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有不盡真實意見之反映,可能導致研究結果之詮釋不盡理想。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壹、研究途徑

所謂研究途徑 (research approach),乃指研究人員為探討問題癥結、瞭解問題本質

,及處理問題面向所採用的分析性架構與操作性工具。而研究方法(research method)與 研究途徑的概念不同,一般研究方法乃指資料蒐集與分析的程序及技術,例如應用文 獻探討、問卷調查、晤談、參與觀察等方法,去蒐集與研究主題相關的資料。茲分述 如下:

一、制度研究途徑 (institutional study approach):

也稱為機關研究途徑,指研究公共政策運作過程時 (包括問題分析、方案規劃、

方案合法化、方案執行、方案評估等活動),採取從制度的角度切入,藉由探討政 府機關結構、特性、權責狀況、機關間彼此關係的安排、規範、習慣與實際運作 狀況等層面,深入瞭解影響公共政策運作的重要因素,並做出適當的回應。

二、結構功能分析途徑(structural-functional analysis approach):

此研究途徑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廣為社會科學學者使用的一種研究途徑。就政 策層面而言,指政策分析人員,從機關組織間的結構面與功能面,探討公共政策 的運作狀況。事實上,結構與功能是機關組織所以成立與續存的兩大主要成分,

二者相輔相成。結構為組織的靜態面,指機關組織各部門及各層級間所建立的一 種相互關係的模式,包含組織圖、職位說明書、正式的法令規章、運作的政策、

工作的程序、控制的過程、報酬的安排及其他引導工作人員行為的設計。功能為 組織的動態面,指任何有機體(包括組織體)為求續存及完成特定目的,所執行 的一切相關活動,每一個社會系統為求續存,均須履行以下功能:模式的維持 ( pattern maintenance)、目標的達成(goal attainment)、調適(adaptation)及整合(

integration)。現代政府的主要功能(一) 保衛功能(protection),(二) 輔助功能 (assistance)、(三) 管制功能(regulation)、和(四) 服務功能(service)。

三、系統理論途徑 (systems theory approach):

系統理論途徑是繼傳統理論與行為管理理論之後,於 1960 年代被提出來整合前述 兩個理論者。系統理論學者認為,對於系統運作所涉及的要素,包括投入(input)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轉換 (throughput)、產出 (output)、環境因素 (environmental factors) 及回饋 (feedback) 等,如加以有系統的研究,將是分析設計與管理公共政策或各項行政 活動的最佳途徑,系統途徑強調建立各項活動間的相互關係,並經由回饋以管理 各種活動,使整個系統能有效的運作。系統理論的基礎為一般系統理論,由貝特 蘭非 (Ludwig Von Bertalanffy) 於 1938 年的「有機體的系統理論」(The Systems Theory of Organism) 一文中首先使用。布爾丁(Kenneth E. Boulding) 按照系統層 次,將宇宙分成九大層次的系統;帕森思 (Talcott Parsons) 也採用功能主義及 一般系統理論,並以開放系統研究社會結構;卡斯特 (Fremont E. Kast) 與羅森 茨維格 (James E. Rosenzweig) 更將系統理論應用於組織與管理上。一般學者通 常依系統是否與外在環境產生互動關係,而將系統分成開放系統 (open system) 與封閉系統 (closed system) 兩類,前者指與外在環境互動的系統,如生物與社 會系統等;後者指不與外在環境互動的系統,如物理和機械系統等。

四、個案研究途徑 (case study approach):

乃指研究過程中,由研究人員參與觀察的一種形式,強調以田野調查為基礎,對 某一個案的各種現象加以分析。研究人員藉由了解特殊群體在其所處環境中的動 機、價值觀、信念及利益以研究機關組織或政策計畫的運作梗概。此一研究途徑 可使研究人員對被研究對象及其行動,建立並維持第一手的接觸。其缺點則為:(

一)如何從個案結果「類推」母體,(二) 研究人員個人的認知與記憶可能會使研 究結果帶有偏見,(三) 研究人員的出現可能會影響個案參與者的行為及活動的 問題。

五、比較研究途徑 (comparative study approach):

指在同一個理論架構或研究架構下,檢視不同的政策計畫、情況或個案,並進行 比較、分析、歸納、整合,以得出某種結論的研究途徑。透過比較研究途徑,對 於不同國家、政府、機關而言,就相同或相似的政策方案運作狀況進行比較分析

,其結果可作為處理類似政策問題的參考,故可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

六、行為研究途徑 (behavioral study approach):

指運用科學的方法分析、解釋、預測個人態度及行為、社會事實、現象與政務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作的一種途徑,行為研究途徑在 1930 至 1970 年代最為盛行,並且在 1960 年代前 曾經成為社會科學界的研究主流。一般人認為「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 是 一種「方法論」(methodology),行為研究途徑就是行為科學的應用。進行公共政 策研究,可從參與者行為互動觀點,對政策運作過程中涉及者的討價還價、折衝

、妥協等狀況,做深入的分析,以了解並解釋政策問題的解決過程。

七、實證研究途徑 (empirical study approach):

