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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一、高中課程標準修訂經過

我國高中課程標準自 1968 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後,迭經下列幾次修訂(教 育部,1996:840):

一、1971 年為因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實施,特別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二、1983 年為配合高級中學法,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三、1995 年為配合國中、小課程標準修訂及因應社會變遷,修訂高級中學 課程標準。

1995 年修訂發佈之課程標準自 1999 年 8 月起由高一逐年實施;然「為使高中 課程能配合普通高中定位調整,成為注重公民素質培養之普通教育;並配合國民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讓高中學生能以九年一貫為基礎繼續加深加廣地學 習;另因應從實務面出發之現行課程標準檢討聲浪,如必修學分過多、缺乏選修 空間,難以符合多元學生適性發展的需求,週休二日實施帶來的學科數目與授課 時數過多的困境,學年學分制實施衍生課程標準缺乏可安排重補修彈性的問題 等。教育部爰於 2001 年 5 月起著手修訂普通高中課程綱要。」(教育部,2005:

601)

歷經 3 年的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以下簡稱“九五暫綱”)於 2004 年發佈,並自 2006 年 8 月起高一入學新生逐年實施,「同時啟動新一波課程 修訂機制,預計於九十八學年度實施一套較具理想性之課程綱要。」(教育部,

2005:612)九五暫綱的課程原本預計實施三年,2009 年起正式施行「普通高級中 學課程綱要」(以下簡稱“九八課綱”),然各界對九八課綱普遍存有疑慮1,因此教

1 教育部二月公布高中九八課綱後爭議不斷,其中將高中國文授課時數由每周五節減為四節、文言

育部於 2008 年 6 月宣布延後一年至 2010 年 8 月再全面施行;「至於普通高中 98 課綱延後實施的最主要原因,是希望澄清各界疑慮,匯集共識,讓高中職 98 課綱 未來在實施的過程更順利,同時也讓教材編寫、教師研習進修有更多準備時間。」

(曾國華,2008:Yahoo奇摩新聞2

二、本研究取材範圍

為配合自 1995 年起任教之實務經驗,本研究選取之高中教材乃自 1995 年起,

故 1995 年修訂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2005 年修訂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 綱要」及預計 2010 年全面施行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均屬本研究取材範圍;

另外,為顧及研究之連貫性及解嚴前、後教材演變之分析比較,1983 年修訂之「高 級中學課程標準」亦將一併納入取材。

至於 1983 年以前歷次修訂之課程標準,一則因年代久遠,二則因當時政治環 境並不允許異於執政黨之國家認同主張存在,故不納入本研究之取材範圍。

三、高中公民領域教材範圍

本文旨在研究高中公民領域教材之「國家認同」變遷,所謂高中公民領域教 材範圍界定如下:

(一)1983 年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社會學科3中的「三民主義」、「公民」

二科。「三民主義」於高三修習 1 年,每週 2 節課;「公民」於高一至高二修習 2 年,每週 2 節課。

(二)1995 年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公民教育4中的「公民」,社會學科5

文比例由百分之六十五減為四十五,以及將「中國文化基本教材」由必修改為選修,引發詩人余 光中、作家張曉風等重量級文學家的強烈反彈。此外,九八課綱將高二數學、英文及基礎物理課 程依難易度分為A、B版,也遭家長團體痛批,恐造成學生二個版本都要念、增加負擔。鄭瑞城 昨坦承,家長和學生對九八課綱還有很多疑慮,教育部上周已召集相關委員會研議延後一年實 施。(蘋果日報,2008:壹蘋果網絡)【2008/12/25】

2 http://ba.tchcvs.tc.edu.tw/98_99.pdf【2008/12/25】

3 社會學科中,除「三民主義」及「公民」外,另有「歷史」、「地理」二科;上列科目均屬必修課 程。

4 公民教育包含「公民」、「班會」及「團體活動」,均為必修課程;其中後二者係屬活動課程非一

的「三民主義」、「現代社會」二科。「公民」於高二至高三修習 2 年,每週 2 節課;「三民主義」於高一修習 1 年,每週 2 節課;「現代社會」於高二修習 1 年,每週 2 節課。

(三)2005 年發佈之「九五暫綱」社會領域6中的「公民與社會」。高一至高二 必修 2 年,每週 2 節課;高三為選修7,每週 3 節課。另「九八課綱」預計 2010 年正式實施,本研究亦針對「公民與社會」科課程綱要予以分析,以對未來教 材編纂略申淺見。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係針對我國自 1995 年以來,高中公民領域教材中有關「國家認同」演 變作分析、比較,因此於研究過程中有以下之限制:

首先是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有前後期之分。「我國現行中等教育 階段的學校主要包括下列四種:1.國民中學 2.高級中學 3.高級職業學校……另外 5 年制專科學校的前 3 年,就其年齡及程度而言,應該亦可歸入中等教育階段……」

(王家通,1997:129)。故我國中等教育共 6 年,前 3 年為前期中等教育,是國 民義務教育;後 3 年為後期中等教育,可分為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等,本研 究所欲探討的專指高級中學之公民教育。國民中學因其性質為普通教育且其教育 對象為 12 歲至 15 歲青少年,根據多年教學經驗,主觀認為「國家認同」概念在 此階段較難發揮教育形塑功能;另一方面,國中教材淺顯,鮮少觸及「國家認同」

