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緒論
本章旨在闡述本研究之背景與研究動機、研究目的,依研究動機之陳述提出 問題並針對相關名詞進行界定,因此,以下共分為四節說明:一、研究背景與動 機;二、研究目的與問題;三、名詞操作性定義;四、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十一世紀將是全球化、科技化與環保改革等快速發展的時代。科技日新月 異,人們在過去生活中,不管以步行或自行車代步都能或多或少達到身體活動的 目的,如今已漸成為汽機車所取代;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兒童及青少年的 成長與發展,影響著國家社會的進步與繁榮。教育乃追求個人身心之健全成長,
導向全人發展的過程,而全人教育涵蓋於德、智、體、群、美五個面向,其中體 育即為教育中極為重要的一環。為了因應國內環境轉換趨勢,學校體育必須以革 新的態度與作法妥適因應。學校體育旨在透過計畫性的身體活動,提升學生體適 能與運動技能水準,促使身心全面發展,以達到五育均衡發展的教育目標。教育 的目標除了涵養健全的人格外,必須特別重視學生潛能的開發及知識的增長。
臺灣學童受到升學導向的社會風氣,升學壓力頗重,面對學業的壓力與資訊 產業快速發展影響,花費在讀書課業、上網等活動的時間增多,反觀參與運動的 機會日益減少,學子平常能擁有的運動休閒時間都是傍晚放學以後,在休閒娛 樂,電子產品不斷推陳出新下,兒童的娛樂從過去的學校課餘體能活動而變成現 今過著與螢幕有關的坐式生活。再加上靜態商業化休閒活動場所(如網咖、電玩、
KTV)的林立,動態休閒運動環境似乎比較缺乏。我國學生體適能發展至今因此 停滯不前,成績不如以往,與美國、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等相比,表現亦欠 佳 (王漢忠,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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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國民是國家的最大資產,國民體能是國力的具體象徵,也是國家競爭 力的關鍵因素及國家現代化衡量的指標之一。運動是健康的泉源,健康來自於運 動,近年來政府機構,為促進全體國民身心的健康推展全民運動,「運動行為促 進國民健康」是二十一世紀國際間最受肯定的理念 (教育部,2013)。教育部體 育署在 102 年底修正國民體育法第六條,正式將體育課外活動納入法令,明定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時數 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每周應達 150 分鐘以上,稱之為「學生每周在校運動 150 分鐘方案」(簡稱 SH150 方案)。其主要精神是為了提升學生運動風氣、增進體適 能水準,最終目的在養成終身運動的習慣 (教育部,2013)。為了鼓勵學童養成 規律運動習慣及提升體適能,需以多元方式來推動,包括運用社會支持、改善運 動環境文化、培育師資及獎勵策略等 (方進隆、黃泰諭,2011)。學習的目的是 在幫助一個人充分發展健全的身心,而每一個人也都應該想辦法來使本身之學習 有效率,同時能觀察個人獨特的知覺、動機、解決問題等方式,進而提升學習的 成果 (范綱憲,2008)。
兒童時期是人類生命週期發展快速的階段之一,在生命歷程中兒童階段正值 人生的準備期,亦是發展的重要階段。這階段的兒童都在學校接受教育,可塑性 強,正是運動介入的極佳時機。而兒童階段又位於青少年時期的發展前段,在兒 童階段的高年級學童不僅要面對身體生長的變化,亦得面對求學生活中的競爭、
未來發展、同儕關係、家庭生活、認識兩性關係等生活壓力。而在臺灣傳統升學 主義的影響下,長久以來父母對子女的期待就是以學業為主;對於如何養成運動 習慣或如何利用運動來提升體能等健康問題,經常在學校及家庭中被忽略。
因此,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一個極需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的時代。從體育活動 中,人與人之間互換訊息的過程頻繁,經由體育活動的互助合作,從中獲得友誼。
倘能透過體育活動學習與人相處的能力,建立自己良好的人脈關係,對日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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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的相處與發展,必助益良多 (徐元民、蘇瑞陽、龍炳峰、文多斌、郭憲偉,
