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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精神疾病在台灣的終身盛行率約為千分之三(賴貞君,2002)。

近年來台灣慢性精神病患逐漸增加中,根據內政部最新身心障礙統計 顯示:截至101年第一季為止,台灣慢性精神病患者達11萬4千5百多 人,較100年同期增加2.72%,佔身心障礙者總人數之10.39%,總人 口之0.49%,各項比重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內政部統計處,2012)。

國內精神病患60%需要持續接受治療與照顧(研考會, 1995)。

以99年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來看,領證總人數820,505人,約佔 保險人口之3.56%,較前一年增加37,384人,成長4.7%,領證卡數較 98年增加40,424張,成長4.8%,其中癌症領證數最高397,403張,佔 45.6%,次之為慢性精神病207,667張,佔23.8%(行政院衛生署中央 健康保險局,2010)。至於重大傷病醫療費用當中門診醫療費用最高 的依序為洗腎、癌症、慢性精神疾病、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及先天 性凝血因子異常(血友病),住院醫療費用最高的為癌症病人,其次 依序為呼吸衰竭長期使用呼吸器之病人、慢性精神疾病患者、急性腦 血管疾病、洗腎患者。由此可見慢性精神病患不論在人數、重大傷病 醫療支出或住院醫療費用均高居前三名。

葉玲玲、李玉春、楊銘欽、劉絮愷、胡海國(1997)以郵寄問卷 方式收集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精神病患經濟成本的相關資料,其

門診醫療費用約18,730 元,惟研究中並未探討影響醫療費用的因子。

張明永、高雅慧 與 楊淑瑜(2001)引用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台灣 精神醫療資源從1991 年 22 家醫院,增加至2001 年的31 家。急性病床 由1980 年之1,265 床增加至2001 年之5,483 床;慢性及養護病床由 9,801 床,增加至14,456 床;相關醫療人力於2001 年時有5,079 名,相 較於1980 年的1,035 名,成長超過五倍。足見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對醫 療資源消耗有相當影響性。

此外,因為精神疾病屬於較易變成慢性化的疾病,經適當的藥物 控制,雖可控制精神疾病的復發及他們在身體機能方面的不適,但慢 性精神病患者,卻常伴隨著不安的行為舉止和出現意想不到的怪異動 作。這對家中有精神病患的家庭是一大打擊,更會影響整個家庭的生 活作息和功能運作( 沈麗惠,1994)。

罹患精神疾病會使患者之社會功能下降,工作能力降低、人際關 係變差、體力減退等情形產生。再加上社會對精神病患者之刻板印象 (stigma)(文榮光、鄭夙芬,1994;曾錦花,1996),往往使精神疾病患 者在社會上抬不起頭、受人鄙視、自卑,個人信心與尊嚴受到嚴重打 擊,因此許多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在醫療體系完成治療後,「回家」或 回到社區生活的歷程並不順利,值得相關工作者重視,因此本研究希 望能瞭解這些病患在回家或回到社區生活後,所得到的社會支持與活 動參與情況的關聯性。

二、社會支持與康復之路

在精神障礙者康復過程中, 除了傳統住院的治療方式,現代精神 醫療更強調長期完整性的社區復健(胡海國、林憲、陳建仁、張素 凰、黃梅羹、葉玲玲,1994)。「社區 復健」指的是協助病人逐步適應 生活、於社區中提供病人有關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社交技巧、日常 生活處理能力等復健活動, 其目的在於提供慢性精神障礙者連續性完 整的醫療照護, 避免長期住院機構化。藉由社區復健推動, 協助慢 性精障礙者增加活動參與, 逐漸適應及重新建構生活。

在社區復健過程中,為了協助慢性精神障礙者逐步適應崩解的生 活,會提供病人有關日常自我照顧能力、社交活動、工作能力等復健 活動來賦予生命的意義。這類的「活動參與」對於慢性精神障礙者來 說是相當重要而有意義的生活復健。

「社會支持」被許多研究視為一種壓力緩衝器,是經由他人的支 持或社會網絡的保證來降低個人的壓力(黃寶園,2004;Glynn , Christenfeld & Gerin, 1999);或是 與多個(兩個及以上)個體之間進行資 源交換,接受者知覺到施予者是在增強自己的幸福感或身心健康

(Shumaker & Brownell, 1984),對於一般人的生活有正向的影響。

部分研究指出社會支持扮演對抗生理疾病與心理疾病重要角色,

在康復過程獲得安適感。例如 Grusky, Tierney, Mandersheid 和 Grusky

(1983)提出社會支持的重要性在於提供精神障礙者與他人互動機 會,有良好社會支持可協助患者維持良好健康狀態。Evert, Harvey,

Trauer 和 Herrman(2003)在澳洲調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會支持網 絡與患者自我照顧功能關係,發現同時獲得朋友與家人支持之患者,

其從事全職工作比例較高,社交網絡缺乏患者自我照顧功能失能情形 較有家人支持網絡的患者普遍。可見社會支持對慢性精神障礙者有一 定的正面影響,但 Neeleman 和 Power(1994)認為相較於一般人,慢 性精神病患者感受到較少的社會支持,果真如此,在已經患病的情況 下,又缺少社會支持,是否會對慢性精神病者有負面的影響?這實在 令人擔憂的問題。

目前已有文獻針對社會支持與心理健康間的關係,或社會支持對 生活滿意度的影響進行研究(林秀華,2000;黃毅志,2002)。國內 探討慢性精神障礙者回歸社區或是居住於機構中的生活品質研究當 中,也有將社會支持視為影響慢性精神障礙者的因素之一(蔡欣鈴、

陳美碧,1996;張意真,1988;王翠杉、宋素貞,2000;黃瑞琦,

2002),或將社會支持視為影響慢性精神障礙者社交生活的因素之文 獻(葉子豪,2007;林盈萍,2009),但目前對於慢性精神障礙者的 研究尚未將社會支持和活動參與一起進行探討。

世界衛生組織於2001年提出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 ICF),賦予健康新意函,成為健康、心理衛生相關領域 新的臨床工作指引(clinical guideline)。ICF 強調排除社會障礙及 改善環境與改變個體一樣重要,改變對障礙與殘障的名詞使用,強調

身心障礙者所具有的活動能力而不強調消極限制面,同時採取參與的 概念,取代原先的殘障概念所隱含的社會排除的負面意義。因此 ICF 模式同時考量身體功能、活動及 參與三大功能來衡量一個人健康狀 態。目前 ICF 之「活動參與」概念已廣泛運用在生理與心理的研究,

在心理上的活動參與研究,國內有用在憂鬱症與精神病患者的活動參 與測量,測量效果都還不錯(黃麟傑,2007;陳雅玲,2009;簡芳 伶,2009;陳嘉年,2010)。若以 ICF 做為參與活動的評量指標來進 行分析,社會支持的高低是否會影響到慢性精神障礙者者的活動參與 狀況?這樣的研究在國內仍屬罕見。

故本研究希望透過問卷瞭解慢性精神障礙者之社會支持和活動參 與現況,以及社會支持對慢性精神障礙者之活動參與影響進行分析,

嘗試開啟一個新的研究領域,作為慢性精神障礙者照顧者以及相關精 神障礙臨床工作者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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