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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的研究緣起與動機、第二節說 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第三節說明本研究之待答問題、第四節為重要名 詞解釋、第五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茲將分節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當教改如火如荼的展開時,多元智慧、尊重個體、尊重生命的話題 也不斷被談起,教育部也宣布2001年為「生命教育年」,並設立「教育部 推動生命教育委員會」來推動,讓生命教育所實施的對象,能擴及國小、

國中、高中以及大學,由此可知生命教育已漸漸受到中央與地方教育當 局的重視。但生命教育並非一新興的知識,而是統整過去分散在各課程 中有關生命的內涵與生命的智慧(張郁芬,民90)。

因此,九年一貫課程中,將生命教育定位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指 定單元,更確定了生命教育的重要性。然而,生命教育並非正式的科目,

也沒有固定的教材或參考手冊,雖然強調將生命教育融入各科的教學之 中,但是如果無法充分使大部分的國小在職教師體認生命教育的內涵和 目標,則難以確認教師的教學可以符合生命教育之教學目標。

簡惠碧(民94)生命教育是一種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教育,是一種 世代對世代本有的責任,其根基是整個社會成人們所表現出來的心態和 價值觀,當社會價值觀低落時,在某個程度上,孩子是為我們的生命態 度付出代價。雖然生命教育的提倡已有一段時間,但真正被如此重視,

並且納入國小授課內容,卻是近幾年的事。陳芳玲(民90)強調各級學校 應設法將生命教育融入課程中,對各學科都應討論生命發展過程中所具

有的意義與價值,推廣融入式生命教育教學。因此,在學校的實施現況 更是值得大家去關注,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每個學生都是國家未來的希望,為了讓學生能夠尊重並珍惜彼此的 生命,生命教育向下紮根是重要的,希望藉由生命教育課程的實施,來 培養學生們都能尊重並愛護彼此的生命。

民國九十四年時,屏東縣某國小六年級畢業生在畢業旅行途中,不 幸發生遊覽車翻覆,造成多人傷亡的悲慘事件,事件發生後,屏東縣教 育界為協助該校師生能迅速擺脫車禍造成的心理傷痕,除了向鄰近縣市 請求支援輔導專業人士外,也向中央主管機構要求協助;此外九十五年 所發生的梅嶺翻車事件,高雄市某國小一夕之間,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及 學童死亡的情形,學校在事件發生之後,也緊急對全校師生做處理;可 見 學 童 在 目 睹 好 友 死 亡 的 悲 劇 之 後 , 心靈 上 的 受 創 與 輔 導 是 不 容 忽 視 的,面對突發狀況的發生,讓我們不禁有所自覺,學校教育面對這些突 發狀況,我們該如何因應。

小 學 生 的 生 死 教 育 可 幫 助 他 們 處理 失 落 與 悲 傷 和 管 理 人 與 人 之 間 衝突的技能,進而發展他們對自己、他人和環境的關懷態度;培養其正 確的生命態度,珍愛自己的生命也能尊重他人的生命,並能推及萬物及 大自然(Wass & Neimeyer,1995)。

生命教育的實施在觀念及做法上應從「點線面」三方向來著手,行 政單位的「點」影響老師的線,再擴展至全校師生的「面」。此過程中,

教師的參與是生命教育能否成功推動的最大關鍵(謝元鳳,民 90)。本 研究希望探究生命教育對教師所造成的衝擊,其中包含教師對生命教育 的準備度、學校行政支援的配合度及教師實施生命教育的時段,此為本 研究動機之二。

近四、五年來在國內已有些國小教師對生命教育實施現況進行相關 研究,如林瑞明(民 91)、陳國雄(民 92)、謝文綜(民 92)、蕭志明(民 94)等;林瑞明(民 91)的研究是針對教師對生命教育課程意見的調查;

陳國雄(民 92)的研究則是以訪談台南縣十位教師做為調查研究對象;

而謝文綜(民 92)則針對國小教師對生命教育的態度與實施現況做調查 研究,其研究只針對實施現況的看法及教師對生命教育的整體態度做研 究;蕭志明(民 94)的研究亦是針對教師對實施生命教育課程意見之調查 研究。鑑於此,依據研究的對象不同與時間點不同,本研究將針對國小 教師對實施生命教育三面向的態度(對生命教育在教學實施上的看法、

對實施生命教育所需的行政支援的看法及實施生命教育教師對學生生命 教育目標達成滿意度的看法)上做進一步研究,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研究者目前在國小任教,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教導有關生命教育 的相關課程很感興趣,在課餘時,常與其它同事談論有關生命教育實施 情況,但是每位教師的看法都不太一樣,故本研究一方面想探究國小教 師對於生命教育實施現況之態度,另一方面也希望藉這次研究能夠多了 解 有 關 生 命 教 育 相 關 的 領 域 知 識 , 以 提昇 自 己 的 生 命 教 育 相 關 專 業 素 養,進而能有效地實施生命教育教學,豐富學生的生命意義,此為本研 究動機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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