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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研 究 架 構 為 論 文 之 骨 幹 , 本 研 究 依 此 架 構 進 行 研 究 。 本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及 田 野 調 查 法 , 彙 整 射 馬 干 部 落 有 關 其 部 落 族 語 實 施 的 文 獻 資 料 , 並 參 考 近 代 學 者 研 究 及 研 究 者 蒐 集 所 得 資 料 。 其 次 從 文 獻 探 討 及 田 野 調 查 中 了 解 射 馬 干 部 落 族 人 族 語 活 力 現 況 、 對 語 言 流 失 及 族 語 認 證 政 策 的 看 法 , 以 及 射 馬 干 部 落 家 庭 、 社 區 、 部 落 、 學 校 等 方 面 族 語 復 振 的 作 為 及 實 施 情 況 , 並 評 估 其 面 臨 的 問 題 , 最 後 再 提 出 復 振 部 落 族 語 之 建 議 , 將 此 提 供 政 府 單 位 及 原 住 民 本 身 作 為 提 振 優 質 傳 統 文 化 之 參 考 。 本 研 究 之 架 構 , 研 究 者 以 圖 3-1 說 明 之 :

圖 3-1 研 究 架 構

第二節 研究場域與對象

本 研 究 擬 探 討 的 場 域 為 台 東 市 射 馬 干 部 落 ( 含 其 社 區 所 屬 的 建 和 國 小 )。 選 擇 這 社 區 做 研 究 的 原 因 有 下 列 因 素 :

1. 射 馬 干 部 落 的 居 民 , 有 近 50% 為 原 住 民 , 而 其 中 屬 卑 南 族 的 就 佔 有 近 80% 的 比 例 , ( 台 東 市 戶 政 事 務 所 , 2009 年 1 月 ) , 因 此 族 群 分 布 呈 現 單 一 純 然 的 原 住 民 社 區 特 性 。 可 探 討 族 語 在 社 區 中 的 應 用 、 實 施 狀

文獻分析法

文 獻 蒐 集 研 讀 文 獻 內 容 分 析 文 獻 內 容 考 證

田野調查法

1.參 與 觀 察 法 ( 母 語 教 學 活 動 、 聚 會 或 儀 式 之 觀 察 紀 錄 ) 2.深 度 訪 談 法 ( 部 落 耆 老 、 部 落

母 語 老 師 、 部 落 家 長 代 表 、 部 落 學 生 、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 學 校 族 語 老 師 六 方 面 之 訪 談 大 綱 )

1. 射 馬 干 族 人 族 語 傳 承 的 情 形 、 族 語 使 用 的 實 際 狀 況 、 族 語 流 失 的 現 況 與 原 因 。

2. 射 馬 干 部 落 學 校 體 制 內 、 家 庭 及 部 落 推 行 族 語 教 育 的 整 體 作 為 。

3. 射 馬 干 部 落 在 復 振 族 語 上 的 困 境 及 期 望 。

況 。

2. 射 馬 干 部 落 位 於 台 東 市 郊 區 , 漢 人 遷 入 射 馬 干 地 區 非 常 早 , 日 治 時 期 雖 曾 嚴 禁 漢 人 進 駐 , 昭 和 4 年 ( 1929) 日 本 殖 民 當 局 重 申 禁 止 漢 、 原 混 居 禁 令 之 前 , 此 地 區 漢 、 原 混 居 情 況 已 相 當 普 遍 ( 趙 川 明 等 編 , 2002)。 此 地 區 長 期 處 於 都 市 與 漢 人 混 居 , 自 民 國 35 年 之 後 , 漢 人 人 口 皆 遠 高 於 原 住 民 , 且 漢 人 人 口 於 此 地 區 大 幅 成 長 , 可 見 , 此 區 漢 化 程 度 較 台 東 縣 其 他 部 落 嚴 重 許 多 , 因 此 欲 透 過 研 究 來 了 解 此 社 區 族 語 的 應 用 及 實 施 狀 況 。

3. 射 馬 干 部 落 一 直 很 致 力 於 部 落 族 語 的 推 展 , 且 自 民 國 87 年 起 每 年 爭 取 經 費 開 設 母 語 班 至 今 從 無 間 斷 , 實 屬 難 得 。 此 部 落 長 久 以 來 實 施 族 語 教 育 的 豐 富 經 驗 , 研 究 結 果 必 定 更 具 意 義 、 價 值 。

