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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住宅無障礙化研究

第二節 研究背景

為了解國內對無障礙住宅環境需求之殷切情形,分別就老年人口與身心

障礙者,國內目前之社會背景進一步說明如下:

一、老年人口

國內近年來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從 1960 年的 26 萬。到目前 的 213 萬,不但人數為 8 倍餘,且占總人口比例亦從 2.5﹪上升到 9.4﹪,接 近四倍。而老年人口扶養比例更是急劇上升。依據人口統計及經建會民國 93 年的推估,扶養比從 1960 年的 20 個工作人口扶養一個 65 歲以上人口,到 1992 年的 10 個養一個,推估 2030 年變成 3 個養一個,2040 年為 2 個養一個。

由於「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加強老年人自立能力,減輕社會照顧負擔為必 然之政策方向。

惟老年人隨著年紀增加,其身體機能逐漸退化,如何藉著環境改善以強 化其自立能力,乃成為當務之急。

表 1-2.1 台灣地區人口統計及推估表

15-64 65 歲以上

民國 西元 人口數(千人)比率﹪ 人口數(千人)比率﹪

總人口數

(千人)

老人扶養比 備 註 49 1960 5,620 52.1﹪ 268 2.5﹪ 10792 4.8﹪

59 1970 8426 57.4﹪ 428 2.9﹪ 14675 5.1﹪

69 1980 11329 63.6﹪ 762 4.3﹪ 17805 6.7﹪

79 1990 13579 66.7﹪ 1264 6.2﹪ 20353 9.3﹪

89 2000 15612 70.3﹪ 1914 8.6﹪ 22217 12.3﹪

99 2010 17027 73.8﹪ 2429 10.5﹪ 23082 14.3﹪

107 2018 17074 74.2﹪ 3368 14.6﹪ 23002 19.7﹪ 進入高齡社會 108 2019 16957 73.8﹪ 3542 15.4﹪ 22095 20.9﹪ 老人比例達 15﹪

109 2020 16807 73.4﹪ 3728 16.3﹪ 22899 22.2﹪

119 2030 14776 67.4﹪ 5505 25.1﹪ 21921 37.3﹪

129 2040 12272 61.5﹪ 6506 32.6﹪ 19966 53.0﹪

139 2050 9312 54.4﹪ 7005 40.0﹪ 17112 75.2﹪

註:老人扶養比=【(65 歲以上人口)÷ (15-64 歲人口)】× 100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台灣地區工作與依賴年齡人口推技術及結構-民國 93-14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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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醫學及社會之觀點

理想的老後居住環境是希望能讓老年人住在以習慣之居住環境中,繼續維 持原有之社會互動關係,過獨立自主的生活註 6,而聯合國 1991 年提出之「聯 合國老人綱領」中,亦特別提到「老人應有選擇適合生活方式的權利」註 7。同 時,部分醫學研究顯示,老年人持續住在熟悉之環境中,對降低老人智慧退化 症之發生及減輕其惡化程度有明顯幫助,因此無論從社會學或醫學觀點,都強 調「老人應能居住在安全與適合的環境」且「應儘可能長久的居住在家中」。

另外,依據美國研究資料顯示註 8,當老人比例低於 10﹪時,機構式照顧 較經濟,惟若其比例高於 15﹪時,則老年者居住須「社區化」、「在宅化」分 散照顧,否則社會將無法負擔。

數據顯示國內老年者之比例將於民國 107 年即達到 15﹪的臨界點,所以 老年者居住安排應以在宅老化為主,不但符合社會學及醫學之論點及國內老年 者之居住需求,更是國內必然須採行之政策。

二、身心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由於其障礙別不同,對居住環境之要求亦不盡相同,但是無論 其身心障礙之情況,讓障礙者可以儘量生活在一般社會,和一般人一樣擁有自 主(Control)、選擇(Choice)、獨立(Independent)、融合(Inclusion)之 權利與機會,為歐美各國在 1960 年代以來積極推動之政策,而我國目前部分 障礙別之「去機構化」及加強照顧服務之工作雖尚在積極努力中註 9,惟我國的

