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經濟高度繁榮、醫療技術也不斷的突破,使得人類生命 得 以 延 長 , 死 亡 率 得 以 大 幅 降 低 ,而 造 就 今 日 高 齡 化 的 社 會 結 構。因此,政府部門應積極提出良好的醫療政策,以創造良好的 健康及醫療服務來照顧老年人口。資深榮民雖為特殊族群,然其 健康照護品質亦應予以重視,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榮民的醫療 服務利用情形,以求能確切的符合榮民的需求。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榮民對於台灣開國有著功不可沒的功勞,隨著政府在 1949 年播遷來台,當時台灣剛經歷一場大仗之後百廢待舉,榮民更對 台灣公路鋪設等重大建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所以,榮民可以 說是台灣最偉大的無名英雄。但隨著歲月的增長,這些榮民朋友 與一般老人相同,退伍時已歷盡滄桑,會經歷或發現許多生理與 心理層面的問題,正是大量需要醫療服務的時候。
麥克阿瑟將軍(MacArthur,1951)曾說過:「老兵永遠不死,
只會慢慢凋零」(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榮 民也從當年的英挺少年成了滿頭華髮的老者,此時國家更應善盡 責 任 對 於 這 群 開 創 國 家 的 勇 者 提 供最 適 切 的 醫 療 照 顧 。 放 眼 美 國,聯邦政府甚為重視退伍軍人福利與服務照顧,除聯邦成立退 伍軍人事務部,州政府成立退伍軍人事務處等專責單位外,並編 制充足人力,寬列充裕經費。由服務照顧對象僅限具退伍軍人身 分者,預算與社會福利完全區隔,可知其對退伍軍人之格外尊重 崇敬。綜括其特點為:聯邦及州政府均設有專責機構,負責退伍 軍 人 服 務 照 顧 事 務 ; 明 確 區 分 傷 殘退 伍 軍 人 醫 療 照 顧 之 優 先 等 級,政策絕對與社會福利區隔;退伍軍人除可領一般社會福利救
助外,仍可兼領退伍軍人事務部之養老金等;安養及養護政策願 景;重視退伍軍人安全保護措施及個人隱私;各類型機構講求環 境社區化、房舍家庭化、服務人性化、照顧溫馨化,尤以懷舊之 精神佈置,使退伍軍人心生與有榮焉之感;重視成本效益及運用 科學技術,不斷提昇服務照顧品質……等(劉國傳,2001)。
我國退輔制度建立已屆 54 年,時至今日,各項安置政策明 確,法規完備,工作推展甚具成效,為世界其他國家所欽羨及學 習,惟近年社會、經濟面臨全球化的衝擊,加之榮民結構漸次改 變,退輔政策、法規及工作認知上,應亟思有所突破精進,方能 因應未來之挑戰。
為了能夠讓未來政策制定正確,執行容易落實,貼近使用者 實際需求,本研究深入了解這群無名英雄的健康生活品質狀態以 及醫療服務利用情形,以期能得到更詳實的數據;此外,本研究 特別函請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給予協助指導,以利研究 能夠真實無誤的執行。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根據Andersen et.al (1976)、Kronenfeld(1978)等研究,老年人會隨 著年齡之增長相對地看病次數增加。65 歲以上的老人使用較多醫療 服務,而 Rice 和 Feldman(1983)在其研究中,亦指出因老年人口不 斷增加,並且耗用了大部份的醫療資源,此外 Markides 等(1985)及 Mutran(1988)的研究發現,年齡可透過影響健康狀況,間接影響醫療 服務的利用。
本研究對象-「榮民」佔全台灣約 2%人口數的族群,榮民的醫 療利用情形影響因子繁複,為了簡化其要素,得到最有意義的因子,
本研究參考了台灣民眾之自覺健康狀況-以 SF-36(Short-form 36)
評估(蔡益堅,2001)中,我們發現 65 歲以上的長者該組的 SF-36 得分 是全部組別中最低的(附錄一),而在國內學者利用 2001 年國民健康 調查 12 歲以上之受訪者為分析樣本(N=18142)(曾旭民等,2003)中更 可以得到 65 歲以上長者的醫療利用率(61.3%)是年輕人醫療利用 率(29.4%)的兩倍,是所有組別中最高的(附錄二)。而造成 65 歲以上 長者高醫療利用率的因素有哪些?究竟是心理影響生理,亦或是生理 影響心理進而引導高醫療利用率?
