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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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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先、後採用質性與量化取向的方法蒐集資料,兩種蒐集資料的方法同等重要,

最後針對量化資料分析結果,進行質性取向的深度訪談,補充資料不足之處。質性取向 之資料蒐集部分,透過筆者觀察並紀錄與參與者的互動及對話,加以筆者反思札記,獲 得當事人在言行上的細微變化情形;進一步採用量化取向之方式蒐集資料,運用「增強 權能量表」,以數據方式呈現參與者在處遇前後權能變化程度,「國軍身心狀況評量表(志 願役版)」則用以測量受訪者的環境適應情形;最後透過質性取向的深度訪談,了解量 表施測結果所隱含的意義,以及處遇過程中的參與者看法與感受。分析資料的策略,先 針對量表施測結果進行分析,再將該量化取向之分析結果及過程中所獲得之質性取向相 關記錄等,由筆者進行整體性的整合與分析,最終完整呈現優勢觀點運用於軍隊適應不 良類型受訪者的處遇成效。

第二節 研究設計

壹、 量化研究設計

本研究目的在於了解優勢觀點的處遇成效,作為軍隊心輔工作未來的處遇方法之一,

不在於比較優勢觀點方法與軍隊心理衛生(輔導)工作方法之優劣,因而採取準實驗設 計的「時間序列設計(time-series designs)」,藉由多次施測方法,透過量表的數據變化 情形了解運用成效,此法除了可以降低每次施測過程中的干擾因素外,也能避免設立對 照組受到每個參與者個人特質不同的影響、一般心輔工作方法及心輔官個人輔導特質的 干擾,以及對照組參與者可能在過程中產生的補償、競爭與消極行為等效果。此外,施 測期間至少相隔一個半月至兩個月,降低受訪者因熟悉問卷內容對於效度造成的影響。

本研究的標準化工具為「增強權能量表」與「國軍身心狀況評量表(志願役版)」, 因量表編製目的不同,「增強權能量表」將於個案工作開始的第一次會談進行施測,爾 後分別在一個半月至兩個月間實施,迄研究結束,每位受訪者施測次數均為四次,藉以 比較受訪者在處遇期間個人權能感的變化情形,呈現優勢觀點運用成效;輔以在個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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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研究參與者選擇

混合研究方法的抽樣,一般包含機率抽樣(probability sampling)、立意抽樣(purposive sampling)、便利性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和混合方法抽樣(mixed methods sampling)

(Aarons, et al., 2012)。本研究擬採立意抽樣方式進行樣本的選擇,以陸軍適應不良類 型個案作為主要研究對象。由於陸、海、空三軍的軍種特性、任務性質、管理方式等差 異極大,導致人員適應不良的軍隊環境脈絡可能過於複雜,不容易歸納且無法充分回應 研究目的,加以筆者之前於陸軍基層單位服務,較了解軍種特性,亦能同理對象不適應 感受的環境脈絡,故研究場域以筆者熟悉的陸軍單位為主。研究參與者主要為陸軍男性 軍官,以適應不良類型人員為主,服務單位以北部(台北、基隆、宜蘭、桃園、新竹、

苗栗)為優先。雖然適應不良者中也有女性,但女性的適應議題除了受到軍事情境影響 之外,在陽剛性的軍隊組織中涉及更多與文化、環境及制度相關的議題,為避免性別因 素之干擾,本研究對象以男性軍人為主;再者,依筆者過去的服務經驗,新進人員(本 文意指剛進入部隊之少尉軍官,這些人至少需要一年經歷才能晉升中尉)普遍都會面臨 適應的議題,基於相信人天生都擁有應付環境變化的能力,且在一段時間後即可適應,

為降低「新進」因素之干擾,對象乃以中尉(含)以上階級為主;最後,「適應不良」

一詞在軍隊中普遍用於無法適應軍隊環境者,而該類型人員之產生通常透過量表施測結 果,或來自幹部對部屬出現之情緒或行為表徵進行主觀判定,無明顯判定標準;筆者設 定之條件則以客觀之醫療診斷為主-曾因部隊環境或相關制度而出現情緒議題,有就醫 或住院經驗之受訪者為主,而雖然是以「為部隊留住人才」之目的做努力,但優勢觀點 的復元目標強調各種結果的可能性,且置重點於協助當事人追求有品質、令人滿意的生 活,因而處遇過程將充分尊重當事人之決定。

本研究之對象由筆者認識的司令部心輔官與心輔老師依筆者設立之條件進行初步 篩選並推薦符合條件之受訪者 7 員,經筆者進行初步會談後,其中 2 員在調離原職務或 調整業務後適應狀況良好,1 員過去雖然有情緒議題,但也已經透過調職,加以個人的 覺察性與調整想法等改善既有狀態,在經過多次訪談後,亦排除納入研究。以下為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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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蒐集資料的方法 一、 質性資料蒐集

