使得隱藏在受訪者心中對於事實的感受能夠顯露出 來。

本研究嘗試與大高雄地區房仲業不同階層的從業人員進行個別深度訪談,事 前將訪談的主題範圍以綱要方式備妥,實際訪談時則依據當時的情境、研究對象 的職務經歷,再決定問題的順序及措辭,訪談過程以紙筆紀錄及現場錄音方式將 訪談互動的過程作摘要記錄。潘淑滿(2005)認為質性研究訪談法在訪談的對話 過程中,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是一種夥伴關係,透過語言上的溝通與情感上的互 動交流,達到對話的目的。因此,訪談的目的是在於透過受訪者的口述說明,配 合受訪者的思考方向,將其個人看法與經驗提供參考,以補充文獻與其他資料的 不足,以協助研究者對於研究內容擁有更多的了解。

本研究以大高雄地區房仲業全國性品牌及區域性品牌連鎖業業主作為研究對 象,並選擇以該品牌業主、總店長、店長作為訪談對象,在全國性品牌方面是以 信義房屋分店店長,其房仲專業經驗累積達 14 年,該分點亦是該房仲連鎖業每季 業績成長指標分店;其次,21 世紀房屋總店長,在該房仲品牌資歷 7 年,也是該 品牌在高雄地區設立分店以來屬於資深的總店長;第三則是永慶房屋連鎖房仲分 店店長,房仲銷售資歷 7 年,是屬於該品牌在高雄地區業績達成率領先的店長之 ㄧ。另外,在區域性品牌業者中,本研究所選取的業者是高雄市地區目前成立區 域連鎖品牌業者中資歷較深的業者,在此區域業者中在經營房仲業務前,皆是經 營土地代書業務(地政士事務所)為前身的業者,在正式轉入房仲業經營後的資 歷皆已超逾 15 年之久。因此,本研究對象與訪談對象,無論在全國性品牌與區域 性品牌業者,在品牌或個人專業經歷上,皆能有助於本研究的進行。

同時,在研究上採取質性研究半結構式深入訪談法進行研究,並採取一對一 方式對研究對象進行訪談。而一對一深入訪談,是一個每次只訪問一個人的研究,

進行訪談時可以針對受訪對象的特質,可以在題目上更彈性的採取深入淺出的方 式進行,訪問過程中能夠執行得非常好的話,研究結果所得到的答案往往就會更 加地深入。而一對一深入訪談的使用時機大致上有以下幾點:(一)保密;(二)深入 心理問題;(三)令人無法啟齒的問題;(四)社會規範風險;(五)複雜的行為;(六) 無法同時安排受訪者。採用此『ㄧ對ㄧ』的方式進行,訪談者與受訪者可以全程 專注在訪談的主題內容上,訪談對象與訪談者能彼此信任。選擇上述受訪者作為 最主要優先的訪談對象,並以下列代號代表所訪談的全國性及區域性各三家連鎖

經營房仲業者,其中全國性:A 公司(A);B 公司(B);C 公司(C);區域性:D 公司 (D);E 公司(E);F 公司(F)。訪談對象背景資料如表 3-1。

表 3-1 訪談對象背景資料表

代號 性別 現職 從業經歷 訪談時間及地點 A信義房屋 男 店長 14 年 2013.3.18 該公司 B 21 世紀房屋 男 總店長 7 年 2013.3.18 該公司 C 永慶房屋 男 店長 7 年 2013.3.19 該公司 D 大高雄房屋 女 業主 15 年 2013.3.25 該公司 E 大威房屋 女 業主 15 年 2013.4.11 該公司 F 台塑房屋 女 業主 15 年 2013.5.10 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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