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住宅使用性調查結果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或不滿意者計 106 位,各空間使用性及主要問題,逐項說明如下(詳表 3-3.2):

1. 自有部分走動便利性:89 位(33.5﹪)認為便利,130 位(48.9﹪)認為尚可,

47 位(17.7﹪)認為不方便;主要問題為地板太滑(23/47)、房門太窄(13/43)、 走道太窄(11/47)等。

2. 臥室使用之方便性:臥室使用滿意者有 101 位(38.0﹪),尚可者 130 位(48.9

﹪),不滿意者有 35 位(13.2﹪),主要問題為臥室太小(17/35)、床鋪離電 燈開關太遠(10/35)等。

3. 廁所使用性:就使用廁所之 231 位受訪者中(扣除 35 位使用尿布或便盆等 受訪者),覺得滿意的有 80 位(34.6﹪),尚可者 89 位(33.5﹪),不滿意的 有 62 位(26.8﹪),主要問題為缺乏扶手坐下及起身不便(42/62)、廁所過窄 不利移動(16/62)。

4. 浴室使用性:就使用浴室洗澡之 237 位受訪者中(扣除 29 位採用臥室擦澡 等受訪者),滿意者有 70 位(29.5﹪),尚可者 108 位(45.6﹪),不滿意者有 59 位(24.9﹪),主要問題為缺乏扶手使用不安全為最多(38/59)、缺乏沖澡 椅使用不便(21/59)。

三、不滿意者特性分析

針對認為集合住宅共用通路有需改善之處的 81 位及自有部分有需改善之 處的 106 位,比較其基本特性及住宅類型等,發現如下(詳如表 3-3.3): 1. 性別:女性較男性對共用部分及自有部分之改善要求皆較高。

2. 障礙別:障礙程度不同對共用通路之問題未有明顯差別;惟對自有部分重度 及極重度障礙者則有較高需求。

3. 自立狀況:低度自立者對共用通路及自有部分之改善需求皆較高。

4. 經濟狀況:經濟狀況充裕者對共用通路及住宅自有部分之改善需求皆較低。

5. 年齡別:65 歲以上之老年人對共用通路及住宅自有部分之改善需求皆較高。

6. 輔具使用:使用輪椅者對共用通路及住宅自有部分之改善需求皆較高。

7. 住宅類型:共用通路已無電梯公寓非一樓之需求最高;自有部分以有電梯公寓需求 較低,其餘類型約略相同。

8. 住宅權屬:住宅為自有或家屬擁有者,改善需求比例較高。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四、小結

由前述統計結果發現就 266 位居住於一般住宅之受訪者中,共用通路及自 有部分之方便性小結如下:

1. 集合住宅共用通路:居住於集合住宅之 196 位受訪者中,約有四成認為共 用通路不方便,而主要之問題為需改善之處依序為缺乏電梯、大門入口平台 有高低差且無坡道及大門有門檻;

2. 住宅自有部分:住宅自有部分走動之方便性及自有部分使用性等約有三成 八認為至少有一項不方便或不滿意之處,而認為不便之處依序為浴室、廁所 及室內走道。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三、改善重點

原住宅改善包括共用通路及住宅自有部分,其改善重點說明如下:

1. 共用通路:作過改善者,計有 25 位,而其改善之處以入口平台設坡道最多

(11/25),而設置電梯者,僅有一戶,該戶為政府所有之宿舍。

共用通路改善

0%

10%

20%

30%

40%

50%

入口設坡道 去除門檻 大門加寬 樓梯改善 設置電梯 其他

2. 自有部分改善:作過改善者計有 57 位,改善之項目以浴室及廁所改善最多

(30/57),而浴室及廁所之改善最主要是增設扶手,其次為更換止滑地板占

(22/57)。

室內空間改善

0%

10%

20%

30%

40%

50%

60%

換止滑地板 加強照明 消除高低差 室內走道改善 臥室改善 樓梯改善 浴廁改善

四、住宅改善者特性比較

1. 因使用不便而搬家者:男性搬家之比例較高、教育程度較高者。

2. 共用通路改善者:自有住宅者反而較低,其他者較高,

3. 住宅自有部分改善者:改善比例較高者為女性、障礙程度較高者、自立性 低者、經濟教充裕者、年齡較低者及住宅為自有或家屬擁有者改善比例高。

圖 3-4. 1 共用通路改善項目

圖 3-4. 2 住宅自有部分改善項目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圖 3-4. 3 住宅改善動機比較圖 四、改善動機

