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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國小學童經由「創造力思考技法:心智圖」與「創意戲劇表演」

融入國語課程之創意教學實驗課程,是否能提升學生的語文創造力表現與人際溝通之能 力。本研究主要採取實驗研究法,藉由讓學童採用「創造力思考技法:心智圖」討論各單元 成語語意的延伸情境,並請學生進行戲劇表演,採取不等組的前-後測實驗設計,因為受限 於現實情形而無法以隨機方法分派受試者,屬於準實驗研究(quasi-experimental

design),探究桃園市某一國小之四年級學童在語文創造力表現與人際溝通能力上之表現。

本研究共分為三期,研究前期為 2017 年 8 月至 12 月,這段期間包含決定研究主題、尋找 研究對象、文獻蒐集整理以及分析相關研究、確定教學流程;研究中期為 2018 年 3 月至 5 月,主要進行「創造力思考技法:心智圖」與「戲劇表演」融入成語課程之創意教學實驗課 程,為期十週,共二十堂課,課程結束後歸納分析;研究後期為 2018 年 6 月,以資料分析 為主,並回溯相關文獻與研究流程,撰寫研究論文的成果,以下就各研究流程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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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設計

本研究以桃園市某一國小四年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分為實驗組與控制組,實驗組 進行十週的創意教學,控制組則進行一般正常化教學,研究資料包含「新編語文創造力 量表」與「溝通表達能力行為評定量表」前後測評量、語文學習單、照片、錄影與訪談 資料蒐集,國小四年級之實驗組學童施以創意教學活動實驗課程後,探究其語文創造力 與人際溝通能力表現與接受一般正常教學之控制組學童是否有所顯著差異。

茲將表 3-1 中各符號所代表之意義,說明如下:

X:表示實驗組接受本訓練課程之實驗處理,接受為期十週,每週兩堂課(八十分鐘) 的創意教學。

O1、O2:教學實驗前分別實施前測「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與「溝通表達能力行為評 定量表」所得之分數。

O3、O4: 教學實驗後分別實施後測「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與「溝通表達能力行為 評定量表」所得之分數。

表 3-1

國小普通班四年級學生創意教學之實驗設計

組別 前測 實驗處理 後測 人數 實驗組 O1 X O3 20

控制組 O2 O4 20 二、實驗實施步驟

(一)以國小普通班四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採用立意取樣為實驗組與控制組。

(二)實驗處理前,實驗組與控制組皆接受「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與「溝通表達能力行 為評定量表」之前測評量(O1、O2)。

(三)實驗組接受實驗處理(X),控制組則否。

(四)實驗處理後,實驗組與控制組均再接受「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與「溝通表達能力 行為評定量表」之後測評量(O3、O4),待每週課程結束後實驗組另外再接受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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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變項、依變項和控制變項

依據上述實驗研究架構,本研究之自變項、依變項及共變項,茲說明如下:

(一)自變項:以實驗處理為自變項,即指創意教學實驗課程,每週實施二堂課,共進行 十週。

(二)依變項:主要依變項為國小中年級學生實施創意教學實驗課程之成效,即學童在 「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以及「溝通表達能力行為評定量表」評量之後測得分。

另外,本研究之輔助性依變項評量為成語學習單及訪談。

(三)控制變項:實驗教學由研究者擔任,避免教師的個人因素影響研究成果。

另外,學生在「新編語文創造力量表」以及「溝通表達能力行為評定量表」評量 之前測分數視為共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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