筆者主要以個案工作的方式實施處遇,研究場域以軍事單位為主。研究對象確定後,

先與個案之心輔官或單位主管進行會談,初步了解當事人狀況,進一步徵得進入營區進 行研究的同意後,在心輔官(單位主管)的引薦下,於心輔中心或較為放鬆的環境與當 事人進行第一次會談,每次會談結束後與當事人約定下一次見面的時間及地點。

研究期程部分,根據 Song & Shih(2010)研究個案管理者運用優勢觀點為基礎的 方法於家庭暴力受害女性的處遇成效,已成功結案的 24 位受暴女性接受服務的平均期 程依居住於社區及庇護所分別為 8.88 月/人與 3.31 月/人,接受服務次數則為 15.13 次/

人與 10.69 次/人。從文獻得知,該方法要產生成效一般需要執行 4 個月以上的時間,且 每個月至少進行 2-3 次會談或訪視。因此,本研究原則上每個月至少與參與者進行 2 次 訪視,為期 6 個月以上,預期平均接受服務次數至少 12 次/人,屆時將視當事人狀況及 需求增減。

處遇流程依優勢觀點處遇步驟進行,包含運用相關策略充分與當事人建立關係、發 掘當事人個人優勢,視時機進行優點評量表(希望花田),進一步協助當事人建立目標 及個人計畫,最後陪伴當事人完成計畫等。雙方狀況許可下,筆者亦實施外展,針對當 事人生活周遭環境進一步發掘可用以完成個人計畫的環境資源及優勢。

資料蒐集的過程,筆者本身即研究工具,藉由筆者將自己投入實地,進行長期的觀 察、與當地人交談等,了解他們所處的社會文化環境以及這些環境對他們思想和行為的 影響,因此,資料品質相當大的程度取決於筆者的方法論技巧、敏感度(sensitivity)以 及誠實(integrity)(陳向明,2002)。過程中,筆者將盡可能地尊重、同理、傾聽參與者 的獨特經驗,中立且不偏頗地觀察並記錄過程、對話及互動情形,具備高度覺察性與開 放性,並且不斷反思自己在研究中扮演的角色及表現出來的言行態度,最後真實地呈現 結果。以下為本研究用以蒐集質性資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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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觀察

觀察是質性研究收集資料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它是一種有目的、有計畫的活動,透 過筆者感官知覺或儀器設備(錄音筆、相機),對研究的現象、行為或事件進行有系統 的觀察並記錄下來(Creswell, 2013;潘淑滿,2003)。參與觀察則有下列優點:1、使筆 者能更深入了解方案實施時所處的完整脈絡。2、使筆者對新經驗保持開放性,以發現 為導向並歸納該發現的意義。3、筆者有機會接觸到參與者或工作者在日常生活的例行 公事中容易忽略的細節。4、透過直接觀察,能獲得參與者不太願意在訪談中談及的事 情。5、使筆者超越參與者所進行的選擇性知覺,能藉由獲得的資訊進行自己的覺察,

最終表現出更為綜合性的觀點(吳芝儀、李奉儒譯,2008)。因此,觀察目的即帶領讀 者進入被觀察的場域,透過深入而詳實的觀察資料,使這些記錄變成讀者的眼睛、耳朵

(陳向明,2002)。依據參與或觀察的程度,Creswell(2013)主張有四種形式的觀察,

包含完全的參與者、觀察者的參與、非參與/觀察的參與者、完全的觀察者等。本研究以 個案工作的方式與受訪者互動,筆者在過程中必須細心地觀察參與者的言行、與外界的 互動情形,藉以發掘參與者個人及環境的優勢;另外,當事人的想法或行為改變有時候 是漸進的、相當細微的,必須仰賴筆者具備敏感度,觀察到這些變化情形並詳實且具體 的記錄。

(二) 深度訪談

Crabtree 與 Miller 視訪談是「對話之旅」,在對話過程中,筆者與受訪者透過語言與 非語言過程進行溝通與情感交流(引自潘淑滿,2003)。畢恆達(2010)則視訪談是一 個研究者與受訪者互動的過程,它並非將在訪談前已存在的客觀事實挖掘出來,而是在 研究者與受訪者不斷的互動過程中創造新的意義,經由雙方對話過程,建構一個新的理 解。陳向明(2002)也指出訪談目的在了解當事人想法和意義建構、回憶過去發生的事 情與在觀察中獲得的資料進行相關檢驗。本研究訪談目的在於了解過程中當事人對於服 務的主觀經驗與感受處遇前後自陳的改變情形及造成改變的可能因素,以及個人對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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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的掌握度等,作為處遇成效的評估之一;此外,亦針對量表分析結果,進一步了解數 據變化對於個別參與者的意義,因而訪談除了根據研究目的設計的訪談大綱(附錄一)

進行之外,也將保持開放與彈性的態度,讓參與者充分表達意見,並且依實際狀況調整 問題內容及順序。

(三) 筆者的反思札記

(三) 筆者的反思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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