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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主要以二十年來高中「公民社會科」教科書為研究對象,主要是因為 法治教育內容在該科架構的最完整、最清楚,且在課程標準/綱要有明確的課程 核心,也是學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要管道。

再者,本研究亦將課綱文本作為分析對象,主要是因為課程綱要具有以下特 性(張茂桂,2009):(一)指示性:根據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法之規定,課程 綱要具備公權力效力,一旦公告,可磋商性立即被壓縮、難以修訂;(二)排除 性:全國通行只有此一部;(三)約束性:在「一綱多本」的政策下,限縮多元 教科書的編寫自由空間,課綱成為民間出版社編寫的參考基準;在大學入學考試 命題層面,基於(四)公平性:課綱約束了出題範疇不能超過課綱主題,雖然課 綱允許學校與教師有自編教材的可能,但仍然限制以課綱範圍為主。

基於上述原因,雖然本研究主要以教科書內容為主,但課程標準/課程綱要 仍扮演關鍵指標性角色,因此亦納入研究對象,如此一來,筆者可從不同時期的 課綱中描繪出其「理想上」社會所欲建構的法治教育目標。

最後,也因「一綱多本」政策,使課程標準/綱要形成一份具有「抽象性」、

「允許有部分詮釋空間」的溝通文本,各家出版社之民編本教科書在課綱的架構 下,將其所要傳達的法治教育內容編織成文本,雖各版本內容略有差異,但因皆 經過主管單位審定通過,故本研究自眾多出版社挑選出市佔率最高之民編本教科 書,作為分析研究對象。

總的來說,本研究將同時針對「公民與社會科」法治教育的「架構」(課綱)

與法治教育的「內涵」(教科書)作為分析與比較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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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版本與冊數

(一)99 課綱的公民與社會科審定本教科書

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公布審定通過者,截至 2014 年 1 月,計有龍騰、三 民、南一、翰林、康熹、全華等六個版本16,惟礙於研究者之能力、時間限制,

將參考各版本之市場占率17,僅選取目前市占率最高之龍騰版作為分析文本。另 外,一套課程標準/綱要實施期間,教科書可能因法律條文的修正、社會價值觀 的調整、補充生活時事案例、變動圖文內容、增刪文本內容等因素而有不同版次,

但經研究者比較後發現,各冊在不同年度出版之教材內容和編寫雖有些許不同,

但未有重大改變,再者,教科書經修正後較符合使用需求,因此本研究僅針對研 究期間龍騰版各冊最後出版之教材作為分析對象。

99 課綱下的公民與社會科教材分為第一冊「自我、社會與文化」、第二冊「政 治與民主」、第三冊「道德與法律規範」、第四冊「經濟與永續發展」以及選修上 冊「現代社會與法律」和選修下冊「民主政治與經濟」;此六冊中,與法治教育 最相關、過去研究者主要作為法治教育之研究對象為第三冊「道德與法律規範」, 但筆者在檢閱各冊次後,發現法治價值內涵亦彰顯在其他冊次,非僅侷限在第三 冊,因此,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囊括公民與社會科教材「一至六冊」,再從其中挑 選出與法治教育概念內涵相關之主題進行分析與探討。

16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 年 11 月 10 日最新公告 103 學年度上學期公民與社會教科用書,第一冊版 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康熹、康熹(乙版)、龍騰、全華;第三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 林、龍騰、康熹、全華;選修上冊版本計有三民、龍騰、南一、翰林、康熹、全華。102 年 12 月 2 日公告 102 學年度下學期公民與社會教科用書,第二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康熹、

龍騰、全華;第四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龍騰、康熹、全華;選修下冊版本計有三民、

龍騰、南一、翰林、全華、康熹。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定資訊網。普通高級中學

「103 學年度上學期教科用書一覽表」、普通高級中學「102 學年度下學期教科用書一覽表」。2014 年 11 月 20 日,取自:http://review.naer.edu.tw/Bulletin/FA011.php?ash_col=1&pageshow

17 各高中使用教科書版本情形並無官方統計數據,故研究者引用的資料為出版社自行統計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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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5 暫綱的公民與社會科審定本教科書