住宅改善之動機,主要為使行動不便者過得更安全、舒適、協助患者生活

自立及減輕照顧者負擔,但是在各不同類型之訪者間其改善動機稍有不同。

(一)住宅改善動機(本題可複選)

1. 所有受訪者:有 149 位(53.8﹪)為使肢體障礙者過得更安全、舒適,87 位(31.4﹪)為協助障礙者生活自立,79 位(28.5﹪)為減輕照顧者負擔。

2. 自有部分有改善需求者:自有部分有改善需求者計 106 位,其改善動機有 58 位(54.7﹪)除為使肢體障礙者過得更安全、舒適外,為協助患者生活自立 者有及減少照顧者負擔之動機者提高許多,且多數採單選,有 23 位(21.6﹪)

認為唯一的動機為協助患者生活自立。

3. 共用通路有改善需求者:計有 81 位,其中有 54.5﹪係為使障礙者者更安全 舒適,42.0﹪為協助行動不便者生活自立,28.5﹪係為了減輕照顧者負擔。

(二)改善動機比較

比較不同群組之受訪者,發現共用通路有改善需求者,其「協助障礙者 生活自立」之動機比例顯然較高,而住宅自有部分有改善需求者,其改善動機 包括「協助障礙者生活自立」及「減輕照顧者負擔」都較高。

表 3-4.5 住宅改善動機不同群組比較

所有受訪者 共用有改善需求者 自有有改善需求者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人數 比例

使障礙者過得更安全舒適 149 53.8﹪ 44 54.7﹪ 62 58.5﹪

協助障礙者生活自立 87 31.4﹪ 34 42.0﹪ 46 43.4﹪

減輕照顧者負擔 79 28.5﹪ 23 28.5﹪ 43 40.1﹪

0%

20%

40%

60%

80%

協助患者自立 使安全舒適 減少照顧負擔

所有受訪者 共用通路改善需求者 室內改善需求者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五、小結

1. 需改善與實際改善之比例:需要改善與實際付諸行動者,以自有份之改善比 例最高、換屋者次之、共用通路改善最低。

討論:自有部分改善比例最高推測係因其改善阻力較小(無權屬問題),且 較換屋容易。

2. 改善成效:共用通路改善對其方便性並未有明顯之提昇,至於換屋與自有部 分之改善,皆顯示對室內使用之滿意度提高。

討論:共用通路改善過受訪者對共用通路之便利性之評選並未較一般受訪者 高,但自有部分改善及換屋者則對自有部分之滿意度皆有明顯之提 昇,推測可能因共用通路之改善未必符合受訪者之需求,或是房屋受 限於結構或法令無法達到障礙者需求;而自有部分之改善及換屋顯然 障礙者需求為主要之考慮對象。

3. 改善項目:共用通路以入口平台增設坡道為最多,自有部分以改善浴廁增設 扶手為最多。

4. 改善者特性:選擇搬家者以男性較多,住宅自有部分改善者以女性、障礙程 度較高者、自立性低者、經濟較充裕者、年齡較低者及自有住宅為高,而共 用部分則以其他部分為高。

