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至2017 年 8 月止,「電子病歷推動現況」之結果顯示,國內醫院宣告實 施電子病歷已相當普及,共計有402 家,計有 345 家醫療院所已通過電子病歷檢 查,共計有395 家提供電子病歷交換醫院,病歷電子化已進展至院內整合階段並 逐漸邁向院際之分享與交換應用,顯示過去幾年推動病歷電子化之發展已有成效 (衛生福利部,2017)。
為了延續「網路健康服務推動計畫(2002 至 2005 年)」、「衛生局所網路便民 服務計畫(2003 至 2006 年)」等計畫之基礎,落實衛福部「全人健康照護」政策 目標,推動「從出生前到老去健康資訊e化流通」發展策略,2004 年 10 月開始 規劃「國民健康資訊建設計畫(National Health Informatics Project,NHIP)」,並於 2005 及 2006 年提出計畫申請,於 2007 年 8 月 14 日核定通過。此計畫由政府扮 演推動角色,營造國家健康資訊發展環境,推動衛生醫療資訊之重要基礎建設,
其中「推動實施電子病歷」與「建立及營運醫事憑證管理中心 (Healthcare Certification Authority,HCA )」即為國民健康資訊建設計畫(NHIP)之兩大分項計 畫(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推動專區,2019)。
「智慧醫療服務計畫」為行政院於2009 年 4 月 30 日核定之「健康照護升值 白金方案-加值產業」項下四大方案之一,該方案項下包含「推動遠距健康照護 計畫」、「推動電子病歷及醫療影像傳輸計畫」、「健保IC 卡改善計畫」、「醫院安 全關懷RFID 計畫」、「健康資料庫加值應用計畫」五大計畫。
為了推動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衛生福利部於2008 年推動國民健
從資訊系統成功模型角度探討電子病歷的引進 - 以 Z 醫院為例 緒論
康資訊建設計畫(NHIP),推動實施電子病歷子計畫(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 心,2015)。經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2020)統計,截至 2018 年底,已有 404 家醫院已經推動電子病歷介接作業。為了完成整個電子病歷的架構,從基本 的法律位階調整、系統規畫建置到憑證問題,衛福部已經持續推動超過10 年以 上的時間,如為了確保電子病歷在交換時的資料安全性,每一份檢驗報告都必須 加上醫生的電子戳章和時戳,目前許多醫院都已在醫事電子憑證HCA 的架構下,
開始實施這些醫療資料的交換。
電子病歷的推動,與行動醫療服務的發展更是息息相關,唯有結合電子病歷,
行動醫療裝置才能正確地促進醫師與病患交換資訊,除了提醒用藥外,還能詳盡 地針對病患個人狀況,提供吃哪種藥、劑量及相關建議,時間到自動將血壓紀錄 上傳雲端,出現異常時即時通知,解決民眾在每次門診間的健康照護空白期。此 外,有別於紙本病歷可以一邊看診,一邊翻閱,病歷電子化後,醫生必須要在看 診前,就先在電腦上查看病患病歷,預先了解病人可能的問題,醫生此時可以暫 存閱讀資料後的想法,或是進一步需要詢問的問題,有助於提高看診的效率。
電子病歷在發展過程中,就相當重視網路傳輸,包括標準格式、傳送方式及 內容,都有制定共同標準,不管是透過隨身碟、RFID 晶片,或是儲存在雲端從 網路下載,只要是遵循標準開發的電子病歷系統,都可開啟這些檔案,對國際醫 療服務的發展,將有相當程度的幫助。台灣在電子病歷的各種發展上,有開發相 對應的相容格式,以應對新的格式相容問題。在電子病歷上,醫護人員會以醫事 人員卡以進行電子簽章的程序,以確認所有醫囑紀錄與修訂程序上均由醫事人員 進行的操作,並在有醫學糾紛的時候以進行資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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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文件的效力。對於醫療院所而言,其最大的好處在於可以省下龐大的空間;
