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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將分兩階段來進行,第一階段為利用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藥物遵從 度量表(MARS)、家庭功能評估量(APGAR)、自殺危險評估量表及攻擊暴力危險評估,

加以整理配合一般出院所需資訊,製作出一份適合精神科使用的出院準備計劃,應用於 臨床上,由病患入住精神科急性病患起即由護理人員為其進行評估,並由其主治醫師所 帶領的團隊會議內,討論病患在住院期間的照護及出院安置計劃,直至病患出院為止。

第二階段為利用(1)精神科急性病房由 2008 年 4 月 15 日開始營運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原有出院準備計劃的病歷資料(包括病患性別、年齡、住院天數、回診規率及 精神疾病診斷)及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止,使用修訂後出院準備計畫 病患資料回溯探討出院病患的在出院後首次預約回診狀況與首次預約回診後一個月內 再次回診的狀況;另外,為瞭解第一線護理人員對於修訂後出院準備計畫的瞭解程度,

本研究會利用問卷調查個案醫院裡 12 位第一線護理人員。

一、 原有出院準備計劃

個案醫院精神科急性病房在開始營運開始所使用的出院準備計劃(附錄 A),

包括病患基本資料護理評估、出院準備服務評估及出院護理摘要,原出院準備服務評估 為由病患入院 24 小時內須為病患進行出院評估,病房入院滿 72 小時後進行複評、加護 病房為轉出前完成。其評估的項目包括

(1)疾病別與嚴重程度,包括診斷非糖尿病(DM)、腦血管疾病後遺症(CVA)亦無此病 史(分數為 0)、診斷為慢性病,病情穩定且無合併症(分數為 1)及診斷為二種慢性病,

病情不穩定且有合併症產生(分數為 2);

(2)年齡,包括 65 歲以下(分數為 0)、66-79 歲(分數為 1)及 80 歲以上(分數為

2);

(3)活動能力,在活動能力初評的項目包括可自行移位(分數為 0)、需依賴他人移 位或使用輔助器一個月內(分數為 1)及需依賴他人移位或使用輔助器一個月以上(分 數為 2);複評項目為 10 個評分項目分別是進食,輪椅與床位間的移動,個人衛生,上 廁所,洗澡,行走於平地上,上下樓梯,穿脫衣服,大便控制及小便控制,以 0,5,10,15 之評分標準評分,總分 100 分

(4)大小便控,包括可自行控制(分數為 0),失禁一個月內(分數為 1)及失禁一個 月以上(分數為 2);

(5)照護家屬特質,包括病人可自我照顧或家屬有能力照顧病人或可自行找尋資源協 助(分數為 0),病人及家屬缺乏有關照顧之知識與能力及病人(分數為 1)及家屬缺乏 有關照顧之知識與能力且無法自行找尋資源協助(分數為 2);

(6)心智狀態,包括正常表達人、時、地、物(分數為 0),無法自我表達能力一個 月內(分數為 1)及無法表達能力在一個月以上(分數為 2)。

以上評估在複評結果大於五點者應照會出服人員;活動能力複評結果低於 60 分者 應照會出服人員。

出院評估摘要包括(1)出院時間,包括年、月、日、時、分;(2)出院診斷;(3)出院 原因,包括病情改善,病情穩定,病危自動出院,死亡及非病色自動出院(需列明原因); (4)回診,包括不需要,需要(包括年、月、日及診別);(5)出院護理指導,包括護理指 導項目及是否需要衛教單張。

二、 修訂後的出院準備計劃

本研究所使用的修訂後精神科急性病患的出院準備計畫由於個案醫院由 2011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使用,除病患基本資料外,會加入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量表、服藥遵 從度量表、家庭功能評估、自殺危機評估、攻擊暴力危險程度評估為準備服務的基本評 估內容,於病患入住精神科急性病房三天內,由護理人員為其進行第一次評估,而入住 病房一星期內進行複評;評估結果會由主診醫師帶領醫療團隊(包括護理師、職能治療 師、心理治療師及社工師),於醫療團隊會議(Team Meeting)內討論,並為病患安排適合 的護理照顧及出院準備。

(一)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

本研究利用 1969 年 Lawton & Brody 所發展的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ADL)的 8 個項目來評估病患日常生活能力,包括(1)使用電話(可 獨立使用電話,含查電話簿、撥號等;僅可撥熟悉的電話號碼;僅會接電韶,不會撥電 話;完全不會使用電話或不適用);(2)上街購物(獨立完成所有購物需求;獨立購買日 常生活用品;每一次上街購物都需要有人陪;完全不會上街購物);(3)食物烹調(能獨 立計劃、烹煮和擺設一頓適當的飯菜;如果準備好一些佐料,會做一頓適當的飯菜;會 將已做好的飯菜加熱;需要別人把飯菜煮好、擺好);(4)家務維持(能做較繁重的家事 或需偶爾家事協助(如搬動沙發、擦地板、洗窗戶);能做較簡單的家事,如洗碗、鋪 床、疊被;能做家事,但不能達到可被接受的整潔程度;所有的家事都需要別人協助;

完全不會做家事);(5)洗衣服(自己清洗所有衣物;完全依賴他人洗衣服);(6)外出(能 夠自己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自己開車、騎車;可搭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能夠自己搭 乘計程車但不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當有人陪同可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完全不 能出門);(7)服用藥物(能自己負責在正確的時間用正確的藥物;需要提醒或少許協助;