註 6 :林玉子著、曾思瑜譯,經營一輩子的家-人生 80 的居住觀,p.7。

註 7 :1991 年「聯合國老人綱領」提出五項老人居住政策重點。

一、 尊嚴:享有尊嚴及不受社會歧視、剝削的社會環境,並有選擇適合生活方式的權利。

二、 獨立:享有獨立自主及相應的醫療、房屋及社會服務作為整全配套的晚年生活。

三、 參與:有參與和自身相關社會事務的權利和機會。

四、 照顧:有獲得合適身心照顧及足夠經濟安全的生活保障。

五、 發展:有獲得合理社會資源分配及個人潛能發展的機會。

註 8 :Peter A.Dunn,“Policies for Elderly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註 9 :依據周月清研究,智能障礙者及精神障礙者仍以機受居住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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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2,該案以問卷調查方式,針對國內一般消費者調查其對住宅性能重要性之 看法,回收有效問卷 349 份(61.3﹪),統計顯示除結構及防火安全外,住宅無 障礙化為一般消費者最重視的住宅性能之一。

四、小結

綜合前述分析,無論是身心障礙者及老年人,無論是居住現況、期望之居 住方式、社會學或醫學之觀點、世界之潮流、及國家社會之照顧能力來看,「障 礙者居家」及「在宅老化」都是未來主要的政策。尤其,隨著高齡人口之日漸 增加,及平均餘命之增加,居住於一般住宅的行動能力不佳者之人數必然越來 越多,因此提昇住宅環境之安全與便利,確為當務之急。

註 12:廖慧燕,「建立住宅性能評估制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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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回顧

一、國內相關研究文獻

無論是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其居住問題都是跨領域研究,涵括社會福 利、心理學、醫學及建築等,而台灣既有研究也多從社會福利、醫學來探討,

至於建築方面,多集中在設施及機構部分,在住宅部份較少,而針對舊有住宅 之改善進行研究者,則更為稀少。

本研究在上一期對新建住宅之研究中,發現目前之技術法令對住宅供行 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設置規定,範圍有限且設置項目亦不足,而國內既有研究 調查亦顯示,目前之住宅水平移動問題主要包括通道高低差、門檻、出入口太 小,垂直交通中樓梯及電梯設置未符合無障礙需求,及設備缺乏操作空間等最 為嚴重,且因涉及權屬或結構問題而不易改善註 13;而對高齡者居家安全,最 易跌倒之處依次為浴廁、樓梯、臥室與客廳,主要原因為設計不當及施工不良 等註 14

至於在住宅配合行動不便者需求改善部分,研究指出當身體機能衰退、行 動不便時,住宅各項設施應重新評估,並整修為無障礙註 15,而針對實質改善 之研究結果指出,居家環境改善主要動機為促進患者自立及方便照顧,而住宅 硬體及經濟為最大之限制因素,其改善則以不變動建築硬體為主註 16

整理相關研究中與本研究關係最為密切者如下(相關文獻概要詳表 1-3.1):

(一)住宅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之探討-新建住宅無障礙化,廖慧燕,2003 本案經由檢討身心障礙者及高齡者之身體機能,並比較國內外住宅考慮 行動不便者使用之相關法令制度後,指出國內目前建築技術法令有關住宅須設 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規定,僅有 50 戶或六樓以上之集合住宅,且應設置

註 13:陳茂柏,台灣地區高齡者在住宅中之居住行為調查研究。

註 14:陳嘉基,建築空間地玶滑倒意外研究-意外跌倒構成之原因統計分析。

註 15:關華山,台灣老人居住安排與居住問題之研究-兼論三代同堂,

註 16:曾思瑜、陳茂柏,身體障礙老人的居家環境改善-以醫院復健科腦中風出院病患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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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項目僅有坡道及避難層出入口兩項。相較於國外規定,規範之範圍及應設置 項目之週延性皆不足,研究建議對集合住宅共用部分必須達到無障礙水準,而 對住宅自有部分則應鼓勵其無障礙化及考慮未來變更之彈性。

