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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六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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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酬神

蔣廷瑜(2005:273)提到銅鼓在螞 1 節的作用是為了酬神,主要是為了取 悅雷公跟青蛙兩位大神。

東蘭地區流傳古時候有一個叫做「東林」的年輕人,或是老奶奶,燙死田間 的螞1,從此連年大旱。布洛陀告訴詢問原因的人們說螞 1 是雷神的孩子,是 下雨的使者,牠的死引起雷公的不悅,致使民間缺雨。布洛陀或雷公要求凡人收 集被燙死的螞 1 分給沿途的村寨,有分到的村子必須在春節期間敲打銅鼓,進 行祭祀螞 1 的儀式,以求得到雷神的寬恕,並藉由敲打跟雷聲相像的銅鼓,讓 雷公知道人間的祭蛙活動(黃桂秋 1996:56);蔣廷瑜(2005:273-275)在《壯 族銅鼓研究》(2005)一書中,也有提到同樣的觀念。

(三)紀念螞1 將軍

此說法流行於天峨縣、南丹縣一帶。天上的螞 1 轉世為一個老漢收養的小 孩,長大後因外表像披著一層螞 1 衣,被稱為螞 1 郎或被稱為龍王寶。螞 1 郎長大後投筆從戎,所到處皆打勝仗,受到大家的歡迎。後來他官拜大將軍,並 成為駙馬爺,但皇后覺得其外表不得體,趁螞1 郎熟睡時,脫去螞 1 衣並燒毀 的動作,反而害死了螞1 郎。人們為紀念他的貢獻,而舉行相關的祭螞 1 郎的 祭祀活動。

四、 銅鼓毀壞而導致螞1 節舉辦地點數量驟減

蔣廷瑜(2005:273-275)指出舉辦螞 1 節時透過敲打銅鼓來讓雷神知道 凡間舉辦的活動,並說明銅鼓在螞 1 節中具有請蛙婆,在山歌會則具有伴歌、

跳舞的作用。

《壯族銅鼓研究》(2005)記錄銅鼓跟螞 1 節分佈的對應關係:

據不完全統計,紅水河流域自大化瑤族自治縣板升鄉至天峨縣芭暮鄉河 段,1950 年以前經常使用的葬蛙場地達 100 餘處,東蘭縣僅大同一個 鄉葬蛙場地即達 33 處之多。現在這一區域內仍在使用的葬蛙場地已不 到 10 處,而東蘭縣大同鄉,這一活動已經絕跡。究其原因,就是這裡 的 大批銅鼓在「大煉鋼鐵」及「文革」中被毀掉了。(蔣廷瑜 2005:275)

覃義生(1999:69)指出東蘭縣歷史上舉行過螞 1 節的村落有 157 個;1949 年以後舉行此活動的有 98 個。這些村寨主要分佈在東蘭縣中部的紅水河兩畔及 其附近。

第六節 研究方法

就上述提出之研究課題,筆者使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獻蒐集與分析、參與觀察、

George Marcus(1995: 105)指出多點民族誌在當今世界體系的必要性,他提 出多點民族誌的使用是圍繞地點之間的軌跡、鏈結、聯繫、交會與並置。Marcus強 調的是不同地點間人、物、隱喻、描述、傳記、與衝突等建構的多點民族誌連結。

Marcus(1995: 111-112)亦拒絕「地方知識」只能在單一,有地理界線的地方取 得。

本研究採用 Marcus(1995)多點民族誌的觀點,對紅水河流域壯族的當今銅 鼓使用狀況進行田野調查。筆者考量紅水河流域使用銅鼓地區當地居民對銅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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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資料後,決定把 2013 與 2014 年春節調查到的資料,放進本研究中。而板登、

東蘭鎮兩地是經過梁站長介紹而得知該地有舉行螞1 節,且過往文獻記錄過少,

板登無文字記錄,東蘭也僅有約 30 字的記錄。那地則是有特殊的土司背景,再 加上傳統與現今筆者看到螞 1 節舉行情形差異過大。獨田則是朋友帶領下,筆 者意外地進入該地進行田野調查。

三、 參與觀察

本研究藉由調查銅鼓在壯族節慶中使用情形,說明廣西紅水河壯族使用銅鼓 的現況。筆者參與觀察以下四項活動,以便對紅水河流域壯族的銅鼓使用進行討 論:1.東蘭縣板登村領導來訪及螞 1 節前送祝福的儀式。2.天峨縣都隆、納洞,

南丹縣那地,東蘭縣巴英、東蘭鎮的螞 1 節活動。3.東蘭縣巴英村於農曆八月 十五日,在該村虎頭山上,舉行敲打銅鼓的活動。4.天峨縣芭暮鄉大甲村迎賓敲 銅鼓的儀式。上述四項中,第一到三項是各地村民自發性舉行的活動,第四項是 筆者的到訪而舉辦的活動。

四、 深度訪談

我在「銅鼓在螞 1 節中使用情形」與「人與銅鼓的互動層面」的思考層面 下,選擇以像閒聊般的非正式訪談與無結構訪談方法,訪問以下三種身分的報導人:

(一)一般民眾

各地持有、使用與保管銅鼓的居民與使用銅鼓的表演團體。如東蘭縣當地收 藏最多銅鼓,有銅鼓王稱呼的韋萬義(以下用韋老稱之),各個銅鼓使用地區 70 歲以上,在大煉鋼鐵前已習得銅鼓敲打方式及相關銅鼓知識事項的長者,與 東蘭縣內使用銅鼓的表演團體,亦是筆者欲前往訪問的對象。

(二)祭儀專家

以銅鼓使用地區的麼公、螞 1 節麼公為主。15向他們請教跟銅鼓使用相關 的祭儀及銅鼓使用的相關規定。

(三)政府幹部:

以各地政府退休或現任的幹部為主。如 1991 年開始用一己之力,調查東蘭 縣銅鼓分布狀況的河池市前文物管理站梁站長,與東蘭縣民間銅鼓收藏館館長陳 耀靈等人。我拜訪金城江非物質文化遺產科科長韋科長與各地的文化站及文物站 站長,從中瞭解政府對當地銅鼓使用情形的看法,並記錄政府公部門對傳世銅鼓 使用與執行的政策面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2008年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制度的施行,亦可作 為筆者選擇銅鼓報導人的參考。但考量傳承人制度背後有政治性色彩,與操作等

15麼公是指擁有方塊壯字經書的壯族儀式專家。螞1 節麼公是指東蘭縣巴英地區,螞 1 節麼公 跟一般的麼公是兩個分開的概念,螞1 節麼公僅在螞 1 節中負責祭儀,詳細的內容在第六章第 三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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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故在本研究中,我選擇以多位報導人對同一主題陳述的方法,讓同一主題 呈現不同面向的聲音。

本研究使用的多點民族誌的調查方法接觸大量的人與相關的事務,其中銅鼓 使用的調查部分,筆者拜訪收藏銅鼓、持有銅鼓與保存銅鼓三種不同角色的報導 人與各地的麼公、螞1 節籌劃人,且觸及銅鼓作為物質文化使用的財產權內容。

筆者當面跟各田野地點銅鼓保管人討論後,經報導人的要求及保護田野地點當事 人的前提下,部分報導人的名字將以假名的方式處理,但政府機關人士則皆在當 事人的同意下,以真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