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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七節 研究者省思

本節乃研究者在研究期間所得之省思,以下逐一說明之。

一、研究參與者方面

雖然本研究是以輔導小組的方式進行計畫,但成員仍顯不足,導致在研究期 間,輔導小組的成員常常有蠟燭兩頭燒的情形發生。例如在處理樂樂的行為問題 上,當科任教師與行政人員面對樂樂的突發狀況,因為無法提供有效的支持策 略,反而讓樂樂情緒反應過大,甚至出現更嚴重的行為問題;此時研究者與導師 就常常必須放下手邊的工作,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此時不僅要處理樂樂的行 為問題,還必須試圖安撫其情緒,往往導致處理成效不彰。

另外,研究者認為家長無法參與計畫是此計畫最大的遺憾,本研究個案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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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對樂樂已放棄不想再努力,不管經過多少次的溝通,都不願意在家裡配合實施 策略,導致此結果無法擴及至家庭生活及社會生活上。

二、研究設計方面

本研究採用單一受試法中跨行為多基線設計為研究方法,由於本研究有三個 行為問題變項,所以在單一行為變項的介入長度上有時間上的壓力,未能待其趨 向穩定度進入穩定狀態後再進入維持期,僅以該階段 C 統計分析未達顯著水準(p

>.05),表示該階段趨向已趨於穩定即進入維持期,如此修正導致在改善無法參 與學習活動的維持成效上未能達到預期的成效。

另外,因為樂樂之行為問題嚴重性已根深蒂固,甚至有傷人及自傷的危險 性,因次進入維持期,研究設計上是保留部分支持策略,並未完全撤除,在研究 結果上,維持期的效度有待商確,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三、研究過程方面

在研究過程期間,難免會碰到意想不到的危機處理事件,雖然這些危機處理 事件並未直接影響研究結果,但也帶給研究者深刻的省思,特別在此提出,供往 後相關研究參考。

(一)樂樂用藥的穩定性將影響個案行為表現,因此研究過程中需排除此變項 可能對結果造成的干擾。

樂樂在六年級上學期間,因其行為問題過於嚴重,至高雄凱旋醫院住院治療 一個月,醫生針對其心理、生理診斷評估,認為其情緒控制、行為控制及性衝動 等行為問題,需藉由藥物幫助其控制。回到學校後,研究者發現樂樂並未定期服 用藥物,家長也不配合醫院回診,於是研究者在與其家長溝通後,同意由研究者 帶樂樂定期回診,並徵得家長同意後,往後早上及中午的藥物由學校教師幫忙管 理,總算在藥物的服用上有些許的進展。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醫生表示樂樂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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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藥物還是未服用,對其行為控制上仍難以有成效,於是研究者與醫生討論 後,告知樂樂往後回診都需做藥物血液濃度檢驗,如果用藥狀況仍未改善,會再 強制他至醫院住院治療。經過這次的處理,樂樂用藥狀況有所改善,雖然偶爾晚 上還是有忘記服藥的情形,但藥物血液濃度檢驗穩定,顯示已將用藥穩定性可能 影響研究結果的干擾降至最低。

(二)樂樂的行為問題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研究有隨時中斷的危機。

六年級下學期初召開樂樂的個案會議,與會人員有教育局代表、醫院代表、

社會局代表等,在會議中決議學校將整理樂樂過去六年來在校的行為問題資料,

由社會局向少年法院請求樂樂為少年虞犯,意味著樂樂接下來可能需面對保護管 束的可能。雖然知道此請求案件的處理程序需一段時間,但研究者對於隨時可能 中斷的研究仍提心吊膽。幸運的是,在研究結束前,雖然案件已進入了最後的調 查審問階段,但仍未收到最後的審判結果,因此研究者仍能在樂樂的求學階段中 順利完成此研究,並著手進行論文的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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