壹、射馬干部落的歷史

位 於 臺 東 市 西 南 方 , 在 臺 東 沖 積 平 原 的 邊 緣 , 背 山 面 海 。 清 代 光 緒 年 間 屬 於 卑 南 族 八 社 番 之 一 - 射 馬 干 社 , 劃 歸 臺 東 直 隸 州 卑 南 撫 墾 局 下 。 日 治 時 期 , 明 治 年 間 屬 臺 東 郡 卑 南 庄 大 字 射 馬 干 , 大 正 年 間 屬 臺 東 廳 臺 東 郡 卑 南 庄 大 字 射 馬 干 。

光 復 後 屬 卑 南 鄉 建 和 村 。 民 國 五 十 九 年 劃 分 一 部 份 成 卑 南 鄉 建 興 村 , 民 國 六 十 三 年 十 月 改 村 為 里 歸 併 於 臺 東 鎮 。 劃 部 份 為 卑 南 鄉 溫 泉 村 , 今 範 圍 東 以 利 嘉 溪 中 心 線 與 康 樂 里 為 界 , 西 以 知 本 山 腳 等 高 線 與 卑 南 鄉 為 界 , 南 與 建 興 里 、 知 本 里 為 界 。 北 以 大 南 地 藉 段 界 與 新 園 里 為 界 , 總 面 積 8.0550 平 方 公 里 , 八 十 六 年 六 月 底 的 人 口 數 1981 人 。

里 內 由 北 而 南 分 別 有 上 建 和 、 建 豐 、 建 東 、 魚 池 、 下 建 和 等 聚 落 。 居 民 以 卑 南 族 人 為 主 , 其 餘 為 早 期 西 部 移 民 , 居 民 原 以 種 稻 植 蔗 為 主 , 約 民 國 七 十 年 代 因 政 府 推 廣 的 轉 作 而 改 以 釋 迦 及 菊 花 , 由 區 農 會 輔 導 運 銷 (釋 迦 香 蕉 )或 由 太 麻 里 鄉 商 人 收 購 菊 花 作 茶 , 此 里 較 重 要 的 宗 教 信 仰 中 心 有 敬 山 宮 , 位 於 建 和 一 街 在 南 迴 公 路 側 , 建 和 社 區 南 側 邊 緣 主 祀 神 明 為 太 陽 星 君 , 由 卑 南 族 人 和 漢 人 合 興 建 而 成 , 信 徒 有 一 半 是 此 區 的 卑 南 族 人 。

射 馬 干 社 的 口 傳 歷 史 , 射 馬 干 與 知 本 社 同 為 姊 弟 社 , 創 社 祖 杜 姑

( Tuku) 為 知 本 社 創 社 祖 西 哈 西 浩 Sihasihau 之 姊 , 後 來 姊 弟 失 和 , 杜 姑 乃 率 部 屬 移 居 太 麻 里 一 帶 , 並 曾 招 贅 從 屏 東 Padain 社 來 的 青 年 馬 拉 斯 malas。 其 後 代 曾 在 知 本 溪 上 游 深 山 移 動 到 第 十 六 子 孫 時 , 因 知 本 社 祖 先 的 勸 誘 , 而 遷 到 屯 落 , 與 知 本 社 居 住 在 一 起 , 在 稍 低 處 ( Sava-savak) 建 立 聚 落 , 故 稱 部 落 為 Kasavakan, 清 代 文 獻 稱 為 射 馬 干 。

射 馬 干 與 漢 人 接 觸 很 早 , 清 雍 正 2 年 ( 1724) 台 灣 總 兵 林 亮 派 遺 守 備 吳 崑 會 同 卑 南 覓 土 官 遍 歷 後 山 各 社 , 就 曾 進 入 射 馬 干 社 「 宣 達 政 令 」 。 光 緒 年 間 , 洪 狗 昌 兄 妹 一 家 人 即 進 住 射 馬 干 。 洪 狗 昌 父 親 為 水 底 寮 閩 南 人 , 隻 身 到 東 部 來 , 在 巴 塱 衛 ( 大 武 ) 與 排 灣 女 子 Saileng 結 婚 , 婚 後 住 在 今 美 和 附 近 , 後 來 又 搬 到 知 本 附 近 海 邊 , 以 種 蔗 製 糖 維 生 。 洪 狗 昌 兄 妹 共 四 人 , 大 哥 洪 科 盤 留 在 知 本 , 在 清 代 曾 擔 任 知 本 、 射 馬 干 兩 社 通 事 , 二 姊 Saif、 三 姊 都 嫁 到 射 馬 干 , 洪 狗 昌 也 在 射 馬 干 與 卑 南 族 女 子 結 婚 落 地 生 根 , 他 教 導 族 人 如 何 用 牛 耕 , 並 引 進 使 用 肥 料 觀 念 , 在 他 領 導 下 , 築 射 馬 干 圳 , 引 利 嘉 溪 水 灌 溉 , 漁 池 附 近 變 成 水 田 , 為 大 知 本 地 區 , 水 稻 種 植 之 始 。 水 田 的 開 墾 , 得 力 於 漢 人 很 多 , 射 馬 干 人 先 把 自 己 的 土 地 讓 給 漢 人 墾 成 水 田 , 耕 種 幾 年 後 再 無 條 件 還 給 射 馬 干 人 , 日 治 初 期 , 已 有 5、 6 家 漢 人 住 在 部 落 , 他 們 都 單 身 前 來 做 生 意 , 販 賣 日 用 品 , 事 業 有 基 礎 後 , 再 把 家 眷 接 來 , 或 與 射 馬 干 女 子 結 婚 而 融 入 卑 南 族 中 ( 石 磊 , 1974) 。

