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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以推動友善活動場所為我國高齡社會之策略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第一章 緒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緣 起 與 目 的

一、緣起

隨著高齡社會來臨,如何提供高齡者及因為退化導致的身心不便 者全面無障礙環境,已成為推動社會福祉及環境設計的共同目標。推 動建置無障礙活動場所如公園、綠地、廣場等,有助於增進行動不便 者的身心療癒,減少醫療與社會成本支出,更能切合民眾及相關社福 團體之需求。

本案係依據本所「高齡者安全安心生活環境科技發展」中程個案 計畫之目標,以生活圈之環境架構提出高齡社會都市及社區生活願 景,以建構「安全、安心之生活環境」。此外,又為配合本部整體住 宅政策目標,係基於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的精神,結合政府與民間 資源,在健全的住宅市場、合宜的居住品質、公平效率的住宅補貼與 社會住宅的規劃下,使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 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擁有適居且有尊嚴的居住環境。其中計畫目 標三、友善環境政策法令整合與技術應用之(一)先進國家身心無障 礙法令趨勢,更為重要環節之一。

另一方面,近年隨著人權平等觀念普及與高齡化之國際趨勢,政 府致力於各項無障礙環境建置、照顧服務政策及相關科技研發等已蔚 為潮流,亦顯示無障礙環境課題之重要性。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定義「行動不便者」(disability)為:「從 事某種活動的能力受限或有所缺乏,而這種活動對一般人來說,是以 正常方式或在正常能力範圍內可做到的」。因此目前國際趨勢是將「行

動不便」視為每個人的一生中可能遭遇的過程,因為人可能因意外、

疾病、老化、懷孕等而造成不便,因此環境之設計與建置應朝向考慮 所有人需求之「通用化設計1」(Universal Design),讓現有的醫療與 照護服務政策及科技應用能有適當的硬體環境配合,以發揮更大之整 體效益。

尤其,依據內政部(2018)統計,我國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 口比率在今(107)年 3 月底達到 14.05%,也就是說,7 個人中就有 1 個是老人,臺灣正式宣告邁入「高齡社會」,如何維護高齡人口的 生活品質與尊嚴,以及因應老化社會帶來的青壯年照顧及扶養負擔加 重和少子化現象,是政府持續努力的重要目標。因此,如何提供高齡 者、及身心障礙者(包括永久性的及暫時性的)無障礙環境,已經蔚 然成為推動社會福祉及環境設計的共同目標。

1-1-1、高齡者安全安心生活環境科技計畫研究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研擬

11987 年,美國設計師 Ron Mace 倡導任何產品設計必須能為所有人使用,換言之,

它所傳達的是適合全民、全方位使用的設計原則,如何能被失能者所使用,也必

第一章 以推動友善活動場所為我國高齡社會之策略 令修正公布第 2、6、20、30、31、33、36、53、57、61、84、99、107 條條文;

二、研究重要性及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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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詳細之文字、項目、規格、圖例等,以供各縣市政府推動公園綠地 設施改善及維護管理參考,以強化執行成效。

此外,本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已於107 年 3 月 1 日(台內 營字第 1070801591 號公告)預告修正,其中多項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 計規範之尺寸規格已修訂,「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 計標準」項目及規格亦須同步配合修正,因此,本研究擬進行設施設 備設計規範之研訂,期能有助於相關權責單位參考或依循。

三、研究目的與研究內容

本研究目的為推動建置本部主管之活動場所無障礙環境,針對其 設施設備之項目及規格提出明確具體說明,供民眾瞭解,及相關單位 執行之依據,俾作為本部推動全面環境無障礙,及研擬相關法制化作 業之參據,以提昇我國無障礙環境水準。研究內容如下:

(一)研究範圍及現況分析:依本部104 年 10 月 22 日訂定公布「內政 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條文,歸納亟須以圖 例或具體說明之項目及規格;另其涵蓋都市計畫開闢使用之公 園、綠地、廣場及經內政部公告國家公園內之場所無障礙,惟依 期初簡報會議委員之建議,考量國家公園地形之特殊性,本研究 範圍先聚焦於都市公園綠地。

(二)文獻回顧:參考日本国土交通省(2012)都市公園等地移動順利化 的整備指南,新加坡(2013)無障礙環境及公園開放空間設計準 則,韓國(2012)依據使用者類型而需要設置的無障礙設施之種類 及設置基準、韓國首爾市障礙者無障礙設施設置手冊,及本所公 園相關研究計畫之國內外案例,瞭解其創新思維及可供借鏡之 處。

(三)資料蒐集:至現地調查公園樣態等資料,並就優劣案例進行分析。

(四)依設計標準條文內容,依總則、依據、適用範圍、一般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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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熟悉的地點,傾向採用步行的方式到達目的地,因此,城鄉地區皆 存在無障礙步行環境之需求。

除此之外,為依循本部「建構公民參與、安全無虞、福利照顧、

服務便捷與永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之科技發展願景。本所自民國 95 年起進行無障礙環境相關研究,包括廖慧燕(2010)《既有公共建 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之研究》、(2009)《研訂村里活動中心 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指引之研究》、(2008)《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置 範圍法令規定之研究》、(2006)《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研訂之研究》、

(2004)《舊有住宅無障礙化之探討–以肢體障礙者為例》、(2003)《無 障礙住宅環境規劃設計之探討–新建住宅無障礙化》等,但多著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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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友善建築推動計畫」之宗旨,亦以連結建築物出入口到騎樓、

人行道及道路間的動線皆能達到無障礙環境為目標。

最後,本研究與前述研究或計畫不同之處,在於推動本部主管之 活動場所無障礙環境,針對其設施設備之項目及規格提出明確具體說 明,供民眾瞭解,及相關單位執行之依據,俾作為本部推動全面環境 無障礙,及研擬相關法制化作業之參據,以提昇我國無障礙環境水 準,支持民眾達成生活空間無障礙移動之目標。

第 二 節 用 語 定 義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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