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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假說與研究設計

本研究的假說設計參考先前文獻回顧結果,重心放在交易成本與資訊揭露對 土地交易價格的影響,其假設說明如下:

一、共有人數愈多,使交易成本提高,促使建商收購價格較低

在進行區段徵收時,當土地擁有的人數越少時,代表徵收越容易。當土地的 共有人數愈多時,因為需要與各個地主進行交易的協商,故會使得交易成本越來 越高,此時建商收購意願普遍不高,但若有建商願意在此階段進行收購,其收購 價格會較一般市場價格更低。

二、基於風險因素,建商傾向在愈接近公告期間以較高價格購入

在進行區段徵收時,由於部分資訊需依開發不同階段而公開,所以大部分的 建商,不願意在區段徵收前半段資訊未公開時進入市場,因仍有可能遭遇到不可 預期的風險因素,故大部分建商仍基於風險價格因素,傾向在愈接近公告期間以 較高價格購入,此時會期望以較低的利潤購買較多的土地以賺取較大的盈收。

三. 因建商數量反映土地競價強度,因此建商數愈多將促使地價上升

在進行區段徵收時,因為徵收程序剛開始時,市場資訊面訊息來源不足,建 商參與的意願較低,因此數量較少,也進而導致土地競價強度並不高,在缺乏競 爭的情形,地價往往停滯不升,而在公告期間後,因此建商數愈多,競爭強度越 來越高,本研究預期這也會導致地價上升。

本研究因為研究重點是土地交易價格變動,因此應變數為土地的交易價格,

交易價格的選取可以分為交易總價與交易單價,可以反映整筆土地交易總體與平

均效果。模型選用最小平方法(OLS)為實證方法,由於本研究的總樣本數為區 段徵收範圍內的總土地交易筆數共計 216 筆,已經符合大樣本定理所需要的樣本 數,應變數的分配會處於漸進常態分配,因此選用 OLS 所產生的估計誤差是其 他量化模型中較小的估計方法(林惠玲、陳正倉,2010)。

研究的理論變數為是否共有與距離徵收公告的期間。是否共有代表該筆土地 交易時期是否存在共有人數,當該筆土地為共有型態持有時,則樣本資料的變數 欄位為 1,其他形況為 0。設計成為虛擬的 0/1 變數主要原因為資料取樣的限制,

由於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所能查閱到的資料並沒有揭露到詳細實際的門牌位置,

僅顯示去識別化後的門牌區段位置,在辨識上無法與本研究原先所取得的地號資 料進行比對,因此僅能以虛擬變數進行分析。另一項理論變數為距離徵收公告的 期間,在樣本處理上,我們將季的因素標準化為正整數,數字越大則越接近徵收 公告期間,這樣表示方法的優點是可以在實證階段較容易觀察交易季別因素對土 地價格的影響。

本研究其他的控制變數包含面積、建商數量與房價指數變動比。由於土地交 易總價大量受到交易面積的影響,因此控制面積為必要的研究設計;此外,土地 的交易單價則顯示土地的平均受影響程度,而大面土地對於未來整合開發有較低 的交易成本, 因此開發者也可能會有較高傾向以較高的溢價購買大面積土地,

因此控制土地面積對土地交易單價也會具有修正誤差的作用。建商數量代表整個 土地市場的潛在買家,由於土地交易市場的總需求由地主與開發者及其他中介人 員構成,因此控制開發者對於交易價格的影響也是研究設計所必要,本研究將以 各筆土地交易該季內的統計建商數量為變數設計來源。最後是該區域的房價指數 變動比例,由於土地是不動產最後商品的重要投入要素,因此商品市場的興衰也 會正向影響到土地市場的價格變動趨勢,本研究所選定的央北徵收區域中,大部 分地主、開發者所選擇補償的方式為抵價地,而該抵價地所座落的區位分配依前 節圖 3-5、3-6 可知,絕大部分皆為可開發住宅使用的土地,因此關注住宅市場的

發展對於領取抵價地的開發者而言至關重要,基於此,本研究將使用信義房屋定

第二節 央北區段徵收地主訪談計畫內容、訪談對象及題目設計

一、訪談對象

本研究以「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開發案」中土地產權數量最高的權利 關係人(地主)為主要的研究對象。

二、調查計劃

訪談計畫是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在研擬訪談題目後,先找尋一至二名 權利關係人(地主)試行訪談修改題目以確定訪談題目;第二階段是先行篩選合 適對象後,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定案,以更進一步了解權利關係人(地主)對「新 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開發案」的看法,已於在 108 年 4 月初完成訪談。

三、題目設計

本研究擬針對權利關係人(地主)與建商進行配對訪談,題目設計如下:

(一)請問您知道取得區段徵收實施相關資訊的管道有哪些?您常採用的管道為 何?這些資訊對於您做土地買賣的決策有幫助嗎?請說明您的看法。

(二)請問您會參與區段徵收的原因有哪些?主要原因為何?請說明您的看法。

(三)請問您認為參與區段徵收的好處有哪些?缺點有哪些?是利大於弊?還是 弊大於利?請說明您的看法。

(四)請問您參與區段徵收時對於土地買賣時機是如何把握?進場時機跟出場時 機的考量重點會是相同嗎?請說明您的看法。

(五)交易成本的種類。協商前成本包括市場評估成本規劃成本,協商中成本包 括時間成本與協商成本,協商後成本為執行成本。請問您就您參與區段徵 收時對於土地買賣的部份,就您的角度而言,交易成本重要性的排序為何?

原因呢?請說明您的看法。

(六)一般而言,影響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是參與土地買賣交易協商的人數,請 問您會如何進行交易協商?又如何選擇合適的交易協商對象呢?請說明您 的看法。

(七)以本個案為對象,請問您認為區段徵收實施後對於土地交易價格變動的影 響程度為何?實施時程對土地交易價格變動有影響嗎?請說明您的看法。

(八)以本個案為對象,請問您認為區段徵收在實施上有哪些問題?要如何改善?

請說明您的看法。

第五章 區段徵收土地整合與交易價格變動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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