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驗證性因素分析(CFA)是相對於探索性因素分析的一種因素分析方法,通常 適用於研究進入較成熟階段,主要詳述一個或多個假設模式的因素架構,每一個 潛在變項為所屬的觀察變項的共變數,驗證因素分析各參數的性質或因素個數(林 清山,1988)。

對於探索性因素分析而言,測量變項的理論架構是因素分析的產物,因素結 構是從一組獨立的測量指標或題目間,以數學程序與研究者主觀判定所決定的具 有計量合理性與理論適切性的結構,理論架構乃出現在探索性因素分析的事後概 念。

反之驗證性因素分析理論的模式架構是分析之前產生的,為事前的一種概 念。必須有特定的理論結構觀點或概念架構作為基礎,藉由數學程序來確認該理 論觀點所導出的計算模式是否確實、適當(邱皓政,2006)。

關於新生態典範量表的因素結構,Dunlap et al. (2000)所發展「新生態典範量 表」依其理論,共計有五個構念。研究結果雖顯示其為穩定的量表,但經過探索 性的因素分析後卻僅得到四個構念,此和其原先理論有所不同處並未加以說明,

在研究結果中建議:將設計用以測量認同生態世界觀的這15 個題項視為單一的 新生態典範量表是適當的。

為找出新生態典範量表結構之最佳模式,如果回顧過去研究,若有量表進行 刪題或修改,則該研究不予以納入模式假設中,本研究根據表 4 中使用完整的量

表之相關研究進行模式假定(模式 A-G),並加入了 Dunlap et al. (2000)理論組成新 生態典範量表的五個構念做為模式H,如下表 5。

表5 新生態典範各因素的假設模式表

相關研究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因素四 因素五 模式 Dunlap et al. (2000) 3,5,9,10,13,15 4,6,8,14 1,11 2,7,12 A

吳忠宏等(2002) 1,7,9,11,15 2,4,10,12,14 3,5,13 6,8 B

1,3,5,11,13,15 2,7,9,12 4,14 6,8.10 C Rideout (2005b)

3,5,10,15 2,7,9,12 1,11,13 4,6,8,14 D Paul and Scott

(2006)、

顏如君(2003) 1-15 E

丁馨芝(2006) 1.3.9.15 2.8.14 4.10.12 5.13 6.7.11 F

盧泰豐(2007) 1.3.5.7.9.11.13.15 2.4.6.8.10.12.14 G Dunlap et al. (2000)

理論模式 1,5,11 2,7,12 3,8,13 4,9,14 5,10,15 H 註:以上僅列出研究結果為完整量表十五題者。

依各模式訂定了以下之研究假設:

一、虛無模式

假設新生態典範模式中,沒有任何共同的因素存在,即每個觀察變項皆受到 不同因素影響,此種模式的適配性通常是最差的,其目的是作為一系列模式比較 的基底模式,如此其他模式比較才可以進行(黃芳銘,2004a),如圖 3。

圖3 虛無模式假設圖 二、一階單一因素模式

由Paul and Scott (2006)、顏如君(2003)等人研究結果發現,新生態典範量表 的十五個題項僅有一個共同的因素,所以本研究假設新生態典範的十五個觀察變 項,可反映出一個共同的因素,此一共同因素命名為『新生態典範量表』。其假 設為測量誤之間是無關的,且十五個觀察變項皆有一個非零的因素負荷量在此一 因素上如圖4。若此模式 E 獲得支持,表示高中生新生態典範並不區分這十五個 題項。即是一種單一面向的構念。

圖4 一階單一因素模式 E

三、一階多因素直交(orthogonal)模式:

依據此模式根據表5,Dunlap et al. (2000)、Rideout (2005b)、吳忠宏等(2002)、

盧泰豐(2007)等人的研究結果,經過因素分析後發現組成新生態典範量表的因素 有四或二個,所以本研究假設新生態典範有四個因素,根據這些結果依題項所反 應的因素不同而分成模式A-D、G,且加入丁馨芝(2006)等、Dunlap et al. (2000) 等人原本認為新生態典範量表由五個因素所組成的的理論(假設模式 F、H)。這四 個或五個因素之間是彼此獨立的,每一個外因觀察變項皆有一個非零的因素負荷 量在其所反應的潛在變項上,但對其他的潛在變項的因素負荷量為零。而外因觀

察變項的測量誤差彼此間的相關是零,如圖5~8、圖 10。如果這些模式獲得支持,

則表示新環境典範是屬於一階分別獨立的四個或二個構念。

若此模式F、H 獲得支持,表示 Dunlap et al. (2000)所修改的新生態典範量表 是屬於一階分別獨立的五個不同構念組成,如圖9、圖 11。

圖5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A

圖6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B

圖7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C

圖8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D

圖9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F

圖10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G

圖11 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 H

四、一階多因素斜交(oblique)模式:

此模式之觀察變項與一階因素的關係假設與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A-H 相 同,但不同的是在此一階的四或五個因素是彼此相關的,如圖12~18。此有一模 式若獲得支持,表示受試者可以區分此四或五個因素,且認為這些因素之間互相 關連,因此可能存在著一種更高階層模式的可能。如果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成 立,則可設定一個更高階的因素模式。

圖12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A

圖13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B

圖15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D

圖16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E

圖17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G

圖18 一階多因素斜交模式 H

五、二階單因素模式:

如同斜交模式,此模式假設各一階因素是相關的,且上述一階的四個或五個 因素可以用一個更高階的因素來解釋,根據圖19~25 將其二階因素命名為「新生 態典範」。其他假設同一階多因素直交模式中的假設。當此模式通過,代表可以 將量表得分加總獲得一個新生態典範的分數,這樣是較具意義及具解釋性的(Noar, 2003,引自黃芳銘,2004a)。

圖19 二階單因素模式 A

圖20 二階單因素模式 B

圖21 二階單因素模式 C

圖22 二階單因素模式 D

圖23 二階單因素模式 F

圖24 二階單因素模式 G

圖25 二階單因素模式 H

其中各圖中變項及路徑圖所代表符號意義如表6、表 7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