射 馬 干 的 豐 年 祭 , 一 年 有 兩 次 , 第 一 次 是 在 一 期 水 稻 收 割 後 , 也 就 是 傳 統 小 米 收 穫 祭 , 通 常 在 7 月 15 日 ; 第 二 次 在 二 期 水 稻 收 割 後 , 也 就 是 傳 統 旱 稻 收 穫 祭 , 通 常 在 十 二 月 底 或 年 初 , 日 期 原 來 都 是 7 天 。 由 於 社 會 變 遷 , 族 人 多 到 外 地 謀 生 , 為 節 省 人 力 、 物 力 , 射 馬 干 將 豐 年 祭 的 重 點 擺 在 第 二 次 , 第 一 次 日 期 減 縮 為 三 天 。 日 期 先 由 大 家 協 商 , 最 後 再 由 頭 目 決 定 , 頭 目 若 做 惡 夢 或 有 族 人 去 世 則 延 期 。 豐 年 祭 的 準 備 時 間 相 當 長 , 第 一 天 清 晨 先 到 祖 靈 屋 升 火 烤 地 瓜 , 帶 到 村 莊 外 祭 村 外 的 神 ; 第 二 天 開 始 收 割 小 米 或 水 稻 , 回 村 後 先 到 祖 靈 屋 祭 祀 , 獻 上 兩 把 新 收 穫 的 小 米 或 水 稻 , 感 謝 眾 神 ; 第 三 、 四 天 開 始 將 新 穫 的 稻 米 、 小 米 入 倉 儲 藏 , 準 備 作 為 第 二 年 的 糧 食 , 並 開 始 釀 酒 , 製 作 傳 統 的 粿 等 食 品 ; 第 五 天 將 新 釀 的 酒 及 粿 等 傳 統 食 品 帶 到 村 莊 入 口 處 的 道 路 , 祭 祀 守 護 神 , 返 村 須 淨 身 , 繞 著 裝 著 水 與 玻 璃 珠 的 竹 桶 三 圈 , 然 後 再 由 祭 師 用 檳 榔 葉 子 沾 水 灑 身 , 以 穰 除 禍 害 ; 第 六 天 到 會 所 準 備 豐 年 祭 , 先 祭 神 , 感 謝 所 有

參 加 豐 年 祭 的 神 ; 第 七 天 大 家 歌 舞 聯 歡 , 並 開 放 外 界 共 享 ( 台 東 縣 建 和 國 小 網 站 , 2008 年 6 月 26 日 ) 。

兩 次 收 穫 祭 原 來 都 會 以 巨 竹 豎 「 坦 立 根 」 告 知 卡 地 布 部 落 族 人 , 第 一 次 用 男 人 形 像 , 第 二 次 用 女 子 形 像 , 現 在 為 節 省 人 力 僅 在 第 二 次 才 會 立 「 坦 立 根 」 。 射 馬 干 豐 年 祭 最 大 的 特 色 的 第 二 次 豐 年 祭 的 盪 鞦 韆 , 在 卑 南 族 中 為 獨 有 的 傳 統 , 學 者 認 為 係 受 排 灣 族 的 影 響 , 因 為 創 社 祖 杜 姑 曾 招 贅 排 灣 族 的 馬 拉 斯 , 馬 拉 斯 的 部 屬 亦 混 居 部 落 裡 。 部 落 頭 目 哈 古 則 另 有 說 法 , 他 認 為 族 人 最 忌 諱 打 噴 嚏 , 凡 是 遇 到 打 噴 嚏 , 所 有 的 事 都 要 中 止 , 祭 司 舉 行 祭 儀 時 , 最 怕 打 噴 嚏 , 或 小 孩 子 干 擾 , 為 避 免 這 些 麻 煩 , 與 長 老 研 議 , 製 作 小 孩 子 可 輪 流 玩 的 鞦 韆 。 從 此 在 祭 典 或 農 忙 期 , 都 會 製 作 小 鞦 韆 , 供 孩 子 集 中 玩 耍 , 後 來 大 人 覺 得 有 趣 , 就 把 它 改 為 大 鞦 韆 納 入 豐 年 祭 中 , 而 且 除 年 齡 組 織 中 的 少 年 組 、 青 少 年 、 準 青 年 外 , 大 家 都 可 以 參 加 。 從 上 山 砍 竹 到 搭 建 鞦 韆 , 都 由 頭 目 帶 領 祭 司 長 做 祈 福 求 平 安 的 儀 式 , 最 後 還 要 經 頭 目 的 測 試 、 試 盪 ( 花 東 地 區 社 會 教 育 資 源 服 務 網 站 , 2008 年 6 月 25 日 ) 。

