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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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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儒者,道家知識也分擔這一角色與責任。只是道家型知識分子採用的方式與儒 者不同。在此,賴錫三先生將莊子的知識分子的角色定位為「入遊其樊的庖丁」

的形象。表達莊子「入而不入」的遊歷在這一個無可逃的人間權力場域,卻與權 力中心保持距離,而不為權力收編的的姿態。透過與權力中心的保持距離,對權 力進行冷靜的觀察與批評,解構各種權力的假面。達到其「遊牧型」的道家知識 分子的責任。

本文第三章則是進一步討論到《莊子》的政治批判立場如何表現在身體隱喻 的現象上。焦點是要解構「道體/身體/國體」的中心統御模式,避免為了整體而 取消具多元差異的個體。賴錫三先生曾說:

若以黃俊傑的身體觀三視域來考察,《莊子》的立場大抵表現為:對「作 為權力展現場所的身體」面向的解構與批判,對「作為思維方式的身體」

面向之肯定與提倡,並透過對社會符碼與權力交纏的身體場所進行超 越,以突顯出身體最深層的深度自由,這便是宇宙性的精神化身體之宏 觀氣象。42

透過將《莊子》放入中國古代「身體政治論」脈絡來考察權力如何在其中顯現其 力量。

綜上所述,《莊子》權力觀的研究,從較早期依附於政治、用世、應世來討 論的路徑不同,近來透過跨文化的交流,逐漸突破傳統解莊的途徑,將《莊子》

文本中批判的力量突顯出來,並以「權力」本身作為論述的主題。此外,也連結 身體觀來做討論。在此基礎上,本文試圖進一步聚焦在內七篇的文本中,如何對 於「罪與罰」以及身體的描述,呈現出《莊子》權力觀的論述。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一、權力義界

本文以「權力觀研究」為題,首先針對此一名詞作出義界。

(一)權力一詞的意涵

中文裡「權力」一詞,是來自於英語 power 的翻譯。Power 是個中性的詞彙,

有時指內在的、個人的力量(字源來自拉丁字 potere,有力量的、有權力的);有 時也指展現的、人際的權力(字源來自拉丁字 posse,能、能夠),意為可以做某 件事 (to be able) 。43

在英語中,power 一詞最一般的用法是能力(capacity)、技能(skill)或才能(talent) 的同義詞。在這種用法中權力一詞包含著從事某種操作活動的能力(或嚴格的說

42賴錫三,《道家型知識分子論:《莊子》的權力批評與文化更新》,(臺北:臺大出版,2013 年),

頁 120

43美 羅洛 梅《權力與無知》,(臺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2003 年),頁 3

或腦力能量(energies)─亦即「行為權力」(power to act)本身。有的時候,power 一詞也被用作複數,表示與一個人的權力的增減有關的他的總能力、總能量。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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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學者對「權力」的看法

權力概念的應用廣泛,許多學者都提出精彩的解釋。在作為「技能」或「才 能」解釋的權力概念中,埃利希 佛洛姆將其隱含的「對抵抗性的事務施加控制 或影響」的意思,轉變為其權力的定義─即權力等同於「調控」或「使外部世界 發生明顯變化」的能力。這一調控之對象並不只有外部環境,更有行為者對於自 己所施加的權力。48吉爾伯特 萊爾認為,作為「潛能」和「調控」的同義詞的 權力概念,無疑是一個「傾向性」的術語,它不是指某種實際操作,而是指行為 者本人所具有的從事某種特殊操作活動的能力和才智。49英國哲學家托馬斯 霍 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 將權力看作是因果關係,即權力行使者和權力 承受者間的因果關係,並認為權力就是「人為追求一切顯而易見的未來利益而採 用的一切現實手段」;而三百年後的伯特蘭 羅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1872-1970)則將權力定義為「產生預期的影響」。社會學大家馬克思 韋伯(Max Weber 1864-1920)在霍布斯對權力的定義下認為權力是「在社會交往中一個行為 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其他行為者之上的可能性。」美國社會學家丹尼斯 朗則 在羅素的基礎上加以修改,定義為:「權力就是一部分人在另一部分人身上產生 預期的和預料的效果的那種能力」。

諸多學者之中,將特別介紹羅洛.梅以及米歇爾˙傅柯兩位學者的權力觀。

兩位學者對於權力觀的見解、著重點與學說旨趣各有不同,但是其關懷與《莊子》

內七篇卻有可相互參酌之處。下列將分別說明兩位學者的權力觀。

(三)羅洛 梅(Rollo May,1909-1994)的權力觀

羅洛 梅(Rollo May,1909-1994),二十世紀西方精神醫學界富有盛名的存在主 義心理分析大師。幼年命運多舛,父母離異、姊姊曾精神崩潰。年輕時為肺結核 病所苦,卻因此成為其生命轉捩點。從此勇於面對死亡,並遍覽書籍,尤其耽讀 存在主義宗教思想家齊克果的著作。後攻讀精神分析,獲得紐約哥倫比亞大學臨 床心理學博士學位。畢生致力於將存在心理學引入美國。50

羅洛 梅針對「權力」的想法,主要展現在《權力與無知》一書中。羅洛梅 認為,權力是一切生物的根本。尤其是人類生存在世界之中,必須努力求生,在 每一次與天地萬物的競爭中,都必須運用權力來面對挑戰。羅洛梅在《權力與無 知》一書的前言裡曾以自己的患病經驗來說明其對於權力的看法:

為社會中一個權力的基礎。意識形態把權力「正當化」,使群眾能夠接受權力的行使,並增加了 菁英分子的權力。然而意識形態也會影響菁英分子的行為,因為一旦一種意識型態深植在社會中 時,有權者自身也會受到意識形態的約束。

48埃利希 佛洛姆著 劉宗為譯,《逃避自由:透視現代人最深的孤獨與恐懼》,(臺北市:木馬文 化,2005 年),頁 157

49吉爾伯特 萊爾,《心的概念》,(臺北市:桂冠圖書公司,1991 年),頁 116-125

50整理自 美 羅洛 梅,《權力與無知》,(臺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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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十歲出頭時,罹患了當時尚無藥可醫的肺結核。有一年半的時 間,我的生死未卜。我所能做的,便是盡可能遵守醫囑。依我當時自己 的解釋,這就意味著接受醫生的休養計畫,並將自己的康復完全交付他 人。因此,我只能躺在床上,注視著天花板上的光影變化,等著一個月 一次的 X 光檢驗,來告訴我肺部的空洞是擴大或縮小。

不久之後我便發現,自己肺部內的那些桿菌,就是利用我這種無知的心 態,而恣意肆虐……無知使我的無助變為消極,這不啻是公開邀請細菌 來傷害我的身體。我也注意到自己會感染肺結核,正是因為我的絕望和 失敗主義態度。……在療養院周遭那些無知的病人身上,我看到染患疾 病者消極接受自己的無助,便是邁向死亡的表徵。

直到我展現出一點「戰鬥力」,產生了是「我」感染了肺結核,是我決 意要活下去的責任感時,我的健康才持續的好轉。我學會以冥想內觀傾 聽自己身體的聲音,指導自己何時該運動或休息。我了解到,療癒和治 療是我自己需要親身參與的積極過程。……51

這番體悟後來被他應用到精神分析的案主身上,因而發現:

他們無法與生命中的重要他者有效溝通;當他者(在我個人的譬喻中就 是肺結核桿菌)對他們暴力相向時,他們就只能消極地承受。而這道與 重要他者間的橋梁……它實際上就是權力。52

1.權力是存有的確認

古希臘哲學家將權力定義為「存有」─沒有存在是不具權力的。在當代本體 論思想家如保羅 田立克定義下,將權力描述成「存有的權力」(the power of being);生命哲學家如尼采的權力意志、法國哲學家柏格森的生命衝動,都在強 調所有生命中的權力質素。對他們而言,權力是生命過程的一種表達。羅洛 梅 在此定義上更進一步說明,權力只能與原始的存有權力本身等同,而存有也是從 這種存有權力開始的。他舉例說明:

嬰兒為生活所需爭鬥的能力,成年後便成為自尊與做人意義的奮鬥。後 者是人類生存的心理因素,有別於嬰兒生存的生理因素。人對認同的渴 求成了最重要的心理渴求:我必須能夠肯定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中確認 自己,且經由自我肯定的能力,為這個世界賦予意義、創造意義;而且 這必須是在冷酷無情的大自然壓力下做到的才算數。53

如前所說,權力原本是社會學的詞彙,但人們逐漸體會到,權力需要仰賴人的情

51美 羅洛 梅,《權力與無知》,(臺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2003 年),〈前言〉,頁 14-15

52美 羅洛 梅,《權力與無知》,(臺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2003 年),〈前言〉,頁 15

53美 羅洛 梅,《權力與無知》,(臺北縣新店市:立緒文化,2003 年),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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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態度與動機,於是轉向心理學尋求答案。在心理學中,權力的意思是去鼓動、

影響、改變他人的能力。每個人都生活在人際關係的大網中,每個人都互相驅動、

排斥、連結、認同。因此,社會地位、權威、特權等事因,對權力這個問題都很 重要54。在此,羅洛 梅也利用「價值感」來說明人對自己必定佔有份量、對他 人能起作用,以及能夠得到同僚認同的信念。這一部分是從存在主義心理學的角 度,所呈現的內在的、個人的權力面向。

2.權力是人際間力量的相互影響

另一方面,羅洛 梅認為,權力總是在人際間展現的。如果它純粹是個人性 質的,便稱之為力量55。因而,如同鳩文納爾(Bertrand Juvenal)所說,權力是社 會的,而且是由「一致」行動的團體人所組成。另一個同樣重視「人際」關聯的 學者蘇利文也相信,覺得自己有權力對於自尊的維繫和成熟的過程是很重要的。

因而羅洛 梅表示,所謂覺得自己有權力,是指個人在與重要他人互動的過程中 具有影響力。當自己覺得不受重視時,個人往往會把注意力轉移到變態或神經症 的權力形式去,以獲取某種價值的替代品。而這正是暴力的源頭。當一個人沒有 獲得相當的權力時,會感到無能為力。甚至連自我肯定也被否決。在沒有任何事 物值得他們去肯定的情況下,除了宣洩暴力之外,沒有其他管道。

透過上述所言,羅洛 梅認為權力是奠定在「個人」與「群體」關係的基礎 上來談的。維繫一個群體,權力與愛其實是不可分割的。權力是自尊的來源,也

透過上述所言,羅洛 梅認為權力是奠定在「個人」與「群體」關係的基礎 上來談的。維繫一個群體,權力與愛其實是不可分割的。權力是自尊的來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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