過去紙本病歷需要空間加以儲存,若是資訊可以透過記憶體、雲端的儲存方式加 以存放,對於醫療院所而言將可擁有更多的空間可以運用。除了存放空間的節省,
電子化的方式更可以提升病歷資料存放品質的提升;往後毋須再擔憂病歷存放處 可能會遭受水、火災等天災人禍,也可避免醫護人員因手抄字跡潦草導致後續辨 識不易,避免因手寫辨識而導致錯誤之機率。電子病歷也可方便醫護人員僅需輸 入關鍵字,系統便會自動幫人員判別其所要登錄的資訊為何,進而演變成另一種 的「線上稽核機制」,這都是以往的紙本病歷無法達成的優點。
此外,電子病歷也突破了各院數據不相互開放的限制。隨著政府開始提倡「跨 院病歷」的機制,電子病歷將可不限於特定一家醫院才能看特定病歷;如 2018 年 元旦起,健保署啟用了「雲端醫療影像資訊分享平台」,以利各醫院可以將醫療 影像上傳到雲端,醫療資料將可有效地減少不必要、重複的檢查,對於病患較有 保障與安全性,因此將病歷電子化可以保障病患多方面的安全。
一些國外的作法如美國,一些非營利的組織如:ASTM、HL7 與 HIMSS 正 在訂立電子病歷的標準。而歐洲的電子病歷標準,則是由 CEN 的 TC/251 負責。
國際標準化組織的 TC215 也參考其他標準組織所建立的標準,來建立其電子病 歷標準。開放性原始碼組織也建立與發表了電子病歷的規格與開放性原始碼的電 子病歷導入,以澳洲與部分歐洲國家所採用。在加拿大正在加速其建置與應用電 子醫療資訊系統。在台灣衛福部,則依據醫療法第69 條擬定醫療機構之電子病 歷製作與管理辦法,給予電子病歷可取代紙本病歷的法律地位來促使電子病歷上 路。
另外以A.I.判讀病歷,則以醫療影像判讀為主,如三軍總醫院自行研發心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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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判讀系統,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以A.I.運算患者罹患敗血症之風險,臺灣大 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甚至讓A.I.成為傷口判讀專家,讓民眾在家就能照護傷口。除 了輔助第一線人員,更可以化身訓練醫學生的導師(聯合新聞網元氣網,2019)。
電子病歷發展,仍有許多待檢討精進之處,尤其對於順利經歷導入前階段醫 療機構而言,接下來導入後階段更是嚴峻的考驗。如未妥善處理對持續使用與融 入常規化後導入作業階段的問題,可能導致許多醫療資訊系統面臨使用者抗拒、
預期效益未達標,甚至失敗之問題產生,而此問題通常在導入後階段會有惡化傾 向,因而導致在創新科技實施呈現負面影響,進而導致組織科技應用之重大問題 (Zhu et al., 2006)。有鑑於醫院花費大量資源建置電子病歷之餘,更需要一套有效 的評估模式,以提供醫院衡量其所建構的資訊系統之品質績效(謝碧容、蘇郁涵,
2015),因此,Delone and McLean (1992)所提出資訊系統成功模式(Information System Success Model),可提供恰當的構面及因果關係模型來解釋資訊、系統和 服務品質的評價,進而對使用者滿意度的影響(Wu and Wang, 2006) 。在 Delone and McLean 的模式「系統使用」與「使用者滿意」最常被用來衡量系統實施成果 的的重要因素,最廣泛被作為系統成功的代理指標,故擬透過此模式來了解本研 究的個案醫院「Z 醫院」面臨引進電子病歷過程中的各項影響因素,包含有利推 動及不利阻礙的因素。
因此電子病歷的發展不僅考量初期導入階段之成功,在導入後持續使用階段 更需發揮電子病歷應用之績效,使其成為醫療機構在日常作業程序中的必要工具,
並融入組織的制度環境,從中獲得預期的組織效益與醫療資源有效應用目標。(陳 定紘、李妙姿、蕭如玲,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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