(二)高齡者居生活安全設計規範研究,曾思瑜,1997

本案以高齡者身心機能退化為出發點,探討目前住宅環境狀況是否能滿足 高齡者身心機能老化之需求,進行住宅安全性能評估調查,以了解目前之使用 問題,並追蹤高齡者身心機能發生障礙時住宅環境之改善狀況與問題,最後再 基於「身心機能老化」及「居家生活安全」考量,擬訂「高齡者居家生活安全 設計規範」,本研究之研究方法及調查結果極具參考價值。

研究對中南部四個鄉鎮高齡者居家生活環境及安全調查分為二部分,第一 部分為一般高齡者為住宅安全之評估,樣本 316 份,發現傳統室住宅大多有門 檻等高差、衛浴設備離臥室過遠、動線不佳等問題,現代住宅則有入口高低差、

樓梯空間不足(輪椅無法通行)、地面層無寢室、門太窄等問題,

第二部分係針對身體障礙之高齡者居家環境改善為重點,以復健科出院之 50 歲以上患者為對象,樣本 90 份,再選取其中的 37 個案例進行訪查,研究發 現不便之處依序為入口玄關、大門、樓梯、廁所、浴室,而實際改善之方式在 建築工程改善部分則以寢室、廁所、入口玄關等為多。

(三)建築空間地玶滑倒意外研究-意外跌倒構成之原因統計分析,陳嘉基,1997 本案分析國內外相關文獻,對意外跌倒事故之死亡率、發生率、地點、

時間、原因及結果等,發現意外發生之地點,居家老人依次為浴廁、樓梯、臥 室與客廳,而其跌倒之主要原因則為地坪材料及不當及高差所致。

(四)台灣地區高齡者在住宅中之居住行為調查研究,陳茂柏,1991

本案以問卷及個案訪談方式調查中南部地區高齡者之居住行為,調查結果 特別指出兩點:1.高齡者在家中發生之意外主要以跌倒為主,其原因為地板材 料太滑及不當障礙如門檻、通道高低差、樓梯坡度過陡或形式不良等;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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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因泡熱水澡而暈倒之意外,應考慮通風效能及急救措施,如浴室裝設緊 急電鈴及門採橫拉式或外開式等。另外,便利性問題主要為老人臥室與浴室、

客餐廳距離過遠等。

二、小結

由前述文獻回顧,可知目前國內對新建住宅考慮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技術規 定未盡周延,造成肢體障礙者在一般住宅使用之不便與危險。至於其改善情 況,國內目前相關研究並不多,與本案最為相關者為「高齡者居生活安全設計 規範研究」進行之調查研究,該案針對身體障礙之高齡者居家環境改善特徵及 問題作訪查,並深入分析,其研究方法及結論皆極具參考價值,惟因其係以南 部縣市為主,且樣本數不大,尤其樣本中居住於集合住宅之比例極低(9.3﹪), 如欲推估適用於國內所有住宅恐有疑慮,所以本研究正可藉對北部地區進行實

由前述文獻回顧,可知目前國內對新建住宅考慮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技術規 定未盡周延,造成肢體障礙者在一般住宅使用之不便與危險。至於其改善情 況,國內目前相關研究並不多,與本案最為相關者為「高齡者居生活安全設計 規範研究」進行之調查研究,該案針對身體障礙之高齡者居家環境改善特徵及 問題作訪查,並深入分析,其研究方法及結論皆極具參考價值,惟因其係以南 部縣市為主,且樣本數不大,尤其樣本中居住於集合住宅之比例極低(9.3﹪), 如欲推估適用於國內所有住宅恐有疑慮,所以本研究正可藉對北部地區進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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