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研究範疇與研究限制
一、研究者的限制:研究者參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相關研究時程是由2010 年至 2012 年,因此本研究結果只是目前階段性的結論。所以在此時間之前所推動之環境教育過 程階段,只能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相關開會資料、活動資訊(研討會、研習課程、工 作坊等)、研究報告等研究方法檢視,釐清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問題。
二、研究設計的限制:本研究為凝聚焦點,著重意涵、關鍵事件、目標層面來探 討陽明山國家公園推行環境教育會議活動。因本研究以在此期間親自參與的會議活動 相關資料進行分析。
三、研究結果的限制:本研究是以參與的觀察者身分來進行研究,研究對象為陽 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會議活動意涵分析之案例,以國家公園整體單位探討其關鍵事 件、模式及成效,研究結果較難類推至其他情境中。
四、研究時間限制:本研究進行時間受限於研究者之時間限制,僅對民國2010 年 至2012 年,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會議活動進行內容分析,未來能有其他年度的相 關成果資料,將有助於進行趨勢分析、成效分析,其研究結果也有助於其他國家公園 進行環境教育會議活動改進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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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
一、環境教育落實於陽明山國家公園
根據我國《國家公園法》的規定,國家公園成立之目的為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
野生物與史蹟,並提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但隨著時代的演進,教育的角色與功能被逐 漸加強。游登良(1994)提到國家公園辦理推動環境教育的重要角色,也是其重要的功 能之一。在此法第 22 條中也可以明顯看出國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國家 公園管理處為發揮國家公園教育功效,應視實際需要,設置專業人員,解釋天然景物及 歷史古蹟等,並提供所必要之服務與設施。」因此,國家公園在環境教育中的角色除了 是透過解說服務、教材、課程及活動推廣生態環境保育理念的推廣者,同樣也是汲取專 業知識與技術,用於資源保育工作的學習者,以及提供環境教育場所提供者(林玲,
2009)。
陽明山國家公園於1985 年成立,地處於台北盆地北緣,面積約 11,455 公頃;海拔高 度自200 公尺至 1,120 公尺範圍不等。陽明山國家公園因緯度和海拔的影響,氣候分屬 亞熱帶氣候區與溫暖帶氣候區,除此之外,其季風型氣候極為明顯。因為其獨特的氣候 條件,使得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具有豐富的植物生態與動物生態,再加上陽明山原本豐富 的人文歷史風情及獨特的火山地質地形景觀,讓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為一個自然的活教 室,是環境教育、戶外教學絕佳的教學場域。除此之外,陽明山國家公園緊鄰大台北都 會區,再加上周休二日的實施以及交通的便捷性,相較於其它國家公園,陽明山扮演了
「都會型」國家公園的獨特角色,並且提供都會區民眾便捷的戶外環境教育服務與場域。
國家公園推行環境教育的目標,在藉國家公園內容豐富的自然資源及文化史蹟,培 養國民自然生態基本概念,認識環境與人類的關係,進而產生環境保育與維護環境倫理 關係(蔡慧敏,199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成立以來,便致力於環境教育相關會議、
環境教育活動推動及相關解說制度及設施之規劃與建置,包含解說出版品、解說展示、
視聽多媒體、解說牌誌系統及人員解說等面向,每一面向均為其專業之領域,並均已累 積豐富成果。現階段陽明山國家公園的環境教育資源,共可分為下列五大項,參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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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本為一非正規社會環境教育推行場域,在環境教育推廣類型上,包含人 員解說、非人員解說等解說服務提供、各類型的環境教育會議活動、地方參與機制、社 區溝通平台、保育教育宣導、媒體行銷及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資訊平台整合及推廣等,提 供各式專業的環境教育服務;除此之外,陽明山國家公園自成立以來,便積極舉辦環境 教育相關會議活動,也常與各學校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進行合作,共同進行環境 教育的推廣。