豐 年 祭 在 原 會 所 的 廣 場 舉 行 , 射 馬 干 的 會 所 為 平 屋 建 築 形 態 , 稱 為 tako parakuan , 會 所 內 有 男 女 祖 先 雕 像 各 一 , 亦 在 卑 南 族 亦 為 獨 有 特 色 , 戰 後 會 所 毀 壞 , 雕 像 為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蒐 藏 。 民 國 87 年 起 , 行 政 院 文 建 會 「 振 興 地 方 傳 統 產 業 計 畫 」 補 助 建 和 社 區 300 萬 元 , 設 立 了 「 建 和 木 雕 藝 術 村 」 。

部 落 頭 目 陳 文 生 是 台 灣 著 名 的 原 住 民 雕 刻 家 , 在 他 薰 陶 下 建 和 社 區 原 具 有 很 好 的 雕 刻 基 礎 , 這 次 計 劃 以 漂 流 木 做 為 主 要 雕 刻 材 料 , 成 立 訓 練 班 由 陳 文 生 教 導 村 民 雕 刻 , 兩 年 來 已 完 成 部 落 教 室 、 木 雕 藝 術 村 入 口 意 象 及 街 道 造 景 美 化 。 部 落 教 室 由 陳 文 生 提 供 土 地 , 設 有 陳 列 室 、 教 室 、 瞭 望 台 、 涼 亭 , 建 築 材 料 全 用 傳 統 檳 榔 木 、 竹 材 、 茅 草 , 以 漂 流 木 美 化 庭 園 。 陳 列 室 的 屋 頂 , 雕 有 鹿 角 , 中 央 川 堂 放 置 兩 大 巨 型 石 板 , 雕 有 祖 先 故 事 與 傳 統 生 活 , 小 涼 亭 之 下 , 掛 著 一 個 大 形 傳 統 木 匙 , 訴 說 木 匙 哺 育 幼 兒 與 餵 養 老 人 之 恩 情 。 教 室 搭 成 二 樓 , 兼 具 涼 亭 功 能 , 可 眺 望 太 平 洋 , 是 可 學 習 與 可 休 閒 的 好 地 方 。 園 中 有 棵 老 毛 柿 , 樹 前 立 一 勇 士 雕 像 , 勇 士 面 向 卡 治 布 部 落 , 作 呼 嘯 狀 , 似 乎 在 呼 喊 前 方 卡 地 布 部 落 , 姊 弟 社 的 族 人 , 邀 請 他 們 來 參 加 射 馬 干 的 盛 事 , 部 落 教 室 連 廁 所 的 裝 飾 都 具 巧 思 , 充 滿 藝 術 趣 味 。 頭 目 陳 文 生 更 致 力 於 雕 刻 教 學 的 傳 承 , 不 僅

在 部 落 開 班 授 徒 , 更 到 建 和 國 小 、 知 本 國 中 、 台 東 農 工 、 都 蘭 國 中 教 授

表 3-1( 續 )

老 師 的 堅 持 , 後 來 也 因 地 利 之 便 透 過 友 人 介 紹 而 和 洪 老 師 結 識 。 常 常 看 見 部 落 母 語 班 上 課 的 情 形 , 老 師 和 部 落 人 士 在 成 長 班 教 室 裡 為 孩 子 們 上 課 的 景 象 很 吸 引 研 究 者 、 聽 著 孩 子 們 跟 著 老 師 大 聲 念 母 語 的 聲 音 讓 研 究 者 很 感 動 , 研 究 者 很 羨 慕 這 群 孩 子 、 更 欽 佩 付 出 心 血 的 老 師 , 於 是 興 起 了 研 究 這 個 領 域 的 想 法 , 和 洪 老 師 談 過 , 她 欣 然 同 意 , 也 很 高 興 研 究 者 很 看 重 她 所 從 事 的 這 塊 領 域 。

在 本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訪 談 員 , 在 研 二 時 曾 經 修 習 過 「 質 性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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