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受諸多外在限制影響,以下將針對本研究未能完善之處進行檢討。
一、訪談樣本數不夠充足
本研究討論之內容對於音樂創作者、音樂著作權管理公司及著作權集體管 理團體來說實屬敏感議題,多數受邀者礙於不便對此議題提出個人看法因而拒 絕接受訪談,最終願意接受訪談邀請之樣本數不夠充足,造成部分研究內容僅 止於呈現受訪者內心真正想法,無法達到理論飽和,可能造成研究結果偏誤之 情形發生。
二、主觀議題易受社會文化及個人認知影響
公平報酬議題於文獻探討內容與實際受訪者的主觀感受存有落差之情形發 生,研究者推測原因為文獻取樣來自於美國獨立音樂創作者(Aloe Blacc)及世界 知名音樂創作者(Taylor Swift),恰與受訪者表述的身分不謀而合(目前認為分潤 機制不公平的大多是獨立音樂創作者及權力不在自己手上的知名音樂創作者),
另如表 3 所示,以KKBOX 為例,在 KKBOX 每點播一次歌曲,產生一次流 量,KKBOX 會支付給音樂著作權者 0.00369 美元著作權權利金,恰與受訪者 表述的內容不謀而合(在串流音樂平台每點播一首歌曲約可得到 0.1 元台幣),
因此即使文獻內容與實際受訪者的主觀感受存有落差,但仍能確保文獻內容與 串流音樂著作權權利金分潤機制之實際情形完全吻合,會造成此落差的原因來 自於公平報酬議題實屬個人主觀議題,無法有客觀的衡量工具衡量之,音樂創 作者們會因社會文化及個人認知不同,而對其有不同的主觀感受與解釋,因此 本研究之研究結果僅以台灣音樂創作者的主觀感受呈現,無法將其套用至全世 界音樂創作者的主觀感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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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一、音樂創作者訪談逐字稿 受訪者:A
訪談者:陳冠蓁
訪談日期與時間:2020 年 6 月 14 日上午 11 時 訪談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
(一) 創作者概況
1. 成為音樂創作者的動機與目的?
我覺得流行音樂有很多作者跟我都還蠻像的,我覺得這是一個時代,我從 小是聽民歌長大的,你應該有聽說過有很多創作者當年都是參與民歌出來 的,我大概國中開始我就聽民歌,而且我受民歌的渲染,因為民歌有一個 主張是「寫自己的歌」,因為在民歌之前很多大學生是不聽國語歌的,他們 都聽西洋歌曲,所以民歌相對地像是一種運動,它鼓勵所有的大學生也都 可以來寫歌,那時候我只是國中生,可是我就受到這樣的感染,那我就覺 得「我也可以寫歌」,所以我在國中一年級就寫了第一首歌詞,我剛好有一 個很要好的朋友,他作曲我作詞,我們就非常煞有其事的約一個禮拜六就 是上半天課的日子,放學之後,我們就去你家寫歌吧!
他家有一台琴,他就坐在琴上面,我就在他的書桌上開始寫歌了,那時候 不懂,我們是先寫詞,寫一寫我就交給他,他就把詞變成了一首曲子,我 就開始覺得說自己也可以寫歌!