2010)。李真玲 (2005) 研究提出,願意主動參與運動的人,六成以上除了希望藉 由運動能擁有更健康的身心外,更希望在運動的過程中認識其他人,無論是相同 興趣或特質之友伴,建立良好的社會歸屬人際關係。學生透過參與運動的學習,
將可充分發展個人的潛能、學習體驗生活、落實課堂學習應用。
相關研究指出,人們參與休閒運動主要是為了趨勢自由自在的活動,並從活 動中得到歡樂愉快和自我療癒 (潘振章等,2012),或是經由設計過的休閒運動 中,來改善自我身體型態、健康狀況或是身體適能等 (林輝達、李正元、張發勇,
2013),來發展自我在生理和心理的健康發展,達到生活品質的提升。但是,群 體在自我發展休閒運動參與動機上,可能會因自我參與內容的認知價值判斷而有 所影響,稱之為自我性阻礙 (馬上閔、鍾麗靜,2013);運動環境設施優劣影響 參與者在休閒運動的參與情形 (陳成業,2012),運動環境設施的阻礙往往會直 接影響參與者的意願。
主觀規範也是影響國小學童從事參與運動行為意向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主觀 規範包含:父母親、兄弟姊妹、同學或朋友、老師等主群體,及大眾媒體、政府 機關等次群體 (許辰維,2004)。在相關實證研究方面,運動價值觀是指人們看 待運動的信念標準,因為價值觀是支配人們各個層面生活的原則,所以是普遍性 的,因此也支配人們的運動參與 (章宏智、李佩樺,2007)。此外,吳佳玟 (2008) 指出運動價值觀對社會支持亦有相關程度的影響,進而對運動參與行為有間接的 作用;章宏智、柏佩蘭 (2009) 針對兒童運動價值觀與運動參與行為的研究中顯 示不同的價值觀類別對兒童運動參與的程度具有顯著的預測作用。尤其學童在參 與運動之初期,社會支持所扮演的角色更是頗為重要關鍵。
近年來國小學童得到重要參考團體的支持度愈高,其參與運動狀況愈佳。家 庭是人類生活中最早、最直接接觸的一個社會團體,亦是學童、青少年休閒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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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最佳場所,經由持續的親子互動與相處過程,父母教導子女學習,協助他們 成長、提供支持,增加社會適應能力,對子女的認知、情緒、心理、社會等各方 面的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 (李素菁,2000)。賴雅馨、廖主民 (2008) 研究 中提到父母對於兒童的運動信念及行為影響機制與兒童知覺父母涉入的品質,其 父母親的期望、價值信念對於兒童的期望價值信念有顯著的預測力,且父親的行 為涉入對於兒童的期望信念也有預測力,會影響兒童的運動信念及行為。在徐維 辰和邱文信 (2008) 研究中也提到,當個體自覺運動社會支持愈高,運動行為表 現愈佳,當中以家庭成員的支持為最重要。吳雅華 (2014) 研究發現臺中市國小 女性教師運動參與所受到儒家思想影響呈現有促進及阻礙因素。
李彩華 (1998)、黃啟明 (2001) 以國中學生為對象,發現同儕團體的影響大 於父母。黃啟明 (2001) 更指出父母和父母以外的親人呈現負向影響,可見此時 期的青少年與同儕團體的互動增加,且重視他們所提出的意見,對父母的管教則 不再唯命是從。洪齡襄 (2010) 以高雄市國小五、六年級參與舞蹈社團學生為對 象之參與動機,歸納出五個因素,分別為健康體適能、自我成就、心理需求、社 會需求、技能需求。方雅亭、卓國雄 (2010) 研究也發現指出社會支持可作為繼 續維持運動的動機及因素,使身心更健康及提昇生活品質,建議教師、教練、父 母、同儕及重要他人等,協助建立一個良好環境,使個體在從事運動參與中能夠 繼續堅持下去與順利發展。
綜觀上述,學童規律的運動參與促進與阻礙可能會因為不同群體、家長社經 背景、產業型態…等,會有不同的現況與關聯性。研究者發現目前文獻中,鮮少 是以質性研究論及運動環境觀點來探討影響學童參與運動。亦即以質性研究提供 不同於量化研究的結果,並可觸發許多對於運動領域的創新思維。本研究採質性 研究,探討運動環境因素對國小學童參與運動進行深度訪談,期望瞭解社會支持 及運動物質環境條件特質,並探究其兩者之間對彰化縣 104 年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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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高年級之男、女學童參與運動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