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 圍與 限制
根 據 以上 研究 目的 與 問題,茲 將本研究之範圍與 限制分 別說明如 下 :
一、 研究範圍
( 一 ) 研 究地 區與 對象
本 研 究以新北 市 公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及 市 立完全 中學 特教 組長為限, 旨在 探 討 新北 市特教組長 人 格特質 與 工 作壓 力 之相關性 。量表 施測的對象 為新 北 市 所屬 國立國民 中 小 學及市立完 全中學 之特教組長,以 受試者根據 自身 的 現 況及 感受來填答 問 卷 。
( 二 ) 研 究內 容
本 研 究探 討的 內容 包括 背景變 項、 人 格特質 與工作 壓 力間 之關係 。本 研 究 是以 國民教育階段 之 特教組長 背景變項為研究變項, 用於瞭解 不 同背 景 變 項影 響下,特教 組 長 人格 特 質 與工作壓力之相關性。
( 三) 研究 變項
1. 個 人 背 景變 項 :包 含性 別 、年 齡 、婚 姻 狀 況、 最 高學 歷、 任 教階 段 、擔 任特 教組 長 年 資 、特 教專 業背 景 、 學校 規模 、任 職 動機 、學 校特 教班 級 規 模、任 職地區 等十 二 個變項 。
2. 人 格 特 質變 項 :包 含 經 驗 開放 性 、勤 勉 正 直性 、 外向 性、 親 和性 、 情緒 穩 定 性 等五個變 項 。
3. 工 作 壓 力變 項 :包 含 行 政 負荷 、 專業 能 力 、上 級 要求 、人 際 關係 、 角色 衝 突 等五 個變 項。
二、 研究限制
本 研究 力求嚴謹,然仍 可能 有未盡 周詳之處,以下將說明 本研究 限制:
(一) 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 究限於人力 、 物力 以 及 時間的 關 係,研究 範圍僅 包含 新北市 公 立 國 民 中 小學及 完全中學 ,不含私立 及特殊學校。因其他縣 市國民教育 階段 特 教 組長 不在本 研 究範 圍 內 ,研究 結 果未能 涵蓋其他地 區 的 國民教育 階段 特 教 組長 ,可能 無 法真 實 反 映出一 般 國民 教 育階段 特教組 長的情況, 故在 研 究 結果 之推論 上 宜加審 慎 。
(二) 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 究 礙於 時間 因素 , 係以問卷調 查 做 為 量化資 料蒐集及 統 計分析 之 依 據 ,未 能配合 其 他研 究 方 法 (如 :質性研究 ) 以進行更 深入的探討 , 因 此 在解 釋 結果上有 其 限 制。 由於部 分 受 試者不 免受社會期 許、個 人認 知、
主 觀判 斷 因素之影 響 或 基於 防 衛心 理 避 免敏感 性問題而有 違背其 本意 的填 答 情 形 , 而導 致內 容的 分 析 或 結 果 之解 釋 產生失真 情形。
(三) 就研究 工具而言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人 格 量 表 及 工 作 壓 力 量 表 , 乃 改 編 自 國 內 學 者 的 量 表 ,量 表 雖經 預試 、信 度與效度的 考驗,仍 會受不同地區 、組織、文 化的 差 異 影響 ,且人格特 質 與工作 壓 力 之層 面 廣泛, 其影響 因 素眾多,所 使用 之 量 表無 法涵蓋所有 層 面 , 故 無 法 一一 探 究 ,此乃本研究工 具之限制 。
綜 合 上述 三點 ,本 研究 所 獲 致成果 , 可以做 為參考之用 ; 但在 使用本 研 究 成 果 時, 不宜 做過 度 的 解 釋和 推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