榮民享有同等醫療資源福利,政府實質照顧榮民身心健康,榮民 的健康狀況在政府政策照顧之下,其健康生活品質狀態是否比 65 歲 以上的長者好呢?榮民的人口特質是否對醫療利用率造成影響?這 些都是研究者希望在研究中能找到的答案。
第三節 研究目的
為了能夠更加深入了解榮民的醫療需求及醫療服務利用情形是 否具有差異性,故有下列研究目的:
一、 瞭解榮民的個人特質,與醫療需求、醫療服務利用情形的關係。
二、 分析榮民的健康生活品質狀態。
三、 探討榮民的個人基本特質對其健康生活品質狀態的影響。
四、 探討榮民的健康生活品質狀態對醫療服務利用情形的影響。
希望能夠運用以上研究數據結果,達到瞭解榮民健康生活品質狀 態對其醫療服務利用情形的影響關係,並能提供政府對榮民醫療照顧 的政策參考與作為後續研究者的參考指標。
第四節 研究假設
根據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研究目的,提出五項假設如下所述:
一、不同的榮民基本特質其健康生活品質狀態具差異性。
二、不同的榮民基本特質其實際罹病數具差異性。
三、不同的榮民基本特質其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具差異性。
四、不同的榮民健康生活品質狀態其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具差異性。
五、不同的榮民實際罹病數其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具差異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國內外有關醫療利用行為的文獻相當的豐富,除了蒐集有關榮民 的基本特質、醫療服務利用模型的文獻外,更希望能由榮民的健康生 活品質狀態為出發點來深入探討其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因此,本研究 以SF-36來衡量其健康狀況,文獻探討能有助於本研究的討論與結果 比較,本章共分五節探討:第一節Andersen醫療服務利用模式;第二 節台灣醫療服務利用情形;第三節現行衛生統計;第四節榮民的基本 特質與生活情況;第五節國人生活品質評量研究。
第一節 Andersen醫療服務利用模式
Andersen於1968年提出醫療服務利用(use of health services)的觀 念,由其模式的演進,早期著重個人的健康和疾病行為,其後之階段 模式則改以影響衛生服務利用系統性的角度來研究人類的行為,又因 為它兼顧理論的完整性和實證上的可行性,故被廣泛地應用在醫療利 用行為上(李卓倫,1987)。第一版主要是想瞭解直接或間接影響衛生 服務利用的個人及家庭因素,而尚未探討各衛生政策及計畫的實施。
一、醫療服務利用模型
此模式最初是用於解釋人們利用醫療照護服務的行為,其中包含 了醫療服務利用行為的三個組成因素,這些因素的關係是傾向因素 (predisposing characteristics)直接影響能用因素(enabling omponent),再 影響需要因素(Need),最後影響醫療服務利用(use of health services) (如圖 2.1)。
圖2.1 第一階段醫療服務利用行為模式(1968s) 資料來源:Andersen(1995)
第一版的醫療服務利用之影響因素,分成下列三方面作探討:
(一)傾向因素:指疾病發生之前,有哪些特質的人比較傾向於使用醫 療服務。
1.人口學特質(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年齡、性別、婚姻狀況、
家庭大小及居住地等。
2.社會結構特質(social structure):種族、教育程度、職業、社經地 位、宗教信仰等。
3.健康信念(health belief):指對醫療保健之知識與價值觀,如:人 們對醫療照護的信念、態度或對疾病的知識等。
(二)能用因素:指個人獲得醫療服務的能力。
1.個人或家庭資源(personal/family):如:家庭收入、是否有固定就 醫資源、健康保險等。
2.社區資源(community):如:社區資源的多寡、醫療資源的可用性 及可近性、醫療服務價格及就醫時間等。
3.求醫資訊來源:主要在討論行為人如何得到(input)資訊,在分析 行為人在收到資訊後,如何處理(output)所得到的資訊。在Eliot Freidson於1965年的研究中指出,醫療需求者的初步診斷,不一 定是在診所,而是在病患與親友討論自己的症狀時即產生,這便 傾向因素
人口統計變數
社會結構 健康信念
需要因素 疾病臨床
個人感受
醫療服務利用 能用因素
社區資源
求醫資源 家庭資源
稱為非專業轉介系統(lay referral network)( Xiaoming,2001)。如:
榮民是自覺得不適的便去求醫,或者其他重要他人建議求醫。
(三)需要因素:每個人對其自身疾病的忍受度、何種程度才會選擇求 醫皆不一而足(Mechanic,1968);指個人感受到某些醫療需要後才 產生求醫行為,這是醫療服務利用中最直接且最重要的因素:
1.個人自覺 (perceived):個人對醫療保健需求的評估,視其對疾病 的忍受程度或健康異常狀況的定義而定,像是自覺無法工作天 數及自述一般健康狀況等。
2.評估疾病(evaluated):醫療人員在臨床上對個人生理、心理及社 會健康狀況之評估。
Mechanic(1979)提出,在運用醫療服務之前,有十個因素會影響 個人的就醫意願,分別是:(1)疾病的症狀認知與接受;(2)對疾病嚴 重度的認知;(3)疾病對自身活動的干擾程度;(4)疾病的症狀出現的 頻率、持續時間或復發情況;(5)病人或疾病評估者對疾病的忍受度;
(6)症狀評估者所能運用的訊息、知識和文化背景;(7)導致否認疾病 的根本因素;(8)與接受醫療照護資源需要而相衝突的其他需要;(9) 針對症狀的其他解釋;(10)治療資源的可用性(availability)和可近性 (accessibility)。所以一個人在使用醫療服務前,尚得經過一段思考期 間,評估自己是否需要去就醫。
而有關醫療服務利用行為則按照醫療服務型態、醫療服務地點、
求醫目的及醫療利用時間間隔來加以探討,如下所述:(一)醫療服務 型態(type):傳統醫療及現代醫療;(二)醫療服務地點(site):提供醫療 服務的場所,例如:醫院、診所、藥局等;(三)求醫目的(purpose):
可分成治療型及預防性;(四)醫療利用時間間隔(time interval):醫療 利用者的求醫次數等。
二、Andersen其他版本的醫療利用模式
Andersen除了上面提到的第一版外,尚有第二、第三、第四版的 醫療利用模式。
第二階段健康行為模式是在 1974 年,由 Aday&Andersen 提出,
在第二階段中Andersen 將個人因素再細分為可變、不可變兩大因素,
並且加入衛生服務利用因素(use of health services)、健康照護系統因 素(health care system)、消費者滿意因素(consumer satisfaction)納入該 模式,所以第二階段又被稱為健康系統模式。
不過,此模式的主要缺點是其中包含了過多變項,因此在實證上 無法以單一研究設計來驗證此一複雜模式。
而第三階段醫療服務利用行為模式的優點則是著眼於它提供了
而第三階段醫療服務利用行為模式的優點則是著眼於它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