民國 94 年,為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本研究簡稱:95 暫綱),其中最大的變動在於統整原公民、三民主義、現代社 會三科為「公民與社會」一科。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公布之相關資料顯示:依 據 95 暫綱編寫且經過教育部審定之公民與社會科教科書,計有:南一、龍騰、

三民、全華、新文京等五大版本,其中南一、龍騰、三民出版社之教科書較為齊 全18,為求比較之一致性,本研究在 95 暫綱的部分仍沿用 99 課綱所用之分析文 本-龍騰版為分析對象,基於前述原因,仍僅針對該版本教科書使用期間各冊最 後出版之教材作為分析對象。

95 暫綱下的公民與社會科教材分為第一冊「心理、社會與文化」、第二冊「教 育、道德與法律」、第三冊「政府與民主政治」、第四冊「經濟與永續發展」以及 選修上冊「現代社會與法律」和選修下冊「民主政治與經濟」;如同前述原因,

本課綱之研究範圍亦囊括公民與社會科教材「一至六冊」,再從其中挑選出與法 治教育概念內涵相關之主題進行分析與探討。

(三)84 課程標準的公民教科書

自 84 年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標準,高中公民教科書全面改採審定制,公民科 的教學領域包含下列範疇:高一「三民主義」19、高二「公民」20與「現代社會」

21、高三「公民」,研究者逐一檢視三者教材內容後,發現「公民」教材內容與

18 經研究仔細檢閱國家教育研究院所收藏之各時期、各版本教科書,新文京僅出版第一冊,全華 僅出版一至四冊,南一、龍騰、三民等三家出版社皆含有一至四冊、選修上下冊等內容。

19 共四學分,於高一教學,課程內容主要包含:三民主義學說的基本理論、時代背景、相關學 術思潮、國父建設現代中國的理論及實行方法、建設現代中國的信念。曾因列入社會考科的學測 範圍受到各方重視,但因與法治教育主題無密切相關而排除分析。參考來源:高級中學三民主義 課程標準。

20 高二兩學分、高三四學分,教材共有一至四冊。參考來源:84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21 為高二必修四學分。現代社會課程旨在提供學生有關現代社會形成、現代社會特質及社會變 遷的知識,藉此幫助學生認識自己所處的社會情境,並培養其作為現代社會成員所需的知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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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範圍的限制

法治教育於各教育階段雖未單獨設科,但其落實與其他課程相同,是靜態的 文本(教材)與動態的教學方法(教法)相互對話的結果,藉由正式課程、非正式 課程、潛在課程來達成法治教育之教育目標。但基於研目的與研究動機,本研究 只針對教育部頒佈之「84 課程標準」、「95 暫行綱要」、「99 課程綱要」中的公民 科/公民與社會科課綱,以及上述各課綱下所編輯之民編版教科書課本內容來進 行分析,其他相關之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教師手冊、學生學習手 冊、補充教材、教師自編教材則未納入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而本研究之研究焦點 為「高中教育階段」,因此其他教育階段與其他學科亦不在本文探討範圍。

二、教科書與版本選取的限制

在教科書未開放民間編輯以前,主要是由國立編譯館根據課程標準統一編輯,

在高中公民科/公民與社會科教科書方面,民國 84 年之課程標準已開放民編本教 科書,因此,本研究之分析文本皆以民編本教科書為主,分析結果無法推論至部 編本教科書。此外,也因教科書市場的開放,市面上有許多不同版本之公民教科 書,但基於研究者自身能力、時間之限制,本研究將以市佔率最高之「龍騰版」

教科書作為分析文本,也因顧及比較一致性,每個課綱皆選擇「龍騰版」作為分 析文本,因此,本研究之結果不宜直接推論至其他版本。

三、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採取歷史研究法與比較研究法,著重在教科書內涵的分析與比較,連 結教育政策法治環境的變遷,縱貫性了解二十年來高中法治教育之發展脈絡,並 未針對法治教育內涵作量的統計分析。首先,進行分析主題建構時,會以「84 課程標準」、「95 暫綱」、「99 課綱」之課程架構為依據,參酌國內相關文獻對於 法治教育內涵之分類方式,並找其它四位現職教師(表 1-3-2)共同建構分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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