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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目的為探討非營利組織志願服務「參與動機」、「組織承諾」、「休閒涉 入」及「參與意願」之交互影響程度,以臺灣地區佛光人為研究對象。本章共分 為五小節,第一節敘述本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研究 流程、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為重要詞彙解釋,各節內容茲分別說明 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志願服務工作者(Volunteer)一直是社會與各種文化之間的橋梁,是一種自 願性發起能在各個領域直接或間接的助人行動,具有組織性的利他主義行為 (Altruism)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即是回應社會責任及態度,非營利、

不支薪和非專職的行動。

自 1998 年週休二日開始實施後,國人擁有比往年更多的休閒時間可以享 受,如何有效的規畫休閒時間、從事有意義的休閒活動,逐漸成為國人必須思考 的問題,因此新的休閒觀也油然生起。新的休閒觀著重於知識技能的培養,過程 當中能得到自我實現自我認同,能激發潛能與創造美好的人生,成為促進溝通的 橋梁,上述之價值觀取向與志工的特性和功能是非常相近的,在休閒領域將志工 活動稱之為志工休閒(Leisure volunteering)。

從現代人的休閒生活來看,大多數人都從事非積極性的休閒活動來調劑身 心,試圖以隨意或漫無目的的的休閒態度來打發休假空閒時間中的無聊,或是用 消極的方式來消除工作生活的壓力,然而消極的休閒活動反而會造成心靈空洞,

無法提升個人生活品質(Stebbins, 1982),因此提出「認真休閒」(Serious leisure) 的概念。Stebbins (1982)提出「志工休閒」這個觀點,以休閒的角度來探討志工 活動,正是認真休閒中的一環,在多項活動中的「志工」(Volunteer)即是抱持著 利他主義(Altruism)的助人情懷來服務社會的志願服務工作者;此外Stebbins (1982)也根據「社會交換理論」指出認真休閒者能夠在休閒中形成自我充實與自 我滿足、產生社會認同與歸屬感等個人與社會層面的回饋。因此,對志工而言,

志願服務是不同於一般休閒的的另類體驗活動,當事者能體會到「助人為快樂之 本」的感受;就非營利組織而言,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志工似乎已經成為不可 或缺重要的人力資源。若志願服務工作能夠成為新時代的休閒活動之一,不僅能 使個人身心受惠,更能有助於社會之整體發展(張春居,2003),其實,志願服 務者的詮釋以不在僅限於一種義務性的救濟工作。

從整個人類發展的歷程來看,非營利組織可以說是推動社會安全制度不可或 缺的關鍵角色,不論在東、西方社會中,始終是社會福利發展的主要動力(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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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999)。由於生活環境的改變以及生活水平的提升,使得人們對於從事志願 服務的意願提高;志願服務的參與使得非營利組織人力不足的問題得以解決(李 聲吼,2000)。志願服務一直是非營利組織主要的人力資源,組織與志願服務者 之間存在著互助互惠的關係(孫本初,1994),志願服務者並未向組織領取任何 酬勞,完全是經由個人自發性行為,無條件為組織提供服務,並且能自行決定去 留。

由於社會結構改變,社會趨於多元化,臺灣逐漸邁入人口高齡化,因此,對 社會福利的需求增加,民間團體和服務組織相繼成立,服務項目和內容亦不斷擴 充與創新。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至2014年底止,臺灣經各級政 府核准立(備)案之人民團體總計達5萬5,608個,較102年底增加2,068個,近十年 以社會團體增加最快速,共4萬4,293個。按類別分,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1萬3,578 個,占30.7%;職業團體中以工會5,382個,占48.9%;政治團體中以政黨260個,

占85.0%。而社會團體中以社會服務慈善團體1萬3,578個最多(內政部統計處,

2015),參與志工人數也有明顯增加的趨勢,社會服務類志工總人數高達7,282 萬2,168人,較前年增加1,506萬410人(衛生福利部,2015)。因此,參與志願服 務之特性背景變項等值得研究分析及探討,此為研究動機一。