在國中三年級,我去參加了一個民國七十年民歌的一個活動,它是一個讓 大家來投稿的活動,我記得那時候有一萬多首作品去應徵,但我只是一個 國三的學生,它總共錄取前二十名,我得到第十一名,那時候我就覺得我 是一個作詞人耶!而且我才國中生,那時候大家都為了升學聯考在做準備的 時候,尤其那時候一得獎剛好是我國三,然後我本來要考北聯,那我是住
中壢,後來因為家裡環境的關係,我就留下來考桃聯,當我決定考桃聯的 時候我就不念書了,因為對我來講太容易了,而且我當年因為家裡環境我 選擇了第二志願的中壢高中,因為中壢高中當時希望可以超越武陵,如果 我們可以把中壢高中填第一志願,就可以免學雜費,就為了這個,我填了 中壢高中,而且那年我的聯考成績是桃聯的第五名,所以我要講的是,聯 考前不是有很多學生要到學校 K 書嗎,尤其是升學班,那時他們在念書,
我就開始一直在寫歌詞,就是因為這樣子,我很奇怪,我覺得創作很重要 的第一個是抒發,第二個是分享,而且在那個年代,當你是一個小小的國 中生,你已經有作品的時候,你會覺得哇!神氣的不得了,後來我進了高 中,反而我就沒有繼續寫歌了,因為那時我在玩社團,玩得很兇,而且我 的同學也沒有考進那個高中。
後來因為到大一的時候,我同學就很開心說:「我們可以參加大學城了!」
(那時候的歌唱跟創作比賽),所以我大一就去參加了大學城,然後我就得 了獎座。大三那一年,我參加一個叫做全國青年創作歌謠比賽,當年那個 比賽出來很多人,包括黃安、潘美辰、黃中平……,都是那個比賽出來 的,那個比賽我拿到了冠軍,那也是因為那個比賽,之後我才有機會踏入 唱片圈,可是我覺得這個脈絡是從我小時候就開始過來的,而且我也是屬 於那種沒有任何老師教的,更重要的一點是,很多人都會問我說老師:「您 念○○的,那您為什麼去寫歌詞?」我說你這個前後順序是不對的,我是先 寫歌詞才念○○系的,你應該問我說你為什麼去念○○系才對。我覺得那 是整個時代、氛圍,包括我在九零年代進入了唱片圈,在那個年代,因為 唱片圈太好了,有很多夢想都是可以實現,不像現在可能很多創作者都覺 得前途茫茫,可是我們那個年代是大學畢業出來就會覺得未來是不可限量 的,我覺得是在一個氛圍下面,我最後選擇成為了創作人,當然我也不是 一個單純的創作人,我是在唱片公司裡面,從宣傳、企劃、製作……慢慢 做起來的,到最後變成公司的高層,所以我的唱片生涯是非常完整的,我
不是單純的創作人,所以我會比很多創作人更了解唱片這個生態的運作,
有很多創作人就只是單純寫歌而已,可是我不是,我非常了解整個唱片的 生態、環境、各方面等等。
所以老師其實也沒有特別的目的,就只是因為從小喜歡音樂而踏入了唱片 圈嗎?
我覺得就還是有一點小小的虛榮吧!(開朗笑)在那個年代你的歌寫出來就有 人唱了,現在很多創作人沒有動機,其實是因為我寫了後不知道該往哪裡 去,可是那個年代,我在唱片公司上班,我自己的歌手,我寫了之後我就 知道他會唱,我就知道誰唱的、為誰而寫的,你會知道它(歌曲)的出路,
現在很多歌寫完之後,你覺得沒有出路啊!
那我當然回歸再講一件事情就是,它(創作)對我來講是當年一個很重要的 謀生工具,尤其我剛進唱片公司之前,我是在教書,那時候我教了一學 期,其實我收入還不錯,那時候 89 年,我大概一個月四萬多塊錢,後來我 到唱片公司上班後一個月變成一萬兩千塊錢,家裡也很不諒解,但我那時 候只能靠寫歌來彌補一下那個部分,我覺得反而創作這部分可以讓我撐過 那段時間,要不然如果說我不是一個創作者,我只是一個單純在唱片公司 上班,其實很多人是這個樣子的,我覺得他們可能也很受不了,也沒辦法 一直堅持下來,那我倒覺得這方面是我很重要的一個目的。
2. 目前採取何種方式保護您的作品?
其實在早期,通常我們寫歌給唱片公司,他們用了,我們就是把版權簽給 他們,然後他們都有版權部門在管理,所以其實我有很多的歌當年都是唱 片公司然後我就簽給他們了,那後來台灣有第一家版權公司成立叫做 W 版 權公司,那時候他們去簽作者的版權,尤其是當年如果你沒有簽給唱片公 司或跟唱片公司合約滿了以後,你就可以讓他們來代理,那個總經理叫做
其實在早期,通常我們寫歌給唱片公司,他們用了,我們就是把版權簽給 他們,然後他們都有版權部門在管理,所以其實我有很多的歌當年都是唱 片公司然後我就簽給他們了,那後來台灣有第一家版權公司成立叫做 W 版 權公司,那時候他們去簽作者的版權,尤其是當年如果你沒有簽給唱片公 司或跟唱片公司合約滿了以後,你就可以讓他們來代理,那個總經理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