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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資本主義與全球化,使得企業的力量日益強大,企業的營運活動對當地社區、
社會和各利害關係人的影響也不斷擴大,企業社會責任的議題發展已超過一甲子。
本章將著重於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脈絡和其他相關概念包含自覺資本主義
(Conscious Capitalism, CC)、創造共享價值、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CSR),共四種不同觀念的起源與發展,及其特 性與其相關策略形成的方法,進行探討與歸納,最為後續的討論之基礎。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演進
一、 企業社會責任的緣起與發展歷程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基於「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理念的經營運作,不 只考慮企業的財務和經營狀況,也同時顧及企業營運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 影響,並善盡社會一定責任,以助益企業本身的永續經營和全體人類永續發展。
本研究參照Bhaduri S.N., Selarka E. (2016)與 YANG,L, & GUO, Z.(2014)的時期 劃分,並蒐集閱讀相關文獻,將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發展分為三個階段,詳見表 2-1,分別是萌芽期(1930~1960s)當時 CSR 的概念初入學術領域,在企業中被 視為企業慈善的概念;成長期(1970~1990)其中包含了 CSR 觀念的快速成長演 進外,利害關係人理論和商業道德的概念出現了;最後一個是實踐期(1990~2000)
這個階段CSR 觀念被許多企業實踐,學者和相關組織也開始研究 CSR 影響企業 策略的因素與結果。
其實CSR 這並非一個全新的觀念,因為早在 1920 年代就有公共服務(Simith, 1759)相關概念被提出,Merrick(1932) 認為企業是社會系統的一部分,應致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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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整體社會福祉,因此需要企業貢獻心力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到了 1953 年時 Howard Bowen 在他的著作“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中特別對 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提出了定義──企業家在著手訂定企業政策、進 行決策以及企業一切作為時,具有同時達成整體社會價值與目標的義務。接著到 了1960 年代 Davis 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家的決定和作為,應該不 僅僅只把直接經濟和技術利益作為考量因素。此外她也提出了「責任鐵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主張企業的社會責任需和企業的社會權力相稱(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businessmen needs to be commensurate with their social power),
也就是所謂權力越大,責任越大的概念。古典經濟學家Friedman(1962)則認為 企業只有一個社會責任,那就是利用資源在遊戲規則內從事可以增加獲利的活動,
他認為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獲利,為公司股東賺更多錢,如果把獲利和資源 挪用到無法營利的理由上,那就是對股東不公平且不合法。McGuire(1963)則 有不同意見,其認為企業除了為合法的為股東賺錢之經濟與法律責任外,企業也 應該善盡其他社會層面的責任。以上將被歸納為CSR 的萌芽期,此時 CSR 的觀 念還是相當貧乏的,僅僅是敘述了企業在進行決策時,不僅考量其商業效益還要 考慮其對社會的影響。
接下來的成長期,相關的概念與定義快速增加。Johnson (1971)認為富有企業 社會責任的企業,應該要平衡多方利益,不僅是把股東利益最大化,還同時需要 考慮到員工、供應商、經銷商、當地社區和國家的利益。可見這時利害關係人的 概念已經被納入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探討中。Manne&Wallich(1972)則提出企業社 會責任應為企業的自願行為。Sethi(1975)指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的行為應符 合社會的規範、價值觀與期待,更進一步提出如果要分析企業社會責任,需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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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能夠衡量企業社會責任表現的框架,並明確界定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的範疇。
Carroll(1979)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包含經濟、法律、道德和一時間點下社會對於 企業的期望。Epstein(1987)則認為企業針對特定議題或問題,所做的決策和行 動之結果,對利害關係人應造成有利的結果,而非不利的影響。總結可發現此時 期,CSR 的觀念發展的更加完善,其中重點包含利害關係人的概念出現。
到了第三階段的實踐期,Carroll(1991)進一步提出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
將企業社會責任分成經濟(Economic)、法律(legal)、道德(Ethical)及慈善
(Philanthropic)四部分,詳圖 2-1,每個階層代表不同層次的企業社會責任要求,
最下層經濟闡述的是企業應以獲利為前提,並提供社會所需的產品與服務;其次 是法律責任,意指企業必須要符合法律規範;第三社會大眾預期企業的行為方式
(modes of conduct)要具有道德的正當性,最後則是指社會大眾期待企業對於社 會福祉(the betterment of society)的增進有所貢獻。Hopfenbeck(1992)主張以 道德為起點,環境面的道德也應該包含在企業的道德範圍中,由此已經可以看出,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不在侷限於經濟責任的實踐,可以明確看出企業社會責任的 範疇已經包含法律、道德及環境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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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 B. Carroll, "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 Business Horizons (July-August 1991):
pp.39-48.