討論:共用部分改善者其住宅權屬以其他為最高,推測因其他者部分為公有 或政府宿舍反而因權屬一致,且毋須負擔費用,所以容易改善。

5. 改善動機:住宅改善之動機,主要為使肢體障礙者過得更安全、舒適、協助 患者生活自立及減輕照顧者負擔,就不同群組間比較,發現共用通路有改善 需求者,以「協助障礙者生活自立」之動機比例較高,而住宅自有部分 有改善需求者,其改善動機則包括「協助障礙者生活自立」及「減輕照顧者 負擔」都較高。

討論:由樣本基本特性分析中,可知由家屬擔任照顧者,多為女性且平均年 齡偏高,可印証改善自有部分中減輕照顧者負擔之需求。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第五節 未改善原因及需要之協助

認為住宅環境使用不方便,覺得需要改善,但卻未能改善者,分別就集合 住宅之共用通路,自有部分兩部分作探討。

一、未改善原因

(一)共用通路未改善

在 266 位受訪對象中,有 196 位居住於集合住宅,其中認為共用通路便利 性不佳者約占四成計有 81 位,而其改善意願及未改善之原因統計如下。

1. 改善意願:在 81 位認為共用通路使用性不佳者中,不想改的有 8 位(9.9﹪), 可改可不改的有 25 位(30.9﹪),想改的有 48 位(59.3﹪)。

2. 未改善原因:想改善卻未能改善最大的問題,分別是權屬限制(共用樓梯或 道路等)37 位,占 77.5%(37/48),與經濟限制 34 位,占 70.8%(34/48)。

未改善原因

0%

20%

40%

60%

80%

100%

非自有住宅 權屬限制 結構限制 經濟限制 技術問題 其他

(二)住宅自有部分未改善

住宅自有部分覺得需要改善者計有 106 位,其中已改善者有 57 位,需要改 善者有 59 位(包含 10 位已作過改善者),在這需改善之 59 位中,改善意願及 未改善原因如下。

1. 改善意願:想改善者有 46 位,占 78.0﹪(46/59),可改可不改者有 13 位,

占 22.0﹪(13/59)。

2. 未改善原因(可複選):主要為經濟限制 36 位,占 61.0﹪(36/59),不知如 何改善者 23 位,占 39.0﹪(23/59)。非自有住宅 22 位,占 37.3﹪(22/59),

圖 3-5.1 想改善者未改善原因統計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不需要,在作答的 253 位中,認為需要補助改善經費有 189 位,占 74.7﹪。

其次為協調共用部分之改善 98 位,占 38.7﹪,另外相關法令放寬 83 位(32.8

﹪)及提供技術協助 75 位(28﹪)等,同時有部分受訪者提到共用通路之維 護管理,尤其是摩托車等之停放,導致通路無法通行,亦為當前需改善之重 要問題。

需要之協助

0%

20%

40%

60%

80%

補助改善經費 相關法令放寬 協調共用部分改善 提供技術協助 其他

圖 3-5.5 舊有住宅環境無障礙化改善需要之協助統計

三、小結

綜合本節之統計結果分析,發現:

1. 改善問題:共用通路改善最大的問題為權屬限制與經費問題,而自有部分則 主要為經費問題,換屋最大問題亦是經濟問題。

2. 需要之協助:依次為補助改善經費、協調共用部分及相關法令放寬。

第參章 研究調查與結果分析

第六節 調查發現與討論

本調查研究發現,有 96﹪受訪者居住在一般住宅,且其中有七成以上住在 集合住宅,包括 43﹪為無電梯及 27﹪為有電梯設置者。而其基本特性及住宅使 用性、改善時所面對之問題,綜合前述統計分析結果結論如下。

一、基本特性與住宅環境之關係

1. 生活不便程度:使用輪椅者對無障礙之生活環境要求度較高,中度肢體障 礙者約有 20.4﹪、重度障礙者有 63.3﹪及極重度障礙者有 88.2﹪使用輪椅。

1. 生活不便程度:使用輪椅者對無障礙之生活環境要求度較高,中度肢體障 礙者約有 20.4﹪、重度障礙者有 63.3﹪及極重度障礙者有 88.2﹪使用輪椅。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