《環境教育法》正式實施,促使環境教育邁入體制化的當下,陽明山國家公園結合 了在地學校師生、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當地社區、相關單位及各專家學者,期望在地 學校能夠利用自己學校本位特色發展環境教育,符合在地化環境教育的精神,並以環境 教育會議活動作為基礎,進一步邁向環境保育家園目標。
有鑑於環境教育的推動,可以透過正規學校教育和非正規社會教育等兩類型管道來 實施。正規教育是在教育系統中運作與發揮,有嚴謹的規劃與推動策略;非正規教育部 分即是通稱的社會環境教育,所施行的對象與方法更為多元而複雜(汪靜明,1995a)。
汪靜明(2000)認為,正規學校環境教育之推動,旨在透過學校教育的過程,加強 國民在學階段奠立環境相關的知識、技能與倫理等的基本素養;在目標上,學校環境教 育的實施,在於增進學生有關環境的概念,培養愛護環境的知能與倫理,以及增進教師 及工作人員充實的環境知能,提昇學校環境教學及校園環保工作成效。不過,各地區的 環境特性與環保問題,因地區環境特性與資源不同而各有其特色,學校環境教育的活動 規劃必須針對地方特色與學校資源而因地制宜,經由資源分析與活動規劃,而有效實 施;更進一步,學校規劃以及推行環境教育,要符合學校教育目標與課程綱要,並訂定 整體實施計畫,且在計畫內容中說明:計畫依據與目的、工作組織與執掌、執行內容、
工作進度、經費預算、效益評估、督導考核及獎懲等項目(汪靜明,2000)。而關於非 正規環境教育之推動,汪靜明(1995a)指出,雖然社會環境教育為一種非強制性與義 務性的非正規教育方式,但是在當前兩種主要環境教育管道中,其卻扮演了整體環境教 育推動體系中的輪軸角色,其普遍性及影響層面之重要性不容忽視,值得進一步去全面 推動。
陽明山生態學校的成立,源自於為了響應台北市政府「生態教育年」政策,台北市 教育局教師研習中心結合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資源,並與陽明山六所在地學校結盟,
分別為,湖山、湖田、泉源、大屯四所國小、格致國中與惇敘工商,並由台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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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研究所汪靜明教授建議以「陽明山生態學校」為名,前後辦理相關的研討會、
活動,結合陽明山專業團隊、解說志工、專家學者以及鄰近中小學與社區大學,做為生 態資訊整合及環境教育平台之基礎,期望透過結合陽明山國家公園周邊的在地學校,能 一起運作將陽明山國家公園的特色藉由學校逐步展現並落實在學生身上,發展永續的環 境教育學習型態。因此於2010 年 6 月 22 日結盟共同建構「陽明山生態學校」做為台北 市「邁向生態城市」的起點與示範。
如此一來,陽明山國家公園於環境教育的推動上,不僅具有非正規社會環境教育資 源及推行場域,同時納入陽明山六所在地學校的正規學校環境教育資源,以及台北市教 師研習中心的專業諮詢,由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汪靜明教授統籌輔導,形成一 相當健全之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推行合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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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推動類型及內容
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於1985 年,全區以大屯火山群彙為主,在面積約 11,455 公頃 的土地中,蘊涵了千餘種植物及蝴蝶、鳥類、兩棲類、哺乳類等主要動植物景觀,並保 存了十分完整的火山地形和火山活動的遺跡,而另一方面因深受緯度、海拔以及東北季 風之因素影響,造就其季節性資源明顯、景色風貌多種變化、也成為陽明山主要特色。
由於緊鄰大台北都會區,交通路網便捷,且步道系統及周邊設施均完善,提供都會區居 民甚至全體國民豐富且便捷之戶外遊憩與環境教育服務。而且國家公園都有嚴格人為干 擾的管制,使其成為最適合長期生態研究的地區,因此,國家公園之規劃屬於整體性、
涵蓋各階層,設定以生態保育為首要之目標。
受《國家公園法》明確規範下,陽明山國家公園具有保育、育樂、研究等三大項目 標,並加以實踐其理念。依據不同國家公園的特色不同,所採取之經營管理方式也不一 樣,陽明山國家公園針對其特性以及特色,所制定的施政計畫如下(陽明山國家公園,
2011):
(一)落實環境教育、建立民眾正確遊憩倫理:
著重環境教育宣導活動,並兼顧弱勢團體,如身心障礙者,讓社會上每一階層的人 均能透過環境教育宣導活動而覺知個人對生存環境所應有的態度及應盡的義務,進而能 妥善合理利用資源。
(二)資源永續利用 :
進行園區基礎人文及生態調查研究與保育監測計畫並維護自然生態資源完整,並加 強自然資源保育復育的工作。
(三)保育自然景觀:
購置私有土地,減少園區內過度開發,加強自然資源保育,以避免造成無法挽回的 遺憾。辦理特別景觀區、公共設施工程用地、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資源保育需要之私有 土地取得及地上物查估補償暨撥用公有土地地上物清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