的深入論述,因而較無研究價值;是故,本研究命題為「高中公民領域教材」,並 無包含國民中學階段之公民領域教材。而後期中等教育所涵蓋的高級職業學校與 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受限於教學經歷8,無法將其相關領域教材納入研究範圍,

般學科,並無課程標準及相關教科書編纂,故不列入本研究探討範圍。

5 社會學科共有六種科目必修,分別是「三民主義」、「歷史」、「地理」、「世界文化歷史篇」、「世界 文化地理篇」及「現代社會」;其中「現代社會」在教學現場的授課分配,通常是由公民(三民 主義)教師兼授,故將本科納入本研究一併探討。

6 社會領域包含「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均為必修課程。

7 「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高三選修課程,乃在高一、二必修課程的基礎上,提供學生進一步學 習的進階課程……」(教育部,2005:365),而教學實施現況則多為社會類組學生必選之課程。

8自 1995 年任教職以來,均在國、高中合併之完全中學任教,所教授者皆為國民中學與普通高中學

此雖為遺珠之憾,但因能力不足也不得不割愛。

其次是科際整合的限制。1983 年、1995 年的課程標準,2005 年及 2008 年發 佈的課程(暫行)綱要,三民主義、公民9、現代社會或公民與社會等科目大都屬 社會學科(領域)範疇;換言之,雖然社會學科(領域)分有三民主義、歷史、

地理、公民(與社會)等科,「但是,這些概念和統念,不是各科獨立、各自為政 的,應該統整成為一個有機體,要採取科際整合的方式,加以組織。」(李緒武,

1998:87)以本研究主題「國家認同」的概念而言,不僅是公民等科的教學目標,

歷史、地理等學科亦揭櫫相關的教學目標10,因此,完整的研究應該以社會學科科 際整合的方式為之,方能真切瞭解教材之縱向與橫向連結全貌;然本論文限於專 業知識背景與教學經驗11之故,實無能力從事如此廣泛範圍之研究,僅能針對公民 領域科目提出分析與探討,對於社會學科中的歷史、地理等科均無法涉獵。

另外,教科書版本的選用也是研究上的限制。1983年的課程標準於實施辦法 中規定:「國文、三民主義、公民、歷史、地理等5科教學用書,由國立編譯館負 責編輯……」(教育部,1983:5),因此在1999年以前並無教材選用的問題,本研 究的取材便是以國立編譯館的版本為題材。1995年的課程標準,原也在實施要點 中規定:「國文、三民主義、公民、歷史、地理等五科教科用書,由國立編譯館負 責編輯……」(教育部,1996:1),然因應時代的轉變,教育部於1998年公布之〈高 級中學課程標準實施要點〉中,改訂高中教科書自88學年度(1999年)起逐年開 放為審定制12,故自1999年8月起,教科書便有版本選擇的問題。2005年發佈之「九 五暫綱」於教材編選上,亦做了以下的規定:「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 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科用書和教材,以及編選彈性學習時數所需的課

生,並無高級職業學校之教學經驗。

9 1995 年課程標準中,「公民」係屬公民教育,非歸類於社會學科。

10 高級中學歷史課程標準,目標之參「引導學生思索人我、群我的關係,以培養學生對社會、民 族、國家的認同感與責任心」(教育部,1995:91);地理課程標準,目標之貳「了解我國各區域 的特性,加強對國土的認知,以培養國家觀念和愛國情操」。(教育部,1995:103)

11 本文作者係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畢業,持有中等教師公民科(三民主義)證書,並且均任教公民 領域科目,未曾完整授過歷史、地理等學科。

12 參閱教育部部史網站,http://history.moe.gov.tw/milestone.asp?YearStart=81&YearEnd=90&page=9

【2008/12/25】。

程教材,惟全學期全學年使用之自編教科用書應送交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 查。」(教育部,2005:5)2008年發佈之「九八課綱」亦有相同的規定:「各校得 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整合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科用書和教材,

以及編選彈性學習時數所需的課程教材,惟全學期全學年使用之自編教科用書應 送交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教育部,2008:3)換言之,自1999年開 始施行的課程標準,同步逐年開放所有教材審定本,不再由國立編譯館統一編輯,

即開放民間廠商在課程標準(綱要)的規範下,自行編輯高中教科用書,送審通 過後發行,供各校選用。因此,本研究於1999年以後的取材,便面臨多版本選取 的問題;然而不同版本在同一課綱下,其實皆有異曲同工之處,只是章節編排稍 有不同,內容均不脫課綱規範;於是,本研究決定以任職學校選用版本—南一版 為取材內容,其他則略而不論,一方面便於與教學經驗結合,另一方面也令本研

即開放民間廠商在課程標準(綱要)的規範下,自行編輯高中教科用書,送審通 過後發行,供各校選用。因此,本研究於1999年以後的取材,便面臨多版本選取 的問題;然而不同版本在同一課綱下,其實皆有異曲同工之處,只是章節編排稍 有不同,內容均不脫課綱規範;於是,本研究決定以任職學校選用版本—南一版 為取材內容,其他則略而不論,一方面便於與教學經驗結合,另一方面也令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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