指公共政策研究人員採取實證調查的方式,對政策問題所涉及的各項變數,進行 科學的、統計的、量化的研究分析,並從描述性的了解及推理性的作用,提供規 範性的建議。

八、模式研究途徑 (model study approach):

指公共政策研究人員透過建構模式的方式,推知政策問題的前因與其他相關變數 間的關係,進而預測未來政策運作過程的可能發展。一般而言,模式是世界上某 種複雜事實、器物、現象簡單化的呈現。因此,經由對模式要素及其彼此關係的 分析,我們可以對它所代表的事實、器物、現象之相關性,有較深入的瞭解與回 應能力。

貳、研究方法:

一、文獻探討法 (literature review):

也稱為文件分析法或次級資料分析法,係指公共政策管理人員蒐集與某項政策問 題有關的期刊、文章、書籍、論文、專書、研究報告、政府出版品及報章、雜誌 的相關報導等資料,進行靜態性與比較性的分析研究,以了解問題發生的可能原 因,解決過程及可能產生的結果,此項研究方法乃任何研究工作不可或缺者。

二、訪問法 (interviewing method):

也稱為晤談法,是從事各種研究調查工作蒐集資料時普遍使用的一種方法。由研 究人員或訪問員,透過面對面交談或訪問的方式,蒐集受訪者對某些問題的看法 或意見,作為研究分析基礎的作法。面對面訪問也稱為實地訪問或到府訪問,在 訪問過程中,訪員與受訪員均在場,訪員先對問卷題目之目的、疑義等加以解說

,並了解受訪者問題所在,即時予以說明,同時鼓勵受訪者回答,既可避免漏答 或錯答的現象,又可藉機觀察受訪者的行為、語言等,故為學術界所常用。訪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題目,可以是開放式的,由受訪者自由發揮回答;晤談法除面談之外尚有電話 訪問,由訪員以電話訪問受訪者以蒐集資料的一種方式,為一般民意調查機構或 大眾傳播媒體所常使用,此法具有快速、便捷、樣本易取得及訪問成功機率高等 優點。

三、問卷法 (questionnaire method):

研究人員進行研究調查時常用的方法之一,通常採郵寄問卷的方式,但有時也可 能親自或派員發放問卷。其作法係由研究者將問卷郵寄給受訪者,問卷回收後,

進行統計分析並做解釋。問卷法最大的優點是節省人力、樣本較大、成本較低;

但其缺點則為回收率低,可能影響樣本的代表性,同時無法對問題做較深入的了 解。採用問卷法時,應特別注意抽樣技術的運用及效度 (validity)與信度

(reliability) 的問題。

四、觀察法 (observation method):

為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研究常使用的一種資料蒐集方法,透過此一方法所蒐集的 資料,因屬於第一手資料,對研究結果具說服力。就公共政策研究而言,係由政 策分析人員或問題解決者,親自或派員前往政策運作現場,例如:公共問題發生 的現場或政策執行的現場,進行實地的觀察並做紀錄,以蒐集必要的資料,提供 進一步統 計、分析、解釋驗證的依據。(吳定:2003--05-12)

本文所擬探討的,是針對受訪者在政府對中高齡者採取的積極性勞動政策措 施等是否能提供有效幫助,並協助渠等重返職場的感受;故本文將選擇文獻探討 法、深度訪談法、個案探討,以不同角度蒐集中高齡再就業者相關資料,盼藉由 與被研究者間之互動,獲得更深入的體認。詳言之,

一、文獻分析法

根據現有文獻進行分析與詮釋,有關理論之引據來自包括專著、期刊文章等,所 需之次級資料主要將蒐集自政府相關單位、圖書館文獻及網際網路等。

二、深度訪談法

文獻分析法主要係針對二手資料之分析,本研究另外一部份之重點在於了解中高 齡勞工、勞工團體等對積極性就業政策是否瞭解及其看法,此有賴取得一手資料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故擬採深度訪談法,以補文獻分析法之不足,訪談主要對象包括:

(一)行政官員:主要將訪問桃園縣政府主管勞資業務、產業發展就其如何引導中 高齡者對再就業的看法。

(二)工會團體:訪問桃園縣總工會理事長、工會幹部、台灣總工會秘書等。

(三)調解委員:訪問長期以來協助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協調勞資爭議者 ,訪談將採親自面訪,並以開放式方式進行,即訪談前先擬出問題大綱,確 立訪談主題與綱要,另一方面在主題綱要範圍內讓受訪者自由表達看法。深 度訪談資料旨在補文獻中未及論述的部份。

(四)行政人員:主要將訪問就業服務台之服務人員,尤其每天接觸中高齡求職人 員,因第一線較能瞭解中高齡者對再就業的看法。

三、個案探討

作者協調勞資爭議七年有餘,近身觀察中高齡者失業後,第一個反應常為「未來 要怎麼辦」?除埋怨公司不負責任外,對於如何再找到新工作?往往顯得徬徨無助,

不知何去何從?一方面擔心自己技能不足、公司是否願僱用中高齡人員;另一方面,

不知何去何從?一方面擔心自己技能不足、公司是否願僱用中高齡人員;另一方面,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