現在各級學校「服務學習課程」皆列入學生畢業門檻,在此先不提教育部編 列這項課程原先的用意為何?就學生的立場而言,反彈批評聲浪不斷,服務時數 證明的取得管道多元,最需要人力的不就是志願工作場域,這些學生要不是因為 有時數證明的壓力、為了考試升學可以加分,應該也不太會願意主動積極參與類 似這種無償又需付出心力與休假時間的工作。當投身志願服務的行列,帶著先入 為主抗拒的心態,從事志願服務,在工作當中自然很難去體會到,透過幫助他人 服務人群,能夠造就自己在心靈上的充實感;志願服務是一份利己利他無私奉獻 的工作,雖然無酬,但在心靈上所獲得的,遠遠超越透過金錢利益交換下所能得 到的。每位參與的志願服務者在生活水準、經濟狀況上均有所不同,唯一相同的 是都願意奉獻自己的心力與時間來為社會大眾服務。因此,動機是一種驅力,促 使志願服務者去滿足個人社會和心理上不同的需求,也就是民眾參與志願服務的 原因之一。

綜合探討動機之相關研究發現,志願服務者的背景變項不同,其參與動機亦 不同,因此應設法了解志工個別的參與動機,才能吸引民眾投入組織之志願工作

(吳國君,2009)。其中相關研究顯示參與動機會正向影響組織承諾以及休閒涉 入,因此本研究以志願服務之參與動機作為探討,以瞭解參與動機與其他變項之 間的影響關係,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Farrell and Rusbult (1981)認為組織承諾是對獎賞與成本間關係的滿意程 度,當個人對組織獎賞的滿意程度越高、投資成本越大,且其工作機會越少時,

則個人對組織的承諾就會越高。Hrebiniak and Alutto (1972)表示,組織承諾是個 人與組織間在賭注或投資 (Side-bets or investment)上發生交易或改變,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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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現象 (Structural phenomenon)。透過參與志願服務的過程中所經歷的事 件,對環境差異之觀察等,皆可能成為影響其個人之公民態度與身心靈發展等因 素。此外,在不同經驗來源的影響上,由參與者透過自身感官所獲得的經驗較易 使人們產生反思。個人行為會受到其動機的影響,實證研究中也發現民眾參與志 願服務的動機,會影響其參與後的工作滿足、是否要繼續留在組織中服務等(張 菁芬,2003)。

綜合探討組織承諾之相關研究中發現,志工靈性、利他動機與組織承諾有部 分顯著的正向影響(劉士豪,2006);參與動機對組織承諾、休閒涉入均呈顯著 的正向影響關係,因此本研究以佛光人的組織承諾進行衡量,以瞭解其與參與動 機、休閒涉入、參與意願之影響程度,此為研究動機三。

「涉入」(Involvement)是個人對欲達目標之影響,Zaichkowsky (1985)將涉入 定義為基於個人本身的需求、價值觀和興趣,對某項事物所認知的攸關程度,是 一種心理狀態。Havitz and Dimanche (1999)認為休閒涉入是對特定休閒活動產生 情感的投入、接觸、興奮等的心理狀態。

綜合探討涉入之相關研究(徐新勝,2007),過去的研究結果顯示動機與休閒 涉入之間具有正向關係;涉入程度在不同的參與動機對不同的組織承諾的影響 中,具有中介效果;休閒涉入程度與組織承諾呈顯著正向影響關係,由以上結果 可瞭解休閒涉入可成為影響其他研究變項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本研究以佛光人之 休閒涉入與其他變項進行衡量,以瞭解潛在志願服務工作者之休閒涉入程度對參 與動機、組織承諾與參與意願之影響程度,此為研究動機四。

故本研究以臺灣地區佛光人為研究對象,以問卷調查方式,應用因素分析萃 取出佛光人參與願服務參與意願關鍵因素構面,以結構方程式為主要實證研究方 法,並探討關鍵因素構面之間因果關係及影響程度,做深入的探討。研究所得結 果將提供非營利組織作為志工招募或教育訓練的參考資訊,並倡導以志願服務來 提昇個人的身心健康與促進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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