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節將以區塊鏈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所能產生的效 益及挑戰分為兩個方向進行深入論述。

第一項 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建立之效益 下文將細數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之效益:

一、打破需經過第三方的固有交易型態

使用區塊鏈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將促使節點直接 與節點在鏈上進行交易與授權等行為,未來所有使用音樂的被授權者及聆 聽音樂的消費者都將直接與音樂創作者在鏈上完成授權及交易,此型態將 打破過去串流音樂產業需經過第三方的固有交易型態。

二、免除中間人抽成,使權利金全數回饋至音樂創作者

使用區塊鏈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將促使節點直接 與節點在鏈上進行交易與授權等行為,使得中間人的部分工作內容逐漸被 區塊鏈取代,在理想的情況下,未來將會完全去除中間人介入分潤的過 程,使權利金全數回饋至音樂創作者。

三、大幅加快金流傳輸的速度,改善音樂創作者的收入型態

使用區塊鏈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將改善過去半年 結算一次的分潤機制,未來音樂創作者在鏈上完成授權及交易等行為後,

將會在短時間內收到權利金,透過智能合約進行自動分潤將大幅加快金流 傳輸的速度,藉此改善音樂創作者的收入型態。

四、智能合約為制定分潤比例增添更多自由度

智能合約促使音樂創作者們親自參與分潤比例制定過程,為分潤比例的設 定過程增添更多自由發揮的程度,打破過去音樂創作者需被動接受音樂著 作權管理公司制式冰冷的分潤比例,以此達到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

分配。

五、提高音樂創作者對音樂作品的主宰程度

智能合約促使音樂創作者們親自參與分潤比例制定過程,將分潤比例交由 音樂創作者自行決定,此舉將提高音樂創作者們對音樂作品的主宰程度,

更達到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分配的目的。

六、分散式帳本排除音樂創作者的透明疑慮

區塊鏈上的分散式帳本可供鏈上所有節點查看著作權授權紀錄、著作權權 利金金流流向及金額,鏈上並沒有任何節點可以隱匿資料,且將所有授權 紀錄及內容公開供人查詢與驗證,也能夠排除第三方經手及防止有心人士 作假帳之行為,除了保障著作權權權利金金流透明外,更排除音樂創作者 對金流透明的疑慮。

七、串流音樂產業走向正向的循環

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主要為解決音樂創作者對權利 金存有公平及透明的疑慮,改善音樂創作者的收入型態,促使音樂創作者 願意再投入音樂創作的工作,製作更好的音樂作品,使串流音樂產業走向 正向的循環。

第二項 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建立之挑戰 下文將細數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之挑戰:

一、需打破既有商業模式

目前音樂串流平台的計費模式皆是以月費計算之,並不是以點播歌曲的次 數計費,以台灣KKBOX 為例,每個月支付 149 元便享有聽到飽服務,然 則未來若使用區塊鏈輔助音樂串流平台達到公平報酬之效益,勢必需要從 既有的商業模式中取捨,也要重新挑戰消費者的既定消費習慣。

二、需建立完整的著作權資料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音樂產業的首要之務是必需建立完整的著作 權資料庫,才能為後續授權音樂作品及分潤等程序做萬全準備。

三、需使著作權資料庫內的資料附有公信力

過去常以第三方公證或認證作為公信力的表述,如法院等第三方公證單 位,但區塊鏈開放任一節點登記著作權資料的同時,對於資料本身是否具 有公信力,則全然無法認定之,也可能造成節點「搶註」的現象發生,對 此仍需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才能使音樂區塊鏈計畫順利運行。

四、需健全虛擬貨幣換匯機制

在區塊鏈上流通的貨幣皆為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等,而非法定貨 幣,無法於日常生活使用,對於收入由法定貨幣轉換至虛擬貨幣的廣大音 樂創作者族群來說,此現象並無法帶來任何的直接效益,勢必需設法健全 虛擬貨幣換匯機制,讓音樂創作者能將手中持有的虛擬貨幣轉換成日常使 用的法定貨幣,才能真正將效益回饋給音樂創作者。

五、需適度保護音樂創作者的隱私

區塊鏈將所有金流、歌曲點播次數等具隱私性的資料公諸於世,此舉理念 恰巧與個人隱私風氣盛行的現今相違背,因此不僅引起中間人反彈,連部 份音樂創作者也對此持保留態度,所以對於資訊揭露的程度與音樂創作者 的隱私兩者而言,應從中多加研議取得適當的平衡點。

六、需改善過去便宜行事的作法

過去若遇到不明的金錢項目就會使用水庫的概念為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 進行分潤,導致應收到權利金的音樂創作者並未確實收到該款項,受訪者 認為目前音樂區塊鏈計畫面臨的許多挑戰,其原因皆來自於過去音樂產業 內常用便宜行事的方式解決繁瑣的問題所導致。

七、需解決區塊鏈單筆交易費過高問題

由前述表三結果得知,以 2017 年台灣KKBOX 為例,在 KKBOX 每點播 一次歌曲,產生一次流量,KKBOX 會支付給音樂著作權者 0.00369 美元 著作權權利金,且一首音樂作品的創作過程可能涉及兩位以上的音樂創作 者共同創作而成,由此可見音樂串流平台著作權權利金具有金流繁瑣及少

量交易金額的特性,基於以上兩種特性,音樂區塊鏈計畫能夠產生的效益 可能就此被交易費過高的問題全然抹滅。

八、需解決金鑰管理問題

對於從未接觸過區塊鏈的音樂創作者而言,將保管金鑰的重責大任交給音 樂創作者,實在讓音樂創作者們敬謝不敏,且在區塊鏈上只要金鑰弄丟,

所有的著作權資料將會永遠找不回來,亦包括所有的報酬,因此金鑰管理 成了音樂區塊鏈計畫相當棘手的問題。

雖目前區塊鏈仍有技術面問題如單筆交易費過高及金鑰管理兩問題需要克 服,但隨著區塊鏈應用場景逐漸增多,應用範圍更貼近於一般大眾,技術問題 將會比產業問題更容易受到重視,且相關研究人員已意識到該問題存在,對於 技術面問題的解決可說是指日可待;目前最為棘手的仍是串流音樂產業內的問 題,如商業模式、完整化著作權資料庫、資料公信力、虛擬貨幣換匯機制、音 樂創作者隱私及過去便宜行事的作法等,部份串流音樂產業最初設計的理念及 現行社會風氣恰巧與區塊鏈的概念相違背,以致於導入區塊鏈雖能解決音樂產 業內既有的問題,但導入的過程卻使得更多音樂產業內的問題浮出檯面,導致 區塊鏈導入串流音樂產業的過程備受挑戰。

然則使用區塊鏈建立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公平及透明機制並非一蹴可 幾,而是需要長時間經過音樂創作者、音樂著作權管理公司、著作權集體管理 團體、串流音樂平台及消費者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為此仍有許多挑戰需要突 破,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串流音樂產業需要改變才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