如果事先準備好服用藥物的藥物份量,可自行服用;不能自己服用藥物)及(8)處理財務

能力(可獨立處理財務;可以處理日常的購買,但需要別人的協助與銀行的往來或大宗 買賣;不能處理錢財);其分數以 0-4 分作為評估,0 分代表完全依賴、1 分為須他人協 助、2 分表示須少許協助、3 分為完全獨立處理。其中,做家事與使用交通工具兩項,4 分表示可完全獨立處理;洗衣與處理財務兩項,2 分代表可完全獨立。IADL 的總分為 0 至 24 分,分數愈高,獨立功能愈佳。

(二)服藥遵從等級量表(MARS)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是 1999 年 K. Thompson 等 人 所 發 展 的 服 藥 遵 從 等 級 量 表 (Medication Adherence Rating Scale, MARS),以 10 題問題評估病患服藥遵從性。分別為 (1)這位患者曾經忘記服用藥物;(2)當這位覺得自己病情有改善的時間,就會停用藥物;

(3)當這位患者覺得服用藥物使身體不適時,會自行停用藥物;(4)這位患者對於服用藥 物常常顯得不是很在意;(5)這位患者覺得持續藥物治療可以使自己不再收到疾病的干 擾;(6)這位患者覺得服用藥物會讓自己容易感到疲累、遲緩;(7)這位患者認為服用藥 物可以使自己的思考更清楚;(8)這位患者只會在他覺得他生病的時間才服用藥物;(9) 這位患者覺得服用藥物來控制心靈與身體是非常不自然的;(10)這位患者覺得服用藥物 會讓自己像一個怪物。以上各項均以「是」與「否」作答,超過 4 題與答案不符者,則 顯示患者有高度服藥遵從性不佳的問題。

(三)家庭功能評估量表(APGAR)

本研究利用 1978 年 Gabriel Smilkstei 所發展的家庭功能評估量表(APGAR),利用簡 單的 5 題簡短的問題篩選評估病患的家庭功能,其目的是利用評估的數量作為基礎,反 映病患的家庭功能,醫師可利用評估的結果,作為診斷的參考;精神病患的家庭功能包

評量分數為 0-2 分,0 分為「幾乎沒有」、1 分為「有時」、2 分為「經常」,分數越 高表現其家庭功能越無障礙,分數越低表示其家庭功能越不足。家庭功能評估項目包 括:(1)我滿意於當我遇到困難時,可以求助於家人。(合度評估);(2)我滿意於家人和 我討論事情及分擔問題的方式。(合作度評估);(3)我滿意於當我希望從事新活動,或是 有新的發展方向時,家人能接受並結予支持(成長度評估);(4) 我滿意於當家人對我表 達情感的方式,以及對我的情緒(如憤怒、悲傷、愛)的反應。(情感度評估);(5)我滿 意於家人與我共處的方式。(融合度評估)。分數 7 至 10 分,表示家庭功能無障礙;分 數 4 至 6 分,表示中度家庭功能障礙;分數 0 至 3 分,表示重度家庭功能不足。

(四)自殺危機評估量表

本研究所用的自殺危機評估表是修改自 1974 年由貝氏所發展的貝氏自殺意念 評估量表( Beck.Scale for suicide Intent-BBS),其評估內容包括(1)自殺欲望;(2)發現自己 生命受威脅;(3)自殺念頭;(4)想要自殺;(5)自殺觀念;(6)會不會自殺;(7)自殺計劃;

(8)接觸自殺的方法或機會;(9)自殺的勇氣和能力;(10)自殺的準備;(11)自殺的遺書;

(12)自殺事後的安排及(13)企圖自殺。總分為 26 分,每項分數為 0 分至 2 分,分數越高 表示自殺意念越強。

本評估表分為(a)及(b)兩大部份,第(1)至(2)項為(a);第(4)至(13)項為(b),若在(a)部 份第(1)題填 0 者,則第(3)至(12)題不需要填寫;分數以(a)加(b)兩部份得分為總和,分數 為 0 者表示無自殺意念,其餘分數越高代表自殺意念越強。

(五)攻擊暴力危險程度評估

本研究所使用的攻擊暴力危險程度評估是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精神部,於臨床上使用 評估病患攻擊暴力危險程度的量表,其危機等級分為第一級至第四級,第一級的評估原 則為無言語行為暴力的企圖;第二級為低暴力攻擊危險性,採取攻擊力行動的可能性

小;第三級為中度暴力攻擊危險,有暴力攻擊的想法,經評估後臨床症狀顯示採取暴力 行為的可能性高及第四級高度暴力攻擊危險性,有暴力攻擊的想法或妄想,經評估後顯 示某意向清楚會根據計劃或妄想行事。

三、出院準備計劃問卷調查

本研究為瞭解精神科急性病房第一線護理人員,對於修訂後出院準備計劃的瞭解程 度,利用 6 題問題瞭解第一線護理人員對於修訂後出院準備計劃的瞭解程度,問卷由第 一線護理人員以自填的方式作答。

一、是否知道精神科急性病患已修訂出院準備計劃,以是與否區分;

二、對於修訂後出院準備計劃的評估方式的清楚程度,以清楚、不太清楚及不清楚區分;

三、在評估修訂後出院準備計劃時會否感到困難,以會與否區分;

四、是否有按時填寫出院準備計劃,以有、無及不清楚區分;

五、對於修訂後的初評時間的清楚程度,以當班、8 小時、16 小時及 24 小時作答;

六、對修訂後出院院準備計劃的複評時間的清楚程度,以 3 天、7 天、14 天及出院當天 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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