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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一、研究緣起

1991 年 5 月 9 日行政院院會通過法務部所提之<行政執行法>重行修正草案。

草案規定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將由法務部所屬之「行政執行署」辦理(聯 合報 1991)。其後,該法案歷經長達十年之研修與審查,終於 1999 年 1 月 15 日經 立法院三讀通過(聯合報 1999)。「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則於千禧年的第一天在法務 部長葉金鳳的主持下,正式掛牌成立(聯合報 2000)。

政府改造已成為廿一世紀政府革新的主流,建構以績效導向為主軸的公務人力 資源管理機制更是其核心工程。我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成立,可視為全球政府職 能提昇浪潮的一環。事實上,這股浪潮的起源可溯及至 1970 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西歐與日本經濟重建成功,帶動全球經濟的繁榮。然 而發生於 1973 年的石油能源危機,造成世界經濟成長的急速衰退。經濟成長的停 滯,使得西方管理學者們開始注意到企業經營效率的問題。與此同時,學者們也注 意到諸多國家行政機關的政策執行能力亦出現逐漸衰退的現象。一般均認為,造成 行政執行能力衰退的主因可歸結為三項:(1)決策風格受限於政治意識型態,因而 對可供選擇了方案未能詳盡地搜尋與檢視;(2)財政困難使得政府機關缺乏足夠的 資金,用以推動政策執行;(3)一般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逐漸下降(陳恆鈞 2003:

74)。

因應而生的是,公共行政議題逐漸受到各方面的重視。相關學者開始撰寫強調 實務改革之報告,其中較受注目的包括:《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

《建立一個高效能政府(Creating a Government that Works Better and Costs Less)》、

《新政府運動:第五項調查報告(Reinventing Government: A Fifth Report Card)》、《新 政府運動的訓練(The Reinventing Government Exercise)》。相關改革方案儘管於名

稱上有所差異,但內在精神卻顯現高度的一致性。論者們基本上都強調摒除傳統官 僚主義弊病的重要性,同時希望引進私人企業的經營原則,期盼以市場機制作為經 營的原則,促使政府施政能符合效率的要求(陳恆鈞 2003: 75)。

1970 年代學界對於政府管理效率的關注,逐漸滲透進入政府單位內部,產生效 果。歐美先進國家自 1980、1990 年代起莫不致力於提昇政府施政績效與國家總體競 爭力。美國於 1984 年起即實施「績效管理與獎勵制度(Performance Management and Award System)」。柯林頓總統(Bill Clinton)1992 年就職後,委由副總統高爾(Al Gore)

組成改革委員會,於 1993 年發表了「國家績效評估報告(The Report of 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 NPR)

」,同年國會通過<政府績效與成果法>(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 Act, GPRA)

,將政府績效評估帶向法律層次(施能傑、王耀 鋒、陳薇如 2005: 4-5)。澳洲亦於 1999 年通過<1999 年公共服務法>(Australia

Public Service Act 1999)

,將績效管理及績效獎金制度納入規範。此外,紐西蘭政府

與香港政府均已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獎金制度(吳進財 2004: 1)。

總的來說,我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成立,基本上可被視為全球行政革新浪潮 下的一環。在這波全球性的浪潮下,面對行政執行署之成立,我們必須追問:

1. 行政執行署的成立究竟代表什麼意義?

2. 放入我國行政官僚體系發展的歷史脈絡下,行政執行署的成立又凸顯什麼樣 的意涵?

3. 而行政執行署的表現,是否符合績效導向之原則?

二、研究動機

http://www.edu.tw/EDU_WEB/Web/publicFun/dynamic_default.php?UNITID=139&TYPE=2#

傳著這樣的迷思:認為法院、監理處積案過多,每隔數年便會「自動取消」數年未

2001 333,367 272,961 42,652 16,193 1,561 2002 1,943,298 870,582 960,128 94,847 17,741 2003 2,710,090 957,073 1,494,092 117,123 141,802

2004 4,502,991 1,112,587 2,918,141 137,343 334,920 2005 7,336,521 1,340,934 4,844,081 454,169 697,337 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下載於:

http://www.tpk.moj.gov.tw/ct.asp?xItem=32412&CtNode=12730&mp=030

另一方面,若從徵起金額討論(詳見表 1-2)。2001 年行政執行署成立之初,當

C=B/A D=A/B 2001 年 642,615,621 5,945,835,613 9.25 倍 10.81%

2002 年 982,548,063 15,919,604,631 16.2 倍 6.17%

2003 年 980,171,108 19,189,351,629 19.58 倍 5.11%

2004 年 1,031,468,236 22,350,697,488 21.67 倍 4.61%

2005 年 1,089,773,505 25,748,422,089 23.63 倍 4.23%

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11 月 971,246,993 21,658,884,845 22.30 倍 4.48%

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11 月 5,697,823,526 110,812,796,295 19.45 倍 5.14%

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聞稿(2006 年 12 月 5 日)。下載於

http://www.tpk.moj.gov.tw/public/Attachment/6125952772.doc

此外,若以成本效益之角度考量,行政執行署之「投入/產出」比例更是令人 年 5 月 14 日),http://www.tpk.moj.gov.tw/public/Data/751415308393.doc。

言,強制執行之前會先寄發通知催繳文件,再傳當事人進行瞭解狀況。如果當事人 仍拒不繳納,行政執行署則會依法凍結其帳戶、查封財產,甚至限制其住居與出境 之權利。於某些必要案例,則會拘提、管收當事人至看守所 3 或 6 個月(曹敏吉 2001;

莊坤山 2006: 9)。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化行政權功能,展現了行政執行機關貫徹執 行之決心,落實公權力之執行,顯然已獲致卓越之成效。無庸置疑,優異之行政績 效勢必獲得各方之肯定。行政執行署於 94 年度的施政績效評比,因此獲得「特優」

等第。4

相較於其他諸多政府行政單位之老態龍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僅短短不到 6 年的時間,即交出漂亮的成績單。本研究因此希望能透過學術性的研究,探索法 務部行政執行署成功的秘密。一方面於學術專業領域上,此對關於公共部門之管理 知識的累積,助益良多;另一方面,行政執行署的成功則能提供給予其他相關部門 參考,貢獻政府再造改革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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