到了接近 2000 年時,企業社會責任觀念與議題之討論,從學術蔓延到國際 機構與企業界。世界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在 1999 年對於 CSR 的定義是企業承諾致力於永續經濟 發展與提升、員工與員工家庭、當地社區及社會的福祉。Cowe(2000)認為社會 對於富有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的期待高於法律規範。到了2000 年 WBCSD 將其 定義修正,提出泣屹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持續承諾,將在遵守行為道德,並以提升 經濟發展、員工與員工家庭及當地社區及社會的生活品質為目標開展商業活動。
歐盟(2001)的綠皮書中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為:在自願的前提下,將社會和環境 的 效 益 考 量 納 入 企 業 營 運 及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的 互 動 中 ; 國 際 化 標 準 組 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平 衡,在經濟、社會、環境三個面的議題上,企業以某種程度滿足人民、社區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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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980s) 企 業 社 會 責 Wallich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自願落實的
1975 Sethi 企業符合社會規範、價值觀和期待的行 為
1979 Carroll 企業社會責任包含經濟、法律、倫理和 自發的期望四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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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程度的滿足人民、社區和社會的福祉 為目標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上 述 不 同 學 者 及 國 際 組 織 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論 述 , 可 以 發 現 如 同 McWilliams(2010)曾說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持續發展的概念,隨著時代更替,企 業社會責任的範疇較難以有一致的範疇,致使到目前尚未有一個標準且權威性的 定義。Bowen(1953)曾說企業社會責任並不是企業的萬靈丹,但企業社會責任包 含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其可以引導企業的未來發展方向。綜觀而言,企業社會責 任是企業除了要獲取利潤不斷成長達成經濟效益、遵守法律外,從經濟層面推展 到倫理道德層面,企業要持續達到社會道德責任的期望,包含其營業活動需對員 工及其家庭、社區與環境的負責。下一章節將討論「自覺資本主義」,其發展晚 於企業社會責任有別於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歷程經歷了萌芽期、成長期、實踐其 三個階段,各有諸多學者提出各種架構與觀點,自覺資本主義的起源為在現代社 會爆發許多商業道德醜聞,資本主義被大家質疑「並沒有為大家創造更好未來」
的同時企業領導人、創業家的「自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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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自覺資本主義的發展歷程與定義
美國最大有機食品超市Whole Foods 創辦人兼現任執行長 John Mackey 於 2010 年和賓利大學的教授 Raj Sisodia 共同創辦的非營利組織 Conscious Capitalism,
致力於推廣自覺資本主義(Conscious Capitalism, CC)的觀念。自覺資本主義一 詞最早可以追朔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Muhammad Yunus,他在 1995 年時 Atlantic Monthly 的文章「The Barefoot Bank With Cheek」中以「Socially conscious capitalist enterprise」來形容格萊珉銀行(The Grameen Bank),格萊珉銀行由 Muhammad Yunus 發起,在孟加拉的鄉村中,提供微型貸款給農村窮人,期望改善借款人的 社會經濟狀況,尤其注重女權的強化。接著到了2005 年 John Mackey 和 Muchael Strong、Philomena Blees 與 Jeff Klein 四人,秉持著「為了價值釋放創業家精神
(liberating the entrepreneurial)」的初衷創立了 FLOW(Freedom Lights Our World), 運用多種方式倡導:商業貿易、經濟成長對於和平的貢獻、女性創業家的支持與 自覺資本主義。Sisodi(2007)根據他的研究顯示自覺企業──致力於優化所有利 害關係人利益的企業(stakeholder-centered companies),分別在三年、五年和十 年的股價表現上是優於大盤表現的。
2008 年時以「自覺資本主義」為主軸研討會第一次被舉辦,當時有 120 位商界 領袖出席,這個研討會後來更名為CEO 高峰會。Mackey(2009)在其著作中提 到企業社會責任不應該是被強制規範的,而是每個企業的領導人都應該要自願去 做的。在當代企業具有極大的影響力,然而許多人卻不認為企業直得被相信。相 反的企業被認為是貪婪、自私、剝削的,且企業的唯一目標就是把利潤極大化。
二十一世紀初,多起道德醜聞的爆發包含安隆事件、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泰科 Tyco 的假帳醜聞、紐約證交所多名交易員被指控違法罔顧投資者權益、AIG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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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帳舞弊、Mutual Funds 的違法交易事件等,接二連三醜聞侵蝕了大眾對於美國 大企業的信任。當時出現了反全球化運動其中主要為反企業(anti-corporation)
運動,許多人出現了企業想要主導並掌控世界的想法,David Korten 甚至出版了
「當企業統治世界(When Corporate Rule the World)」一書。在當時企業霸權並 不被接納,資本主義和企業在大眾的印象中也非常差。
Mackey(2009)認為企業不應該再以過去工業業和機器的比喻來看待經濟運 作,例如要素生產理論中投入「勞力要素」、「資本要素」,然後就能得到利潤。
時至今日,世界已經變得更加複雜,然許多企業的思維,尚未意識到整個社會系
時至今日,世界已經變得更加複雜,然許多企業的思維,尚未意識到整個社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